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柞水县畜牧兽医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主要承担畜牧兽医新技术引进、试验、推广和示范;畜禽品种改良和推广;畜禽饲养、防疫、检疫技术的普及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饲草饲料技术推广和检测、监督管理;制定动物疫病免疫预防计划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方案,动物疫情监测、预警、预报、诊断、调查和报告;承担法律授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卫生监督工作等。 | |
住所 | 柞水县县城悬月路 | |
法定代表人 | 廖小锋 | |
开办资金 | 9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柞水县农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8.95万元 | 23.7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柞水县畜牧兽医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以来,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农业局的支持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稳定生猪产业。以瓦房口、杏坪、曹坪为重点,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实施生猪产能调控,筑牢生猪生产产能底线,落实生猪稳产保供政策,全县补助生猪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大户63户,兑现奖补资金146.933万元。(二)做强家禽产业。一是做大肉禽饲养。以凤凰、杏坪、曹坪、营盘等镇为重点,结合“林下经济”种养结合,推行肉杂鸡散养方式,全年肉禽存栏39万只。二是巩固蛋鸡生产。以凤凰、曹坪两镇为重点,积极推广自动化饲喂、智能化控制、信息化管理技术,支持规模养殖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蛋禽存栏56万只。(三)壮大牛羊产业。持续推进肉牛肉羊生产发展。一是肉牛产业以适度规模养殖为重点,探索推广“公司+合作社 (协会)+农户”的养殖模式,不断扩群增量,提高肉牛标准化养殖水平和生产能力,全年扶持建设3个肉牛养殖示范场。二是肉羊产业坚持适度规模,加大陕南白山羊的品种改良,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加强科技应用和推广力度,全年扶持建设2个肉羊养殖示范场。(四)做优特色养殖产业。大力推广中华蜂养殖,适度鼓励发展林麝、鸸鹋、梅花鹿、乌鸡等特色养殖,推进全县养殖业多元化发展。全年发展养蜂大户80户,林麝4户,鸸鹋4户。(五)提升畜禽良种化水平。加强畜禽良种配套技术推广应用,大力倡导养殖户引进优良畜禽品种,落实畜牧良种引进补贴,提高优质种畜利用率。(六)继续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开展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积极引导推行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县畜牧业现代化发展步伐。全年建成生物安全示范场31个。(七)积极推广秸秆饲料化技术。坚持因地制宜,以牛羊养殖场为重点,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饲料化综合利用技术,全年秸秆饲料化利用总量15000吨,其中青贮饲料3500吨,其他方式加工利用11500吨。(八)稳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引导规模养殖场应用节水生产工艺,采取雨污分离、污水回用等措施,控制污水产生量,合理配套粪污处理设施,鼓励采取固体粪便堆肥、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集中生产商品有机肥等技术模式,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全年建设粪污无害化示范场18个,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59%。(九)加强体系建设。成立了柞水县生猪和家禽全产业链培育工作专班和技术服务团,并制定印发了《柞水县生猪全产业链培育实施方案》、《柞水县家禽全产业链培育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将畜牧产业作为优势农业产业优先发展,确定了培育发展畜牧全产业链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进生猪和家禽全产业链培育发展工作。(十)完善帮扶政策,制定了《关于强化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和《柞水县支持产业就业暨发展“五小”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在养殖用地、良种引进、贷款贴息、生物安全、无害化处理和支持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力营造养殖产业健康发展环境,今年已落实生猪稳产保供专项支持资金146.933万元,养殖业产业奖补资金374.8万元,其中生猪产业奖补203.09万元,家禽业奖补40.5万元,为推进畜牧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十一)扩大养殖规模。按照“稳生猪、扩家禽、优牛羊、抓特色”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我县资源、环境优势,确定了“北线区域以肉牛肉羊产业为重点,南线区域以生猪和家禽发展为主,乾佑河区域以特色养殖为主,着力构建以生猪养殖为主、家禽产业适度、草食牧业及其他养殖特色鲜明的新型畜牧业,把我县建成优质的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产业布局。累计创建2个部级5个省级42个市级19个县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带动全县发展规模畜禽养殖场311户,规模化养殖占比不断提升。