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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1 15:52
单位名称 定边县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做好价格争议调处,有效提供价格服务,维护公共利益。刑事、民事和经济案件及经济纠纷中涉及的案件标的物进行价格鉴定、认证;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调解价格纠纷。
住所 定边县人民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 刘欣雨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定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2万元 2.1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中心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县发改科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三涉三服”中心工作,根据全省价格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强化价格认定公共服务职能为定位,努力做好“三涉案件”价格认定工作,充分发挥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联席会议牵头人作用,与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相关职能科室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交流。现将一年来价格认定工作汇报如下:一、依法认定,全面推动价格认定工作一年来,中心以履行价格服务职能为宗旨,做好涉案价格认定工作。今年共办理价格认定案件121件,涉案标的金额为638万元,其中涉案价格认定120件,涉案标的金额为302万元,涉行政认定案件1件,涉案标的金额为336万元。涉案标的有原油、手机、变压器、黄金、电缆线、柴油、重芳烃、液蜡、青苗、滴灌带、车辆等。办理案件未出现一起复议案例。真正做到程序合法、结论公正、服务热情、认定过程高效,充分发挥了价格认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一是对认定案件受理审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指导提出机关正确填写《价格认定协助书》,增强了提出机关对价格认定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提高价格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把握好文书质量和操作规范。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客观公正、科学准确、操作规范、流程明确的原则,从案件受理、查验现场、搜集资料、市场调查、测算说明、结论审议、出具报告整个流程均严格执行《价格认定规定》和《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储备,扩大专业覆盖面。利用各种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本年度共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线上线下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15人次。加强对常见标的、新型标的、疑难标的的价格认定方法的探讨探究,主动适应司法体系改革的新动向,充分发挥价格认定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二、服务社会,扎实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价格争议调解进社区。根据年初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安排部署,我中心对长城社区、兴源社区、新乐社区、明珠社区、西关社区等5社区进行了集中挂牌,成立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点,聘用16名社区工作人员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员。通过集中培训提高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员的价格政策水平,强化职业操守,推动调解员全面提升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调解技能。同时向价格争议调解联席部门、提出机关、社区发放“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培训资料”400余份。二是对外主动联合法院、司法、公安等部门,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平台,推动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融入社会冲突纠纷大调解体系和社会治理创新工程;对内加强与价格举报等工作有机连接,充分发挥价格认定在调解价格冲突、处理价格纠纷方面的优势作用。努力实现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便民化、常态化。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养对机构队伍的能力素质短板进行全面剖析,找准弄清关键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进行固强补弱。同时,坚持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驾驭新时期价格认定工作的能力,认真钻研业务知识,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强化对新知识新规定的理解和掌握,努力使每一个业务人员都能成为价格认定的行家里手。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2022年度我中心共办理各类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121件,涉案标的金额近638万元,其中涉刑事案件120件,涉案标的金额302万元,涉行政案件1件,涉案标的金额336万元。真正做到程序合法、结论公正、服务热情、认定过程高效,充分发挥了价格认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外出市场采价等环节缺乏影像资料的留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影像方面的留存。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宣传力度不够,很多社会群众对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不了解,对价格争议调解存在误解。下步工作重点放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宣传上,让群众有更多的机会了解这项工作。2023年工作计划扎实推进价格认定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把这项基础工作做强、做细。以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为己任的职能,做好价格认证工作。(二)化解价格矛盾为促进社会稳定做实事。如何提供专业价格服务和技术支持,是当前需要思考及解决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加强与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平台等专业性调解平台的协调对接,将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创新,认真总结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化解价格争议纠纷,为减轻司法压力提供有效帮助。(三)进一步加强价格认证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政治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业务人员政治素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价格认定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多向业务工作搞得好的兄弟区县交流学习。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