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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1 10:58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发展提供服务。相关政策宣传和研究相关工作评价、考核和指导 相关投诉举报受理相关违法违纪行为协助查处全区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成果转让相关信息服务和应用推广
住所 榆林市榆阳区区政府10楼
法定代表人 陈燕
开办资金 8.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82万元 12.8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我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发改科技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不断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群众满意度最高的“五最”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水平,继续推进“审批不见面”改革和“办事不求人”体系,成功创建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围绕信用机制制度建设、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治理、信用监管、信用应用、信用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也取得新成效,被确定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县区”。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是依托“榆林营商环境监测平台(二期)”,对标“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专项行动任务要求,积极对接各指标牵头部门,按月调度工作进展,按季度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狠抓任务落实。二是积极处理各项关于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限时办结。经与各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处理各项投诉意见,今年以来处理我区营商环境投诉6条,建议1条。三是在全区开展“榆阳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效应,在全区范围内征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具有真实性、创新性、时效性,对工作有明显推动作用和借鉴意义、应用价值的典型经验做法,并通过本次征集活动,努力推动一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解决一批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问题,推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深入开展全区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落实举措、确定责任主体,为确保作风建设行动取得实效,开展调研走访行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良好作风建设推动全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二)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夯实主体责任,细化部门分工。按照市信用办统一要求,我中心及时出台《榆阳区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榆林市2022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和部门责任。二是用心引导群众,深化信用宣传。从制定《榆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培训工作方案》抓起,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活动契机,先后进行了“诚信建设万里行”走进社区、走进乡镇、走进企业等系列活动,印制并发放了《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榆林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信用榆林APP使用手册》《榆阳区信用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向群众推广信用榆林APP、接受咨询500多人次,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发布政策、工作动态等稿件30余篇,受到了广大市民和农民朋友欢迎。三是完善行政机制,强化数据报送。按照省、市“双公示”工作要求,我中心重新梳理行政管理信息,在双公示工作原有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两个事项的基础上,新增设了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五项行政管理信息,形成“七公示”工作机制。同时我中心为进一步提高数据报送质量,解决报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达到无瞒报、无错报、无迟报的要求,组织召开了工作推进暨“双公示”业务培训会,通报双公示报送情况,传达了双公示周监测、月通报、季点评工作要求。四是规范信用承诺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守诺。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出台《关于开展信用承诺工作的通知》,按照承诺事项清单和对应的标准化承诺书模板,推进信用承诺书标准化管理,有效推动了主动型、审批替代型、信用修复型承诺和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的全覆盖,全量报送信用承诺书,并定期开展承诺书履约践诺状况核查统计。五是重视信息归集,加强信息共享。落实“逢办必查”的信用核查机制,持续开展个人及企业征信查询业务,同时在区政务大厅使用新版联合奖惩智能系统,安装了专门的应用插件,对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由法院、市场监管、税务、审批服务、金融等多部门联合实施约束和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制约,有力促进了市场主体的规范经营和依法履责。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一是我区“获得电力”试点工作通过市上验收。自2021年被省发改委确定为“全省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试点县区”以来,多措并举提升供电服务,持续推进用电营商环境,切实发挥了试点先行带头作用,通过深化“三零”“三省”服务取得一定的成效。二是持续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率。今年推荐选举16名企业家代表为全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同时选聘榆阳区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营商环境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积极宣传,并召开我区营商环境座谈会,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各类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三是成功创建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围绕创建工作目标,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夯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对标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8项一级指标、27项二级指标积极开展自查自评,自加压力,实现首创首成,首创必成。四是进一步提升企业及个人诚信守法意识,通过组织召开“全区2022年重点监管对象企业警示约谈和信用修复培训会”,涉及信用修复的84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目前,已陆续进行修复的企业约20多家。五是按照省、市信用办对“信易贷”工作的要求,会同区行政审批局逐一完善注册了3000多家企业信息,同时新注册信用贷平台用户3100户,充分利用榆林信易贷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贷款产品及服务。三、存在的问题(一)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不够深入。一是未组织优化营商环境及信用体系建设成员部门进行系统地学习培训;二是宣传形式单一,推广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创新手段,宣传成效还需加强。(二)我区部分营商环境指标仍需优化。目前涉及交通管理、城市管理、水、气、暖等业务办理的企业监管权限在市级部门,我区对审批时间的压减无业务权限。并且我区部分营商环境指标距离先进地区有较大差距,需要加强向各指标标杆城市学习,将典型经验做法在我区复制推广应用。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宣传。加强推广借鉴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和《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各指标领域改革举措力度,认真学习陕西省发改委印发的《2021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以及《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结合评价标准和“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专项行动任务要求,及时总结提炼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成果,努力塑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榆阳名片”。同时利用各类宣传活动机会,开展以“诚信建设万里行”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乡镇的系列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广“信用榆林APP”。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商环境、信用宣讲和教育活动,举办“诚信大讲堂”活动,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在易发矛盾冲突和纠纷的劳资、消费、物业、职工维权、交通事故等重点行业领域,积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专职化人民调解队伍。(二)进一步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撰写投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营商环境专题专栏稿件数量,按要求在新闻媒体、平台上介绍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发布工作动态。下一步激发宣传活力,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相关政策带进乡镇,带进社区,为今年的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做足准备。(三)持续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根据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安排,拓展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持续做好信用村镇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全区各部门“七公示”事项清单,不断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和质量;与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对接,做好信易贷平台、信用承诺等企业信息报送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短板问题,邀请市上专业人员组织召开相关业务培训;扩大信用修复范围和规模,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开展“逢办必查”信用核查,落实联合惩戒制度;完成省级政务诚信评估工作。(四)坚持动态创建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有效期为2年,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关于凝心聚力埋头苦干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意见》和《陕西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将创建活动作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的有效抓手,围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借鉴,发挥标杆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具有榆阳特色的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