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子洲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宣传和贯彻养老保险政策,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管理,参保人员的资格审查、保险费的汇集、存储;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待遇核定与支付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住所 | 子洲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三楼 | |
法定代表人 | 郭建川 | |
开办资金 | 6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9万元 | 53.27万元 | |
网上名称 | 子洲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4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主要工作子洲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简称社保中心,下同)在市、县人社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坚持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以目标考核为契机,以优质服务窗口建设为载体,强化内部控制,改良作风,提高经办能力,促进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更好更快开展。二、工作取得成果1、2022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十九大及二十大精神,干部作风建设及学习。积极改进工作作风,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务实创新,强化措施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机关保累计完成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248个,参保登记完成10637人,其中:在职人员6773人,退休人员3864人;2022年在职人员新参保64人。核定总缴费基数5.51亿元,基本养老保险计划征收1.32亿元,实收1.07亿元,完成率81.06%;职业年金全年计划征收0.66亿,实收0.48亿元,完成率72.73%;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2.32亿元。3、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152576人,其中:参保缴费106475人,领取待遇49677人。缴费人数85522人(2022年新参保2218人),累计缴费0.30亿元;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1.14亿元,八类人员补助发放0.12亿元。2022年,共收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财政补贴10517.14万元,其中中央补贴5166万元,省级补贴213万元,市级补贴3834.37万元,县级补贴1303.77万元。4、转移情况: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关系转移接续720人,其中,企业转入180人;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191人,转出110人,转入81人。5、开展年检认证工作。全面开展子洲县机关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认证3354人,手工认证20人。共计认证207户,3374人,认证率100%。开展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认证43897人;核心认证1940人,合计45837人,认证率100%。6、我县社会保障卡累计办理243953张(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35390,机关保8563张),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入卡47035人,入卡率99.54%;机关保待遇入卡3414人,入卡率98.02%。7、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2021年7月,按照省、市、县要求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3414名(含“中人”)退休人员进行待遇调整,本次调待实现3414名退休人员人均待遇调整增长178元,完成率达到100%,人均增幅4.0%。调整后补发的养老金已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1月起每人每月提高25.5元(市级补贴),7月起已每人每月提高5元(中央补贴),已足额发放到人。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85元。8、全民参保扩面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入户、电话调查和经办协查等方式对疑似未参保人员进行逐人登记,摸清参保情况,完善基础信息,精准全面参保。主动提供参保经办服务,大力推进手机APP线上经办服务,切实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办理参保,实现符合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及时掌握各乡镇应参未参情况,不断完善协调通报机制,做到边督办、边协调、边促进。通过政策宣传,提升广大群众政策知晓度、支持率和参保登记率,为全民参保登记调查和精准扩面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9、社保基金提升管理。县社保中心根据省、市、县专项文件要求,迅速反应,紧抓实际,积极响应社会保险基金提升年专项活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送春风,暖人心”活动,不间断开展线下巡回工作,深入基层促缴费、讲政策、催年检,为社会保险基金提升年夯实基础工作。自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并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在业务培训的基础上进行警示教育,有效提高了经办人员业务能力、经办服务质量及思想觉悟;完成我县2022年度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落实全县特殊群体6412人代缴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应发尽发,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机关保:累计发现问题数据20条,已全部追回问题基金138058.98元。居民保:核实发现死亡冒领395人,涉及金额531097元;重复领取7人涉及金额47427元,已全部追回。追回款项已全部按照基金管理要求缴入我中心指定账户。未追回基金已下达通知书,要求限期司法追回。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事业的生命线,容不得半点疏漏懈怠,对基金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认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明显提高。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守护好社保基金安全,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同时,使我县社保经办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事业的生命线,容不得半点疏漏懈怠,对基金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认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明显提高。10、全民参保扩面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入户、电话调查和经办协查等方式对疑似未参保人员进行逐人登记,摸清参保情况,完善基础信息,精准全面参保。主动提供参保经办服务,大力推进手机APP线上经办服务,切实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办理参保,实现符合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及时掌握各乡镇应参未参状况,不断完善协调通报机制,做到边督办、边协调、边促进。通过政策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知晓度、支持率和参与登记意识,为全民参保登记调查登记和精准扩面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11、宣传工作。通过下乡镇、进社区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及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印发宣传彩页5万多份,欺诈骗保宣传手册2万份,宣传品1万多件,让广大群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及欺诈冒领有了充分的认识和了解,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政策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有效提高了城乡居民政策知晓率。三、存在的问题1、部分部门乡镇单位领导对养老保险工作不够重视,对配置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业务人员不固定,导致对业务陌生,需大量的时间去学习业务。2、乡镇工作人员不能及时上报和参保待遇人的资料,不能及时复核缴费人员上报信息,导致到龄人员不能及时领取养老金。3、在年检工作中,部分老人在“陕西养老保险”APP上无法通过人脸识别,导致出现疑似数据。四、整改措施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协调,进一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深化落实。各参保单位能够指定专人负责养老保险工作。今后加大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促进养老保险工作有序开展。在学习制度上,坚持和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和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做到“四有”,即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有学习心得。在学习安排上,突出抓好以下方面,一方面是党支部领导班子的学习,着重政治理论素养、宏观战略思维、党性意识及驾驭复杂问题的能力提高;另一方面是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着重抓好政策法规、大局观念、党性观念及独当一面的能力、业务工作能力的提高,办事能力、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的提高。在学习方法上,做到集体交流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五、取得的社会效益我县的社保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开创了新局面,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子洲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六、2023年工作打算1、完成我县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与发放工作。2、加强社保基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社保基金管理制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做好待遇支付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3、加大养老保险稽核力度,对待遇领取资格、基金的支付进行全面管控。切实防范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维护基金安全。4、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耐心解答,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5、加大养老保险政策及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使相关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社保基金的专款专用,有效底开展反欺诈冒领社保待遇工作。6、加强经办中心及社保服务站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学习和业务学习,抓好干部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办事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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