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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博物馆
柞水县博物馆
发布时间:
2023-03-31 15:34
单位名称
柞水县博物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
文物的保护、管理、征集与维修。
住所
柞水县临河路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宏
开办资金
8.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柞水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63万元
5.64万元
网上名称
柞水县博物馆.公益
从业人数 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但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在县文旅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社交宣传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在“文化遗产日”、“5.18国际博物馆日”,制作我县文物资源、法规常识等内容展板16块,横幅2条,宣传彩页800份,在县城迎春广场、县城、凤凰古镇、红岩寺等集市摆摊设点进行宣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文物保护深入人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搞好全县田野文物的管理工作。完成文保员登记备案工作,对全县田野文物文保员设置进行重新规划;对符合《陕西省群众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符合文保员条件能胜任工作的15人予以保留;四是对调整和新设置的文保员,由镇、村社区推荐,个人书面申请,加以确定。(三)、开展了文物安全检查,我馆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4次安全检查和巡查工作,确保文物安全,特别是对文物建筑类做了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5处,整改5处。四是做好消防器材日常保养管理工作。全县15处省、县级文物建筑类保护单位,原配置4公斤干粉灭火器320只,进行日常保养检测和加粉加压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正常使用。补充购置100只简易独立火灾感烟探测器,新购置35kg大型干粉灭火器20只用于凤凰街民居、北河街民居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五是积极配合工程项目建设和企业土地使用前考古调查工作。为6个工程项目提供土地使用前考古调查工作预审报告;六是认真办理检察院文物案件公益案件诉讼检察建议工作。在最高检察院和国家文物局共同开展文物公益诉讼案件以来,(四)、我馆积极配合县检察院在我县开展的文物案件公益诉讼工作,去年12月底县检察院下发清水英烈园、东岳庙中共五星县委、五星县苏维埃政府驻地遗址、王家山乡苏维埃政府旧址、刘裕沟乡苏维埃政府旧址、营盘供销社旧址等保护中存在问题检察建议3份,我馆认真核实建议中的提出的问题,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六)、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根据柞水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工作部署,2020年脱贫工作转入乡村振兴工作,我馆两名职工全部抽调参加乡村振兴工作,联系营盘镇北河村脱贫户鲁先德、周宗明、余芳涛、余普等4户,送给他们农业、木耳种植、饲养方面的专业书籍,帮助脱贫户实现就近就地就业脱贫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开展联户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二、取得主要效益:(一)、完成《2021年度柞水县文物年鉴编纂》工作。(二)、全面落实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安全直接责任单位(人)公告公示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遵循“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三)、完成检察院文物案件公益案件诉讼检察建议工作。在最高检察院和国家文物局共同开展文物公益诉讼案件以来,我馆积极配合县检察院在我县开展的文物案件公益诉讼工作,今年县检察院下发检察建议3份,认真核实建议中的提出的问题,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四)、完成文物保护基础性工作。是开展了文物安全检查,组织文保员和群众开展了消防演练,加强消防监测;四是对古镇的消防通道进行了清理,部分危险区域树立醒目的安全警示牌;五是县政府责成凤凰古镇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加快推进古镇市政消防系统项目建设工作进度,尽快实施消防工程项目;六是印发《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一条规定》、《消防常识》等内容彩页宣传画2000余份进行宣传,提升古镇住户及商户的消防常识和应急能力。三、存在问题:(一)、人员编制少,致使业务工作无法开展。(二)、无专项文物保护经费。(三)、场馆面积严重不足。四、整改措施:(一)、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重视增加编制,特别是专业人才的配置工作。(二)、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将文物保护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三)、积极申报博物馆建设项目早日建成柞水县博物馆。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继续推进凤凰街民居维修工程的实施;(二)、做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三)、完成文保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四)、做好社会流散文物征集工作;(五)、积极完成主管局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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