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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1 15:29
单位名称 柞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领取手续的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养老费的征收、退转保业务和养老金审批发放、个人账户和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
住所 柞水县乾佑镇
法定代表人 张沛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725.02万元 14096.0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柞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在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认真执行本单位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缴费。秉承“让数据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路”工作理念,在大力推行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缴费的同时,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增加农村商业银行及其在各镇(办)开通的营业网点柜面、助农E终端、手机银行、网上银行、ATM机自助设备、发卡机自助设备缴费;大力推广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功能、办税服务厅柜面及“云闪付”“支付宝”银联等第三方APP支付的“陕西社保缴费”功能缴费,提供多种缴费方式供参保群众自行选择缴费方式,印制了3万多份《柞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指南》进行广泛宣传,并联合税务部门将缴费工作纳入各镇办目标管理考核。、规范死亡申报,保障基金安全。按照《关于明确镇(办)人社所养老保险系统业务经办权限的通知》、《关于印发严厉打击欺诈冒领、多领、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柞水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指导镇办业务经办人员严格按照程序、时限上报死亡信息。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受益人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村(社区)信息员上报信息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村(社区)信息员收集核实本辖区死亡人员信息并连同新增待遇享受人员信息资料初审后每月5日前上报镇(办)人社所,各镇(办)人社所按照权限对村(社区)信息员上报资料进行复审并在城乡居保业务信息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后将汇总资料由镇(办)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每月10日前上报县城乡居保中心。、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内控管理。为确保养老金及时发放,我中心于每月10号开始做好准备,以保障25日之前将养老金发放到位。为保证基金安全,建立了保费收缴稽核制度,紧抓资金安全不放松,紧紧围绕基金管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及疑似风险数据核查、查短板补缺项,对基金的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按时对账,对基金的流向实时监控,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并制定日常稽核和定期稽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取得的主要效益一是保费征缴稳步推进。积极组织参保群众下载安装“陕西养老保险APP”,认真配合税务部门开展保费征缴工作,全县共计缴费57974人,征缴保费1317.45万元。二是待遇发放及时到位。共为25885名60周岁以上老人累计发放养老金4454.51万元.截止2022年12月,全县人均养老金标准达到154.23元;为农村八大员、襄渝铁路建设民兵、机关事业单位双代员及两参军人共计26943人次发放工龄补贴291.31万元,为949名享受待遇死亡人员发放丧葬补助金75.92万元,转出养老保险63人7.16万元、转入养老保险35人10.43万元。三是生存认证有序开展。共计督促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25483人,对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按照政策暂停其个人养老金发放,待按规定完成年检后,予以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养老金,确保养老金一分不少的发到群众手中。四是社保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全县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保7146人(其中:16-59周岁4174人、60周岁以上3002人);全县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保1857人(其中:16-59周岁245人、60周岁以上1612人);全县残疾人参加城乡居保6650人(其中:16-59周岁2976人、60周岁以上3674人)。按照乡村振兴衔接社保扶贫相关政策,共为16-59周岁低保对象代缴3085人15.79万元,特困人员16人代缴800元,残疾人2705代缴20.78万元。五是社保基金提升年活动扎实开展。按照市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安排,我中心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柞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本次提升年行动六个方面共15项的整治重点,先后建立内控制度33项,并逐条逐项开展自查,先后完成自查整改问题3个,进一加强了城乡居保基金管理管理治理能力。六是全面启动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印发了《柞水县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辖区被征地农民对象确认和养老保险待遇落实工作。按照“保基本、全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和“权责相等”的原则,将全县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村民小组农业户籍人员全部纳入保障对象,筹集保障基金近4750万元,先后深入各镇办召开政策培训会议9场次,并及时对接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对象认定,共计发放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620人44.58万元。目前存在问题、镇办业务干部急需加强培训。四个镇办人员流动频繁,新到岗干部经办系统、业务流程均不熟悉,需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未形成合力。中心干部之间工作配合不够密切,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推进不力,不能主动作为,存在等靠思想。整改措施:、开展培训,提升业务水平。通过多种形式全面、细致地向镇办业务人员讲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相关政策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经办流程,使业务人员更好地熟悉和掌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业务知识,提升为群众办事的业务能力。、强化思想建设,提升工作水平。中心各股室要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不仅要各司其职,更要通力协作,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补齐短板,合力抓好居民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落实。下一步工作计划:、坚持目标导向,巩固社保扶贫成果。紧紧围绕政策亮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坚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一步向特殊人群宣传居保扶贫政策,巩固社保扶贫成果,全面落实低保、残疾、特困、返贫人员等特殊人员缴费优惠政策,坚决杜绝中断缴费现象发生,全力保障贫困人员参保质量。、加大政策宣传,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一是继续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网上认证的宣传工作,鼓励广大参保人员自主缴纳保费,从源头上确保基金安全。二是继续做好智慧人社和APP认证的宣传推广工作,确保缴费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三是要加强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工作的推进和制度化,对重点人群做好上门认证服务,对体弱多病、残疾人、偏远山区等人群进行上门认证服务,加强稽核力度,严禁冒领、骗领、侵占、拖欠、克扣、截留养老金等违法行为,确保基金的安全。、强化队伍建设,抓好经办规程培训。在去年培训的基础上,对乡镇业务经办人员和村级协办员再次加强培训,确保县、乡、村三级经办平台口径一致,人人懂政策,个个会宣传,共同为参保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主动协调对接,全力打造工作亮点。在坚持按月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补贴的基础上,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并就柞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经验总结,积极对接市养老保险处,力争进行全市经验交流,推动柞水居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常抓不懈,深入开展提升年活动。一是狠抓内部作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改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二是严格经办行风,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明确服务质量和标准,按照“解答问题一口清、执行政策不走样、办理业务不超时、群众评价全满意”的标准,狠抓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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