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甘泉县救灾募捐办公室(甘泉县社会救助办公室、甘泉县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救灾募捐工作提供管理和服务。承担捐助物资的接收、消毒清理和运输、分配等工作;承担城乡低保对象、困难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对象、大病医疗对象等各项社会救助及救助金的管理、审批、发放工作。 | |
住所 | 甘泉县民政局办公楼 | |
法定代表人 | 魏正凡 | |
开办资金 | 8.2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甘泉县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58万元 | 670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主要工作及亮点(一)基本情况2022年度,全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120户2299人发放1319.48万元(城市低保110户200人发放151.15万元、农村低保1010户2099人发放1168.33万元);特困供养对象128户136人发放160.18万元(城市特困供养10户10人发放15.64万元、农村特困供养118户126人发放144.54万元),低保边缘家庭299户668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93万元。临时救助1065人次发放223.83万元。(二)亮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会议决策部署,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和最终目标,创新推行“一套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一套快捷便民的申请办法、一套信息核对的联动办法,一套直面社会的公开办法,一套强化落实的考核办法”的“五个一”工作法,构建起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工作成效显著,2020年被民政部评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1、上紧“压力阀”,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出台监督检查制度,细化分解任务,强化下放指导,确保政策“一条线”落实;推行局班子成员和救助办干部包抓乡镇(街道)责任制,坚持“政策找人”,推行“跟踪监测、入户抽查、程序核查”指导管理办法,启动低保年度复审工作。持续开展困难群众救助专项治理等六项行动,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合理诉求。纳入城乡低保136户300人,退出死亡和不符合条件81户183人,纳入特困供养13户15人,退出死亡5户7人,并向延安市福利院送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4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退尽退”;开展“喜迎二十大、救助暖民心”走访慰问和防返贫监测宣传活动,慰问困难群众685户发放面和油,发放“健康暖心包”防疫物资1200份。制作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彩页6000份、社会救助宣传手册8000份、社会救助掌上办2000份,致全县人民的慰问信10000封,确保困难群众及时了解政策。2、服务“零距离”,创新机制快捷便民。深入推进“e救助网上申请社会救助业务”全程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网上申请救助1552人次,受理1451人次,受理率93.49%,审批通过1300人次,通过率89.59%;建立71支快速响应服务队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540件。陕西日报和延安日报对我县主动发现救助典型案例进行了报道;畅通救助热线,开通社会救助热线,并在全市率先开通救助金短信提醒功能,方便快捷服务困难群众;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对困难群众的诉求进行综合评估,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提出对应救助措施或转请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目前分办转办救助77件。3、严把“核对关”,对象精准识别。建立信息核对联动机制,形成一体化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息核对工作,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27个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主管、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运行机制。调整了领导小组,与残联、乡村振兴、住建、总工会、息化工作中心、应急管理签订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合作协议》,建立了信息共享,召开联席会议两次,解决困难群众救助个案1件。畅通家庭信息采集渠道,提升数据库核对效能。依托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不断完善与扶贫、公安、人社、残联、住房公积金、自然资源、工商、行政审批、不动产管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核对联动机制,核对救助对象681人,核出不符合条件26户66人,实现了申请家庭经济信息100%核对。4、搭好“便民桥”,直面社会公开公示。从推进公开公示、强化宣传监督入手,以“三项举措”彰显公平。抓政策公示,在全县6个乡镇(街道)政府驻地和71个村委会(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公开栏,对社会救助政策、“e救助”二维码、社会救助对象进行长期公示。抓末端公示,审批权限下放后,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融媒体中心、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末端公示,所有乡镇(街道)将社会救助审批结果全部上传县政府网站进行长期公示,努力营造社会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5、用好“指挥棒”,绩效考核抓细抓实。强化制度建设。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建立了“县局考核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考核村委会(社区)”的两级考核制度,细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日常管理服务6个方面考核指标内容,制定打分标准,推进工作落实。强化督查考核。以半年和全年考核为主、阶段督查考核为辅,由县局组织考核,采取一听汇报、二看现场、三查资料、四议成效的方法对六方面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了全县年度目标考核成绩,有力推进了各项政策落地落实。通过上半年考核工作已完成。通过绩效考核,乡村两级对社会救助工作更加重视,审批程序更加规范,救助对象更加精准,各项政策得到更好落实。二、存在问题1、基层能力建设亟待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薄弱,工作人员岗位变动频繁,社会救助专干不“专”,影响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信息核对资源亟待整合。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资源匮乏,导致申请救助对象家庭有些收入和财产难以调查,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救助对象的准确界定。三、下一步工作安排和打算(一)加强巩固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稳定落实好“渐退帮扶”“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继续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脱贫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紧盯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因疫因灾困难户等“四类人员”,将其纳入民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抓好数据比对、走访摸排、政策纳入,确保“不漏保”“不错保”,兜准兜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二)持续优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取消户籍地申请限制,实施居住地和户籍地联动申办低保。在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受理的,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调查;在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受理的,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调查。不再将“民主评议”作为刚性约束。(三)持续优化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突出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加大因疫情临时救助力度,对符合急难情形、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取消急难对象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实施救助,急难型临时救助实行先行救助。(四)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开展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人照料服务工作评价考核,对履责不到位的照料护理人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予以更换并重新签订协议。定期走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入户检查特因人员日常生活、监护责任和照料服务责任落实等情况,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料、生病有人看护、居家干净整洁”。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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