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地矿勘查开发提供管理保障。地质矿产资源勘查业务管理·地矿资源开发与保护管理 | |
住所 | 神木市麟州街道神华路63号311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杨鹏飞 | |
开办资金 | 300.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23.1万元 | 84.53万元 | |
网上名称 | 神木市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5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认真梳理,合理圈定边角煤出让区块。根据我市煤炭资源赋存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着十分珍惜、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煤炭资源的原则,我局提请神木市政府向榆林市政府上报16个拟出让边角煤炭资源区块,以备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库选用出让;同时梳理出9处符合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深部煤炭资源采矿权条件的煤矿,待省厅开展相关工作后,及时提请市政府上报出让。二是积极开展本级矿业权出让登记和中省市发证的矿业权审批登记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为满足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建筑用砂需求,我局委托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了3个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并于10月全部挂牌成交,成交金额为11633.48万元,当前正在办理出让后相关手续。2022年以来,我局办理本级发证1个非煤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1个变更登记(缩小矿区范围);上报省厅13个煤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延续资料,及时完成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及时完成各项矿政管理工作。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采矿权信息公示工作,先后通过专项会议安排部署、资料审查、实地抽查、信息填报上传等工作步骤,完成了7个探矿权和122个采矿权信息公示,完成率100%。指导督促100个矿山企业按时完成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直报系统填报工作,并对省厅下发的36个煤矿的漏填、概念问题进行了核实更正;组织102个省市发证矿山填报了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管理系统,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上报工作任务。强化储量动态管理,按照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组织专家对71个矿山2021年度储量年报进行了审查,并指出了修改建议;督促指导矿山企业上报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以及储量台账200余份。积极开展压覆资源查询服务工作,6月份以来压覆资源查询服务300余人次,共出具压覆资源情况说明147份,其中,村民宅基地4份,种养殖项目15份,工程建设项目128份。四是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按照省市绿色矿山“回头看”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神木市绿色矿山“回头看”工作方案》,督促全市28家绿色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等进行了全面自查,提交自查报告28份。配合榆林市局对已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的15个矿山和已纳入省绿色矿山创建库的1个矿山进行了实地核查;同时,组织专家对已纳入省绿色矿山创建库的12个矿山进行了实地核查,并跟踪督促煤矿对实地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交整改报告28份。审查《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1个,督促指导何家塔、崔家沟等10个煤矿开展了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工作。五是深入开展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神木市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继续推进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工作,关闭注销了5个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本级发证采矿权,并上报榆林市粘土砖厂整治办进行集中销号备案,最终市整治办验收通过并公示,及时完成了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在非煤矿山办理采矿证延续、变更等手续时,明确要求矿山企业必须足额提取基金,确保非煤矿山生态修复资金充足,截止目前,非煤矿山已累计提取基金约1300万元。此外,邀请省厅专家现场指导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并选取一处石场开展非煤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工作。六是用足用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加大采煤沉陷区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提取、使用和监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工作的通知》,全年计提基金35亿元。督促矿山企业根据两案、《3-5年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计划》及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全年全市矿山企业完成治理恢复面积3400公顷。同时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推动大保当高海畔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实施,已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了初验。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挂牌出让了3个建筑用砂矿采矿权2.办理本级发证1个非煤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1个变更登记(缩矿区范围);关闭注销了5个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本级发证采矿权,3.全年全市矿山企业完成治理恢复面积3400公顷三、存在的问题基金利用率较低,基金专款专用受基金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基金使用范围限制,各矿山企业只是结合各自情况在限定的区域内开展治理;同时矿区的土地大部分属于村集体和国有林场,实施矿山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面临较大的阻力和政策限制。四、改进措施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建议省厅扩大基金使用范围;督促矿山企业按照治理计划,结合镇村规划,进行开发式治理。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夯实治理责任,提升治理水平。加大对矿山(含非煤)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的提取、使用监管力度,督促矿山开展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实时开展工程验收,完成《神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神木市黄河流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大保当镇高海畔废弃矿山治理项目,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协调各方,确保明年10月前完成终验工作。二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入库和动态管理,深入非煤矿山企业宣传绿色矿山建设理念,督查全市煤矿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和自查工作,推进我市绿色矿山建设持续向好发展。三是加强矿政管理,规范开发秩序。规范本级发证矿山企业审批程序。强化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按季度收集矿山图纸及台账,建立储量管理台账;督促矿山做好储量统计上报工作;配合做好省市负责的储量年报的组织审查,部、省、市发证矿山储量动态监管抽查等相关工作。完成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及实地核查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