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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31 16:33
单位名称 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反垄断、物价、盐业、商标、专利、粮食流通等领域执法职责。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中街21号
法定代表人 刘汉秦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87万元 0.9万元
网上名称 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2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狠抓落实中、省、市、县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安排,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守稳市场安全底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深化市场秩序治理、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着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奋力谱写佳县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开展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暖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督促我县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全面梳理自查收费项目和标准,停止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重点加强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目前已对天然气公司、石油公司、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进行检查,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聚焦与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相关领域,以非法宣称功能的食品及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等产品为重点,加大对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对老年人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严厉查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共检查排查本辖区内食品、“保健品”经营单位189家次,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经营单位28家次。(三)强化四大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方面,开学期间对校园周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了排查,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质量、包装、标识等进行专项治理。配合局机关开展了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项行动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152人次,排查小作坊13家,1家超市,55家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80家。4月份起对全县餐饮酒店、单位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上岗、服装佩戴、操作规程、食品存放、卫生环境等进行了常态化规范治理。药械化妆品安全方面,深化实施“药品安全放心工程”,严厉查处药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发现问题3个,整改完成3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佳县人民医院经营、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处罚款1万元。全年牵头和配合县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7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2件,一般程序案件15件,没收违法所得3932元,罚款5.68万元,监管执法效能大幅提升。(四)深化县镇两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撤销了原工商经济检查大队、原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原商务执法大队、新组建了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编制30人,现有25人;对原有人员进行了合理调配,进一步夯实了监管执法力量。(五)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畅通群众诉求,及时解决群众疑难问题,10月份受理中公教育退费投诉共32件,督促全额退费20人次,退款金额235600元,剩余12人的94010元,中公教育总公司已明确退费方式并发布了告知书,后期会严格按照告知书中的退费方案进行退费,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针对3.15晚会曝光方便面“土坑酸菜”问题,从3月16日开始对全县所有方便面经营点进行了检查,并对经营资质、进货票据等进行详细核查。除去商家主动下架产品外,均未发现问题。全年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68件,办结6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万元,结案率达100%。二、取得的效益(一)配合局机关坚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局机关及时优化调整管控方式,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年初对全县范围内对外经营的所有市场主体更新了“陕西一码通”,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对冷链食品及普通市场主体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坚决做好宾馆、酒店、饭馆等各营业场所五位一体防控工作,派专人到酒店、宾馆监督红白事宴席办理情况,严格管控,防止疫情传播。(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量,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提高商标、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违法成本。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主题活动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专题培训、知识产权保护进校园等,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清理涉及市场准入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文件。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行,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保证双随机监管事项100%覆盖。(三)持续深化平安建设。全年共排查市场主体366个,走访市场经营者450户。同时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侵占国有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按时按质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大力开展综治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普法小册子等方式,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受到市民一致好评。(四)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公夹,引领佳县“新食尚”。根据县委、县政府《使用公筷公勺公夹,杜绝粮食浪费行动方案》的要求,先后在各餐饮店张贴了《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公夹》倡议书,悬挂了宣传海报,发放了餐桌温馨提示桌签,开展了使用公勺、公筷、公夹情况专项检查6次,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该工作开展以来,多次受到市、县领导的好评。(五)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选派1名第一书记、2名驻村工作队员分别在螅镇碛头村、朱家坬镇朱家坬村开展乡村振兴驻村工作。向市财政局争取资金40万元,为碛头村维修、拓宽进村道路230米、新建贺家墕头自然村党员活动室;向县农财所争取资金18万元,维修碛头村道路边坡300米;向县水务局争取资金19万元,为碛头村新打饮用水井一口;向县委组织部争取资金1万元,打造了碛头村党建阵地;对接了佳县红枣协会和山西红枣加工企业,帮助碛头村销售红枣15万斤。(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召开了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会,对干部工作秩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七)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了省市县有关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八)加强法治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以考促学、以案释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将“三项制度”实施情况、案件办理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三、存在的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对新形势下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入,工作中创新力度不够;信息化建设发展缓慢,智慧监管亟待推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安全仍有一些风险隐患,统筹发展和安全任务繁重;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矛盾依然突出,基层工作多,人手紧;一些干部的能力和作风仍需锤炼提升;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持续用力加以解决。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对不碰触安全底线的领域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同时,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力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底线,坚决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营造善于学习、勇于实践的浓厚氛围。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实践,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重点学习。以“业务素质提升年”活动为牵引,重点加强能力培训。五、下一步打算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栉风沐雨,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历程。我们保持发展定力,在各种挑战中砥砺前行;我们抢抓机遇,在推进发展中苦干实干;我们正视问题,在工作整改中,化被动为主动。我们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非常来之不易,但我们在前进中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判并加以解决。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干事创业精气神最重要,2023年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创造无愧于自己,无愧于组织,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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