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中心(宝鸡市财政局高新分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宝鸡高新区财政预、决算,地方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等。 | |
住所 | 宝鸡市高新大道69号高新大厦五楼 | |
法定代表人 | 魏宗焕 | |
开办资金 | 298.23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财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2万元 | 55.7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在市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千方百计抓收入,确保财政保障能力。面对今年经济下行对我区产业的影响和疫情冲击、政府债务集中偿还,各种减收增支因素相互叠加、财政“三保”面临空前压力,高新财政挖潜节支、统筹资源,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1、加强征管,联合税务逐重点税源企业进行清欠催缴,做到政策要求减、免、退全部执行到位,对已经享受国家增值税留底退税政策的企业,对其欠缴的其它税款全面予以清缴;2、密切联系税务、自规局等部门,对建成区的已批供土地进行清查,摸清底数,增加“房土”两税收入;3、通过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方式,弥补财力缺口;4、及时跟踪了解上级资金投资走向,加大争取中省资金力度,充实财力保障发展。全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2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90亿元;争取中省资金8.53亿元。(二)兜牢“三保”底线,保障重点支出不缺位。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同时,财政支出不断向基础教育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基层和普通民众倾斜。今年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26亿元,“三保”支出8.09亿元,确保民生刚性需求。1、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先后拨付资金0.97亿元;2、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拨付资金0.81亿元,顺畅衔接乡村振兴,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3、加大园区建设、企业发展扶持力度,全年拨付基本建设项目资金9.71亿元;4、通过与住建、审计、人社的协作,制定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全程监管,实现项目复工建设,有效化解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化债发债齐发力,管控好金融风险与经济发展。1、千方百计化解政府债务。2018年,经国家审计署认定高新区政府隐性债务118.64亿元。2022年底化解债务8.31亿元,累计化解政府隐性债务59.35亿元,政府隐性债务余额59.29亿元。始终将高新区金融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2、想方设法争取专项债券。2022年申报专项债券项目7个,债券需求12.52亿元。资金到位5.97亿元。申报2023年项目20个,市级发改审核通过项目19个,总投资113.57亿元,拟发行专项债券资金46.05亿元,保证了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资金需要。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1、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把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1+8”工作机制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绩效管理扩面提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项制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高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持续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持续拓展预决算公开广度与深度;2、秉承“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不断提高财政评审质量和效率。目前共完成预算评审项目34个,送审金额12020万元,审减额1874万元,综合审减率15.6%;变更评审审结2项,审减252万元,审减率53.6%;3、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加大采购政策扶持乡村振兴力度、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质量保证金专项清理等系列工作,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4、全面推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今年完成了60家预算单位458个项目的事中绩效评价和上年四个项目事后绩效评价;积极做好预算与绩效管理关口前移,搭建事前绩效评估与项目预算评审联动机制,为争取项目资金提供保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努力下,高新区财政中心取得了进一步发展。2022年,高新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2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90亿元;争取中省专项资金8.53亿元%;完成地方财政支出18.26亿元,“三保”支出8.09亿元,确保民生刚性需求;今年化解债务8.31亿元,申报专项债券项目7个,债券需求12.52亿元,资金到位5.97亿元。申报2023年项目20个,市级发改审核通过项目19个,总投资113.57亿元,拟发行专项债券资金46.05亿元;完成预算评审项目34个,送审金额12020万元,审减额1874万元,综合审减率15.6%;变更评审审结2项,审减252万元,审减率53.6%。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财政收入锐减,资金腾挪空间有限。受疫情冲击、减税降费、土地市场遇冷、融资政策调整、债务集中到期等多重因素影响,本级财政收入形势严峻。2、“三保”支出比重高,现有财力仅能保障“三保”支出,无法满足“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和产业园区发展需求,制约了高质量发展步伐;3、政府所欠债务项目多为公益性无收益,不具备偿债能力,原来通过土地等收益实现高新区整体区域建设资金自平衡的设想难以实现,债务集中到期,加剧了财政的困难局面;4、财政管理改革还需深化,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任重道远。(二)整改措施1、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强化与省市部门沟通对接,吃透领会中省财政扶持政策,找准投资发展导向,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储备并筛选科技含量高、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有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充实项目库,争取把更多项目列入上级项目库和发展规划;2、坚持统筹安排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的原则,重点保障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时,强化民生托底,提升高新区优质教育资源,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社保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提升获得感。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组织财政收入工作,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点税源税收分析制度,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充分挖掘增收潜力,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抓综合治税、加大对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力度;梳理区域内经营性资产、特许经营权、可利用闲置土地、加大土地招拍挂进程等为债务单位减负赋能,增加造血能力,恢复债务单位再融资能力。(二)完善专项基金扶持政策,加大力度培育新动能。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创新思路增收,全力支持高新区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等发展重点任务,着力提升财政服务高新区大局的水平;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稳妥推进部标财政云系统后续模块上线运行,加快金财工程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跟上信息化时代发展步伐,确保各项财政业务系统安全运行,机房设备安全运行,保障支付业务畅通、快捷;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三)拓宽融资渠道,建立综合性投融资体系。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着力防范化解债务、“三保”等财政风险,并创新融资方式,多渠道从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找准财政、融资、国资管理方向及着力点,对接政策,精准匹配RETTs.PE.ABS各种新兴融资产品,并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补充重大项目资本金,包装TOD、EOD、SOD项目,支持高新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造、导向性项目,解决财政资金瓶颈约束。落实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着力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加快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实,探索“淡马锡”管理模式,逐步推动企业ESG社会化责任体系。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