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仲裁案件的受理,仲裁文书的送达、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务。 | |
住所 |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6号楼E座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智慧 | |
开办资金 | 7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5.36万元 | 54.8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宝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做好疫情防控,承担社会责任,减轻疫情对工作的冲击和影响宝鸡疫情形势多次反复,防疫措施也不断优化。为全面落实防控要求,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在疫情封控期间和关键时刻,仲裁办党员和全体同志,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舍小家为大家,积极开展双报到活动,主动下沉社区,参与防控执勤、协助核酸检测、生活物资的分发,展现了仲裁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同时,为了最大限度的减轻疫情的负面影响,我们及时调整应对措施。鼓励当事人通过邮寄的方式立案,加强电话咨询解答,力求通过电话咨询的方式,积极协助指导当事人办理申请仲裁事项。今年邮寄立案的数量明显增加,减少了当事人跑路,方便了当事人诉求。随时掌握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变化,向来我委办公场所的仲裁员和当事人告知查看行程码及核酸检测等要求,提前做好预警。建立来访人员信息登记表。案件开庭坚持庭前、庭后两次消毒,参与开庭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既保障广大群众和工作人员健康,又及时快捷地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继续组织流动仲裁庭,方便当事人参与仲裁开庭等活动,先后30多次启动流动仲裁庭,深受当事人好评。对曾去过中高风险区人员及与中高风险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按照社区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采取居家隔离措施。深入探索疫情形势下规范仲裁送达的工作方法。我们积极研究疫情形势下仲裁送达的新变化,在调研和总结的基础上探索制定了仲裁案件送达工作流程和规范,提高了工作效率。今年还就一起涉及山东昌邑市的仲裁案件,尝试运用委托送达的方法委托潍坊仲裁委员会进行送达。(二)忠于职守,保障仲裁职能正常发挥和案件质量优良新冠疫情虽然给我们的仲裁工作带来重大影响和诸多不便,但我们始终坚守为民服务的初心,多措并举,全力做到“二保”。确保仲裁职能正常发挥。即使在疫情最严重的8月、9月、11月份,部分工作人员下沉社区,保障仲裁工作正常运转的压力非常大,没有下沉的同志坚守岗位,一人多岗,相互帮助,主动担责,保证了仲裁程序的顺利推进。保证案件质量。注重发挥仲裁网络管理平台的作用,把握仲裁案件程序节点,规范办理流程,提高仲裁权行使的透明度和时效性。加强办公室和仲裁庭对仲裁程序驾驭管理的能力,做好立案、组庭、开庭、适时调解、文书起草审核等工作。(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仲裁能力培养,提升仲裁服务水平仲裁队伍是仲裁事业发展的主力军,队伍建设是仲裁机构的永恒主题。我们着力提高仲裁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仲裁理念,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仲裁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仲裁人员崇尚法律,注重能力提升和素质涵养,真正成为仲裁程序专家、仲裁调解专家和仲裁法律实务专家。加强仲裁秘书队伍管理,加强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教育,发挥秘书主观能动性,保证仲裁案件从受理到结案的顺利进行。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实际,广泛组织仲裁员、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培训,参加了中国仲裁法研究会、中国仲裁学院、陕西省律师学会、西安仲裁委、青岛仲裁委等组织的20余场次线上培训活动,收到良好效果。3、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疑难复杂案件讨论,提升实战能力。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把便民、利民、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既依法、依规办理,又体现灵活便利原则,最大限度的方便当事人。对当事人材料不齐备、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耐心指导,使他们尽快完善申请仲裁的相关材料。二、取得的主要社会和经济效益我们克服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利用仲裁自身优势和特点,发挥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保稳定、促和谐的独到作用,妥善解决了一批事关民生的群体性案件和当事人争议较大的重大疑难案件。既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接待当事人来人来电咨询4000人余次,受理仲裁案件530件,较去年691件减少23.3%;涉案标的6.37亿元,较去年4.17亿元增加52.8%。其中,民商事案件384件,较去年407件减少5.65%;涉案标的6.25亿元,较去年3.94亿元增加58.63%。交通事故仲裁案件146件,较去年284件减少48.59%;涉案标的1168万元,较去年2272万元减少48.6%。共办理仲裁案件680件(含去年结转案件),结案498件,其中调解和解结案292件,调解和解率为58.63%;裁决结案206件,裁决率为41.37%。个案平均办理期限100天,受疫情影响个案平均办理期限延长,其中两个月内结案比为42%。和解调解率率保持在高水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1件(认定为行政案件),没有不予执行的案件。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然还有差距,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些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有些计划的工作还没有跟进和落实。比如旅游纠纷工作机制的创新问题。“互联网+仲裁”模式没有实现,仲裁案件网上立案系统和仲裁案件网络远程办案系统因为经费的原因没有完成。有些重点领域的走访力度不足,仲裁新领域的拓展效果不明显、仲裁案件数量和标的在宝鸡纠纷解决领域占比较小等,我们将予以挖掘并研究整改措施。(二)改进措施做好仲裁宣传工作,提高仲裁的影响力。开展仲裁员培训和考核工作,完善仲裁员进出机制。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积极利用多种方式,在各类活动、工作、生活等不同领域推介仲裁制度。1、创设条件,拓展网上立案平台,进一步提升仲裁服务和品牌建设。2、在仲裁发展方面,除了继续做好旅游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和解、调解、函告和解等多元化化解纠纷,提升仲裁形象工作外,在疫情形势许可的情况下加强多方的联系主动提供法律服务,预设化解矛盾的途径和机制。(二)落实提升办案质量各项措施,实行量化考核和精细化管理,建立仲裁案件管理数据库,提高办案效率。1、创新完善工作制度,就涉及送达、鉴定等事项,研究制定相关流程和制式文书,使相关工作有据可查,推进有力。2、把涉仲裁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的形式安排仲裁员、工作人员学习,提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充实仲裁力量,抓好教育培训,强化日常管理,做好支部党建工作。1、要高度重视秘书队伍的稳定性和长远性,进一步完善仲裁秘书的工作机制和留人机制,稳定秘书工作队伍,保障和提升仲裁案件的办理水准。2、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建立部内案件研讨推进会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相互研讨,共同推动提高。3、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实际,广泛组织仲裁员、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培训。4、做好党建工作,做到党史教育常态化,能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思想政治保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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