(十二)扎实开展技术服务。将技术服务作为保障全产业链发展的重中之重,积极与西农、杨凌职院、中科基因实验室合作,采取“邀请专家授课、外出培训学习、大户现场说法、送技术进场入户”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技术大培训。已举办全产业链培育专题培训会3场,培训生猪和家禽养殖场户128户。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扎实搞好了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扎实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全年猪存栏9.9万,牛猪存栏0.41万,羊存栏1.5万,鸡存栏40万。其中免疫猪瘟、猪口蹄9.495万、牛、羊口蹄疫1.7833万、羊小反刍兽疫0.3万、鸡禽流感40万,确保免疫密度常年保持100%。(二)2022年免疫疫病血清抗体采样及检测3256份,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580份、新城疫580份、猪瘟385份、口蹄疫945份(牛240份、羊320份、猪385份)、小反刍兽疫5份。监测牛结核434份、布鲁氏菌病2145份。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均在80%以上,牛羊布病监测无阳性结果。为我县动物防疫、疫病监测提供了科学依据。(三)一年来对全县9个镇养殖场户(点)共进行流行病学调查200余次,每周收集各镇疫病疫情发生情况,并认真核实后,按时准确上报动物疫病、疫情监测信息19条。为指导养殖户科学防疫、规范防疫、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四)对全县牛2580头,羊5600只全部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对其中牛774头,羊1366只进行了监测采样、实验室检测,全县无一例阳性病例。排除了布病风险,提高了养殖生物安全水平。(五)积极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年坚持每周疫情摸底排查,现场核查诊断,如发现疑似疫情,科学迅速果断处置,确保疫情清除彻底不留后患。每周收集各镇排查情况按时上报。(六)2022年组织全县生猪参加保险76566余头(只),其中:能繁母猪保险147户8462头,育肥猪保险3518户68104头。并协助保险公司为死亡猪出具死亡鉴定进行理赔,减少养殖户因生猪死亡带来的经济损失,截止9月底育肥猪理赔1623头,赔付人民币83.192万元;母猪理赔221头,赔付人民币33.15万元。三、目前存在的问题是:1、畜牧业融资困难,资金投入不足。2、龙头企业的经营规模不大,市场竞争力较弱。3、产业化链条短,附加值低,品牌意识不强。四、整改措施1、强力推进畜牧养殖工作。全县畜牧产业发展要发挥“短平快”的产业优势,充分抓住脱贫攻坚政策扶持的有利时机,以柞水土鸡生态养殖为重点,抓龙头、建小区,全力柞水土鸡的选育及开发工作。2、继续抓好畜禽标准化创建。坚持以畜禽良种为先导,以标准化规模生产为核心,落实扶持政策和强牧惠牧政策,持续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升级晋挡。3、继续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抓好项目申报,争取市级以上畜牧项目扶持发展资金300万元。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持续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柞水土鸡生态养殖。按照《生态养殖技术规范》要求,以柞水土鸡选育和林下养鸡发展为重点,采用企业+农户的方式,发展林下土鸡生态养殖场达到100个,养鸡大户500户,柞水生态土鸡常年存栏达到50万只以上。加强秦南野山、小阳坡宣传推广力度,打造柞水土鸡品牌,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二是稳步推进生猪发展。鼓励农民突出发展以生态、环保为重点的生猪标准化养殖,一是大力发展生态生猪养殖,推广家庭适度规模养殖模式,发展生猪养殖养殖专业村3个,年出栏4万头以上;二是持续促进无公害生猪基地建设,加大大河村万头无公害生猪养殖小区的提档升级,示范带动所有养猪户走无公害发展路子,打造柞水10万头无公害生猪养殖基地。确保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三是协调发展牛羊产业。以陕南白山羊、岭南黄牛的品种保护和开发利用为重点,充分利用柞水优质的牧草资源,开展肉牛羊的杂交改良和生态养殖,发展肉牛、肉羊3万头。四是积极发展特色畜禽养殖。积极支持林麝香、鸸鹋、梅花鹿、乌鸡等特色养殖,推进全县养殖业多元化发展。2、狠抓动物防疫工作落实。一是认真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性免疫集中免疫,确保免疫率、挂表率和建档率达到100%;二是狠抓疫病监测和流调工作落实。按时完成免疫抗体、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三是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做好狂犬病、布病、结核病的免疫、监测与净化工作。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四是升级兽医实验室,确保顺利通过验收续展验收。3、持续推进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规划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环保法》为依据,在养殖场建设中全面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规划设计、备案及立项中,坚持一票否决制,对未取得环保手续的养殖场建设项目,不予备案、规划和立项。二是强力推进限养区及可养区粪污资源化利用。对限养区不得审批新、改、扩建养殖场,针对原有养殖场督促指导提高粪污处理能力和水平,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对可养区养殖场严格选址规划,指导其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避免环境污染。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