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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养老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1 13:38
单位名称 子洲县养老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老年人老年人福利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本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
住所 子洲县大理路民政局213
法定代表人 李锦荣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预算
举办单位 子洲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网上名称 子洲县养老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不知不觉间已是迈入2022年的12月份,匆忙之间,不禁感慨时光易逝。现将本单位年度工作情况情况小结如下: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日常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局机关领导下,带领本单位成员不断加强对党史理论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开拓创新、科学管理,大家对党的各种理论、政策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单位简介子洲县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20年10月份,副科级建制,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老年人福利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本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目前主要管理民政局建设的日间照料中心。日常工作:受疫情影响,本单位三处日间照料中心目前基本处于不向外开放状态,但三处的日常卫生及各种安全工作仍照常进行。协助局机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各项养老服务活动。根据县疫情防控安排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工作。组织开展社区“四社联动”工作。组织民政系统及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帮联工作。四、取得的主要效益:1、社会效益: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完善养老服务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继续支持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实现优质养老的较有发展潜力的途径,它在满足养老的连续性、专业性、及时性方面,特别是对那些不能完全自理高龄老人的照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经济效益:生产经营工作 在全力做好服务的基础上,使老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明显得到改善。 五、存在的问题:目前,尽管我单位养老服务中心在安全管理服务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总体发展上还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满足不了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求。一是房屋建筑多年陈旧;二是由于资金短缺,配套设施不足;三是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消防设施滞后。四、是监督管理机制不建全、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建全。六、采取措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有关养老服务文件精神和民政局的要求,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宗旨,进一步加强领导、对突出的问题落实整改。务求强化责任,确保工作到位;务求精细管理,确保服务到位;务求完善功能,确保设置到位;务求强化督查,确保关怀到位。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把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安全舒适颐养天年的乐园、老龄活动的场所和精神文明的窗口。让领导省心、老年人安心、群众放心。七、下一步计划:继续加强理论及养老专业知识的学习,继续提升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专业技能;积极协助上级单位并开展好本单位联防联控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日常工作,保证在疫情结束或相对安全的情况下,各处日间照料中心可随时投入使用,为周边的老年人提供安全、卫生的活动服务;组织民政系统帮联人积极开展乡村振兴的各项帮联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