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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31 11:09
单位名称 三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繁荣和规范文化市场。治理整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反有关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电影市场等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住所 三原县宴友思大街东段
法定代表人 杨飞
开办资金 16.3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三原县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31万元 13.75万元
网上名称 三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2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三原县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一年以来,在上级部门、县委县政府及局党委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夯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全体执法队员同心协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文化市场繁荣稳定健康发展,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具体业务活动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强化学习,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全队党员、干部和职工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号召全体党员深刻把握学习党史的核心内涵,知史爱党,知史爱国,把党史学习与实际工作密切结合起来。二是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市局及县里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开展网上执法办案学习,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与技术服务平台使用,培训通过率达100%。邀请咸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会。此次培训活动要求注重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不断提高执法的实效。将“综合执法业务”的新观点、新方法和新思路运用到实际的执法工作中。(二)强化执法,努力构建和谐文化市场。一是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网吧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网吧监管出现漏洞的问题,我们认真分析,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对网吧进行突击检查和“错时”检查。截止目前为止,共处理电话举报1起,咸阳市马上就办管理平台工单5起,咸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核查通报1起,均已全部回复。二是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三月份,配合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周边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取缔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娱乐场所、黑网吧及流动书摊、音像制品经营摊点。通过专项治理使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得到净化,盗版盗印教材教辅读物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开展文化市场“清浊行动”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规演出、接纳未年人等。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曲库进行清查;查看娱乐场所的营业日志是否登记规范、齐全;歌舞娱乐场所曲目是否与境外连接、屏幕画面是否含有禁止内容;通过专项整治,提高了娱乐场所安全经营、文明经营、依法经营意识。确保我县文化市场风清气正,健康有序发展。四是规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对辖区内艺术培训考级承办单位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查看了艺术考级机构资质、备案审批等情况,并对艺术考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宣讲,对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督促整改。通过监管行动规范了我县艺术考级市场的秩序。(三)强化监管,持续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一是推进旅游市场平安建设。对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节假日排查,加大了对旅行社在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出游风险提醒提示、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应急处置,并召开了全县旅游安全工作会并与旅游经营单位签订了全年安全责任书。二是2022年三原县旅游市场“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以中老年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擅自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加强在线旅游市场执法,积极推进冒用旅行社资质注册ICP备案和宣传推广账号的“双注销”工作。严查在线旅游企业不依法履行核验登记义务、为“不合理低价游”提供交易机会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招徕旅游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旅行社低价揽客、低于成本操作、不签订旅游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坚持“突出重点、解决难点、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的原则,以低价游、中老年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加大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全县旅游市场平安、健康发展。四是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股室联合开展了2022年度旅游市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使用陕西省“双随机”系统,随机抽取执法人员4名,抽取4家旅行社分支机构企业,进行了随机匹配。执法人员根据各自部门职责,对照抽查事项清单,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翻阅资料等方式,主要检查: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2、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3.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相应的旅游服务;4.分支机构的名称标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各个方面进行了逐项检查。抽查中未发现违规经营问题。(四)强化巡查,切实提高文物执法水平。一是对全县2022年重大开工项目地下文物勘探、全县野外石刻文物、文博单位消防安全,监控设备,文物安全进行了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91人次,共检查项目工地74家次,下发地下文物勘探告知书20家次,已进行地下文物勘探工作20家次。有效的保证了我县野外石刻,野外文物安全。二是依据《陕西省不可移动文物巡查管理办法》《陕西省群众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对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进行了低数清、现状明等各方面抽查,共抽查32家次。三是为贯彻落实“鹰系列”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精神,有效震慑盗掘、偷盗我县田野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10月21日夜间,三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徐木派出所、西阳派出所、陵前镇派出所、献陵文管所、野外文管所六家单位联合开展了田野文物夜间巡查行动。这次行动出动警车和其他执法车辆6辆,人员20余人,巡查了献陵、端陵、庄陵、永康陵四座帝陵及附属的石刻等田野文物。这次巡查声势大,范围广、对我县的文物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有效震慑作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300人次,出动车辆120余车次,检查经营单位513家次,行政处罚6家次。存在问题1、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量薄弱及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随着新兴文化市场的快速兴起和农村文化市场的逐步发展,部门机构改革、文化和旅游部门合并,文化市场的管理范围不断扩张,管理难度逐步加大。2、大队没有专用执法车辆、执法用房、执法经费等问题,无法保障正常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巡查工作。三、改进措施1、执法人员应努力学习,加强自身业务能力,满足新时代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2、借助省市文化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之际,积极向人事、编制及财政部门争取编制,执法经费,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量。向上级部门申请解决执法用房及执法车辆问题,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增强执法监管能力。四、2023年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大队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法制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应用网上执法办公系统。加强网上执法办公系统应用,所有案件办理和每月的日常检查记录必须登录到全国文化市场网上办公系统。2、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加大文化市场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文化市场平安、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完善管理制度,督促经营单位配足配齐消防设备。经常性联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不形成社会热点,秩序良好,管理规范。3、加强执法信息报送。进一步加大执法信息报送力度,加强调查观察和理论研究,将工作动态、案件查处、工作经验、执法亮点等及时编发上报,不断提高执法信息报送质量,努力把信息报送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4、加强部门协调。为规范和整治文化市场秩序,对部分案件和专项整治行动,主动与市场监管、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联系,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文化执法办案的权威。5、按时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