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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发布时间: 2023-03-31 14:56
单位名称 西安市新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为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信息服务。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负责消费者来信来访的受理、消费者诉讼支持、消费纠纷调解以及消费警示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工作。
住所 西安市新城区万年路90号二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 贾玄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万元 5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新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公益 从业人数  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立足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努力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着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基本情况(一)加强干部政治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项法律法规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二)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积极按照市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安排部署,完成新城区市场监管局315方案及材料准备。通过在辖区各专业市场、集贸市场、主干道路的大型LED显示屏滚动播放“3.15”宣传图片及宣传口号等形式提升群众知晓率。由于疫情原因,局机关及各市场所开展线上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通过户外大型LED屏,楼宇电视,临街商户门头LED屏等途径进行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共促消费公平”主题,进一步提高社会知晓率,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共治。执法人员电话为消费者答疑解问250余人次,线上通过微信群等形式推送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食品药品餐饮宣传页、商标广告流程图、特殊设备安全告知海报等,让消费者充分了解掌握自己应享受的权利,为人民群公平消费奠定基础。组织重点业务干部在局机关南三楼会议室收看2022年央视3·15晚会,对辖区做好应急处突工作,特别是央视“3·15”晚会期间曝光的相关问题核查处置工作,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排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三)加强宣传引导。结合食药满意度宣传工作,大力开展消费宣传、消费警示活动,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认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运用板报条幅、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消费维权的方法及消费注意事项,向辖区商户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册,提高商户的懂法、守法意识。二、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2年,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事项21822件,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4万余元,接待各类来访来电600余件。通过各种活动的举办,投诉的处理,消费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极大提高。三、存在的问题由于机构改革和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我单位人员还没有完全到位,所以存在人员短缺现象。四、改进措施积极协调人员配备情况,在人员到位、工作机制理顺后,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持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服务,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来信、来访受理,消费者诉讼支持,消费纠纷调解及消费警示信息发布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并一如既往地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