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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公证处

发布时间: 2023-03-31 15:22
单位名称 宝鸡市陈仓区公证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各类国内公证事项。
住所 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环路陈仓市民中心八楼
法定代表人 张振岐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3.17万元 27.4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2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完成了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着力“统筹”,深化公证改革发展思路1、强化内部管理,确保规范运行。牢固树立公证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政治学习教育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共财物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在工作人员减少的情况下对人员分工进行调整,确保了内部事务和公证业务有序、高效办理。对外公开办事程序、投诉举报电话、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监督,赢得当事人对公证工作信任和好评,公证公信力和服务水平得到一定提高。2、抓好人员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在政治建设的基础上,制定特色学习计划,加大案例研讨等公证业务学习内容,周例会领学、自学、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面对面的边学边交流等方式,增长了知识,达成了共识,促进了公证业务技能的提高。上半年我处两名公证员助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同时通过业务知识强化学习,促使全体人员多学、多思、多钻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着力培养公证员助理业务资质及水平。3、多措并举开展公证业务宣传。通过市民中心一楼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接待人员向群众积极讲解公证业务知识、发放宣传书籍。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一体机及小律智慧普法查询机向群众“智能普法”。全年累计发放各类公证法律书籍800册,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接待公证业务咨询1200人次,向上级部门报送公证便民信息10条,“公证为民”的主旨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二)聚力“建设”,严把公证质量管理1、严格落实核实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公证执业“五不准”》的工作要求,有力执行公证核实制度;所有对继承及用于继承的公证案件,全部采取多次多方多渠道核实,严格落实公证遗嘱查询办法,对所有被继承人查询遗嘱;对于婚姻、家庭关系不明确的当事人,及时与公安、民政部门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对于存疑的、核实不清的案件,采取走访、实地核实,对核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影像资料记入案卷,全年共电话核实案件480余次,实地走访核实38件,有力保证公证办证质量。2、健全完善办证流程。对公证办证业务流程、质量管理进行规范,对较为复杂的4件公证事项和新领域公证业务,召开处务会集体研究讨论研判,加强公证质量及公证书内容表述的准确性、确保公证工作程序规范化,严把公证法律关、程序关、证据关、资格关,杜绝人情关、利益关,全年未发生一起违规办理公证事件。3、规范公证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公证档案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档案室基础设施,规范公证档案合理分类、规范立卷、妥善保管等措施;对2021下半年以来办理的公证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对档案室进行归纳整理,档案柜进行重新摆放,确保了档案归档合理,整洁有序,安全防火。4、完善办证笔录材料。为提高公证质量,对公证笔录不断进行完善、补充,对各类公证询问笔录进行细化,增加了对适龄女继承人询问是否遗腹子等有针对性的询问事项,保证询问笔录更加规范、严密,不出纰漏。对于法定继承、委托、保全证据等公证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经2022年全市公证案卷评查,我处2019年至2022上半年年所办案卷未发现错证、假证及不执行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的情况,顺利的通过市司法局开展的公证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并取得好评。(三)致力“创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1、简化办证程序,让群众少跑路。结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为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公证法律服务,做好首问公证人员一次性向公证申请人明确告知办证程序、所需证明材料及其获取证明材料的途径和方式,缩短当事人预约时间和往返次数,为当事人节约了办证成本。减轻了群众办证负担,提升了公证办证效率,着力解决了群众“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问题,营造良好为民服务环境。2、优化办证流程,提高公证效率。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公证业务咨询、办理窗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一年来,服务中心累计受理办理公证业务100余次。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定继承、亲属关系、委托等公证类别证明材料,多项证明材料采取“模板式”证明,减少群众看不懂、说不明、理不清的现象,让公证当事人省时省心省力。同时结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公证十项便民措施”,对提供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群众采取“承诺制”办证,由公证人员代为核实取证办理,全年我处共开展26次为群众跑路、代为取证工作。3、推行惠民举措,强化便民服务。根据银监会最新文件要求对存款在5万元以下公证事项免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根据我区公证当事人特点,为当事人免费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代写、委托书代改、资料复印等服务。同时根据市发改委、市司法局文件精神,对于领取抚恤金等公益用途的公证事项,减免20%公证费;为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费免收公证费;全年为3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办理公证服务。通过推行各项公证便民利民举措,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公证为民服务,也为陈仓公证工作塑造了良好社会形象。4、拓宽服务渠道,助力乡村振兴。按照区司法局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作为,配合区局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参与下乡走访活动,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服务职能,与驻村干部点对点联络为群众提供便民公证咨询服务,为乡村振兴工作作出积极贡献。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2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公证机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公证质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取得了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00余件,公证收费4万元,接待群众来访2000余人次的成果,较好完成了年初预定的目标任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没有公证员,无法独立办理公证;2、公证宣传力度有待加强;3、公证服务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还有提升空间;4、信息化公证服务有待探索。(二)改进措施1、加大内部公证员助理管理,确保公证员助理早日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公证员证书。2、持续加内部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公证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践行公证为民的根本宗旨。3、进一步创新公证宣传形式。积极参加区局普法宣传活动,“量身定制”公证宣传资料,提高公证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撰写发布“为民公证”方面的政务信息及稿件。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进一步拓宽公证业务。激发全体公证工作人员主动性,积极开拓潜在新业务,全力做好公证延伸服务,如网上办证、邮寄公证书、上门服务,加强与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联系,延伸服务触角,拓宽农村公证服务,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持续巩固转化作风建设专项问题整改成果。继续以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为契机,推进治理成果长效化,将形成的长效机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将治理任务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治理成效。把政治学习教育和“为民公证”贯穿始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有效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公证领域“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三)进一步配合好区局各项中心工作,围绕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积极参加司法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公证机构执业证》审批机关:陕西省司法厅发证日期:2020年10月20日有效期:永久有效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