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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31 14:08
单位名称 子洲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监理保障。以本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住所 子洲县城关镇大理路西段环保大楼
法定代表人 张海涛
开办资金 21.4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子洲县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万元 25.2万元
网上名称 子洲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队以群众急难愁盼为出发点,精准高效执法,强化作风建设,着力提高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业务开展情况。2022年,我队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检查企业177次,查封扣押1起,行政处罚4起,罚款53.2万。结合执法大练兵及四十项攻坚行动,积极开展八个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达到100%、案件填报率达到100%。其中子洲县污水处理厂超标事件受到社会及县纪委监委等多方关注,我队迅速出击、严格执法、精准裁量,下达行政处罚14万元。雷霆执法既有效解决了污水处理厂超标问题,整改效果显著,也回应了社会关切。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全年共受理举报投诉44起,办结率100%。投诉奖励1起,根据《榆林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分级细则》,奖励举报人400元。我队以群众急难愁盼为出发点,分类管理群众诉求,按照难易程度分等级处理,一般问题一天办结、复杂问题三天办结,疑难问题适当延长期限,并及时回复群众,告知原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大力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重点企业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展应急演练1次,提高了企业环境应急实战能力。按照风险隐患三年一评定要求,我县完成了36家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率100%。积极开展保障“两会”“二十大”会议期间环境安全工作,开展重要节点、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化解风险,保障环境稳定。全年未发生一起突发环境事件。标准化治理“双公示”数据。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程序,2022年公示行政许可环评报告表审批29件、行政处罚4件、排污许可证10个,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上传信用平台及时率和准确率达到100%。严格固废管理。上报固废典型案例1起,油气开采企业进行废弃物申报登记备案6个,申报登记完成率100%。在市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完成了3家企业计划填报,实现工业固废产生、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电子台账管理。发挥县环委会办统筹作用。我队负责县环委办协调落实责任,按照督查情况共计下达督办单42件,联合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联合执法7次。充分发挥环境执法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过程中的抓手作用。取得的成效强化执法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我队不懈努力,紧盯大气、水质量指标,科学分析,联合执法、精准施策。2022年,我县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29天,同比增长38天,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空气综合指数为3.69,同比下降8%,优良天数全市排名第二,综合指数全市排名第三。李家崖断面水平均浓度达标,为三类水体功能。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单位主要问题还是业务量大人员太少,执法能力不够强。整改措施加大培训和执法力度,积极和市县争取专业技术人员。五、下一步打算下一步,我队将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持续巩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水环境质量,联合职能部门、属地乡镇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紧盯企业污染排放管控及雨污分流工程、排污口整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执法监督,提升环境治理管控效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