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柞水县> 柞水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

柞水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31 11:36
单位名称 柞水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调查辖区土地,矿场资源违法案件。宣传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
住所 柞水县城林河路
法定代表人 柳诗谱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柞水县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6.41万元 13.31万元
网上名称 柞水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县国土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强化宣传,营造法制氛围。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机,认真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022年以来,我们组织宣传教育活动1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0余份,信息媒体宣传40000余条,张贴法律法规海报100余张。通过宣传,公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法制氛围持续向好。(二)夯实责任,常态化执法巡查。开年以来,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制定了执法巡查机制、违法线索月报制度,明确了重点巡查和日常巡查责任,实行了责任片区执法巡查、案件查处包干工作机制,建立了执法巡查台账及违法线索台账,实施重点巡查10余次,日常执法巡查40余次,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三)严肃执法,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以“亮剑”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人盯人+执法监察”机制,印发了《柞水县自然资源局“亮剑”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亮剑”行动专班,联合公安、林业、水利、交通、环境、等执法部门,抽调20余名骨干力量,组成了秦岭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小组,发现违法线索20余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余份,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全年查处土地矿山违法案件13宗,其中矿产案件1宗、违法占地12宗,总占地面积52.78亩(耕地14.03亩),共计罚款516.16万元;向其他部门移交案件2宗(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嫌非转让土地案1宗、林业部门移交涉嫌破坏林地案件1宗)。严厉打击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为规范我县土地矿产自然开发利用秩序奠定良好的基础。(四)守牢稳定底线,紧盯矛盾化解。开年以来,组织执法队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建立了信访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研判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实行信访责任包干机制,责任到个人,形成了齐抓共管信访工作的局面。全年共收到群众信访线索28件,均已及时调查化解到位。(五)强化问题整改,做好秦岭保护卫士。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精神,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五乱”问题,狠抓问题整改。2022年秦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交叉执法检查交办我局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个(花园沟新型建材公司、晒群岭沟盛世砖瑝整改不到位问题、新合村一组龙劲子管理粗放问题),1个问题正在整改之中(曹坪镇窑镇社区郑大坤占地堆沙问题)。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在群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单位各项工作都能圆满完成。2022年全年度卫片执法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56件,已经立案查处13件,占本季度卫片违法总件数的23.21%,涉及土地面积5.46公顷(81.85亩),耕地面积1.07公顷(16.06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07公顷(0.99亩);作出行政处罚(处理)13件,占立案查处件数的100%;结案8件,占立案查处件数的61.54%;行政处罚(处理)已落实到位9件,占立案查处件数的69.23%。非立案处理43件,涉及土地面积5.74公顷(86.16亩),耕地面积1.77公顷(26.54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26公顷(3.93亩)。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发态势。三、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局在近期执法监察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实际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不强。农村建房批少建多、未批先占现象严重;加之企业建设工程为了抓进度、赶工期,存在边报边用甚至未报即用的违法用地行为。(二)违法用地成本低、制止难。由于受执行难的影响,土地违法行为成本相对较低,从而导致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违法建筑强制拆除难,造成违法行为难以有效遏制。(三)土地违法案件发现容易,执行难。从动工到完工所需时间较短,通过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周期长,从发案到强制执行需要近6个多月的时间,在此期间村民漠视行政处罚告知继续施工,待法定时限到违法建筑已成事实,给执行带来很大难度。(四)执法检查力量薄弱。由于执法人员少,交通多有不便,存在巡查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存在漏洞。四、整改措施:(一)加强理论及专业学习,用理论和知识武装头脑,确保政治上合格,业务上过硬。(二)积极做好《土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三)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用地行为确保涉土涉矿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追究到位,落实到位”。(四)建立联合执法监察长效机制遏制各类违法用地行为。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强化执法培训,提升办案质量。认真学习、钻研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更好的完成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任务。(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机,认真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传教育活动不少1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不少于20000份。(三)持续加大巡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网络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加强县、乡、村三级执法巡查网络建设,做到动态巡查多方位、全覆盖,层层落实动态巡查责任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四)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为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与纪委、监察、司法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做到有效、尽早、尽快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