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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文物保护所
吴堡县文物保护所
发布时间:
2023-03-31 11:38
单位名称
吴堡县文物保护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文物调查、保护、研究、宣传等工作,促进文物事业发展。
住所
吴堡县宋家川镇新建街光明巷20号
法定代表人
慕生树
开办资金
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吴堡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8.06万元
82.14万元
网上名称
吴堡县文物保护所.公益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进行法人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吴堡县文物保护所2022年度工作总结一年来,在省、市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十六字方针;在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都得到了顺利开展。一、开展的主要工作:1.申报公布了“慕家崖水弹沟娘娘庙古建筑群、杨家店西宁寺娘娘庙古建筑群、川口观音庙石窟寺、张家坬观音庙乐楼古建筑、任家沟吴堡县抗日民主政府驻地旧址、任家沟吴堡县抗日民主政府保卫科旧址、高家庄高氏民居群、刘家塬头海眼寺庙址、丁家湾绥德警备区一团驻地旧址、黄云山三皇庙古建筑群、川口娘娘庙旧址、慕生忠将军故居”这十三处不可移动文物点为吴堡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完成了《吴堡文物珍藏》、《吴堡石碑》这两本书的编写和出版工作。3.认真做好全县各级文保单位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以及馆藏文物库房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及完善了文物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开展了全县各级文保单位日常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地对我单位馆藏文物、各级文保单位进行消防隐患排查。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5.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文物保护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不断强化规范化管理,彻底遏制文物保护领域盗掘盗窃、违法建设、强揽工程、暴力抗法等涉黑涉恶现象。严禁盗掘、盗窃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构件、石刻、石窟寺等文物犯罪黑恶势力的存在。6.建立了文物安全领导小组,与文保员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落实文物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文物安全巡查制度,每月保证1次。7.完成了在全国革命文物大数据库管理平台系统内对可移动革命文物及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数据的完善补充填报等工作。8.经过对县域内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开展文物普查,选择了部分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建筑予以登记。认定了四处新发现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分别为:吴堡第一个共青团县委成立地旧址、八路军河防部队炮兵连驻地旧址、吴堡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地旧址、吴堡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旧址。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以文物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加大经济增长潜力。2.正确引导文物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3.有效的进行文物保护,提升区域品牌形象,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单位日常业务工作情况,通过各类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单位整体业务技能,针对我单位文物库房不达标,馆藏文物存在各类安全风险,单位制订严格的文物库房值班安全责任制度,严防死守,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将馆藏文物安全风险降止最低,并制订文保单位安全巡查制度,每月对各级文保单位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反馈并能加以整改。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文物法》的宣传力度,真正使广大群众的文物意识得以增强和提高。2、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田野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单位馆藏文物库房值班制度,做好日常防火,防水,防盗等巡查工作,严防死守,警钟长鸣。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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