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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考核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1 10:58
单位名称 潼关县考核事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是:为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提供服务。业务范围是:负责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年度考核指标和实施办法;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住所 潼关县中心街东段县委大院
法定代表人 刘鹏博
开办资金 1.9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中共潼关县委组织部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万元 1万元
网上名称 潼关县考核事务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我中心不断探索工作新思路,大胆实践工作新措施,较好的完成了全年任务。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切实做好年终考核。对2021年年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提出考核等次,经县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印发了考核结果通报,充分体现了考核工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引领导向、推动工作的“导航仪”和“指挥棒”作用。12月份对全县5个镇(街道)、78个部门(单位)2022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二)精准设置考核指标。围绕考准考实,紧扣全县重点工作,精心设置“考题”,由镇(街道)结合各自的资源禀赋、优势产业发展、为民办实事等实际,提出8至10项特色亮点目标,作为特色指标纳入年度考核任务,做到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支持各镇(街道)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实现特色引领、突破发展;县级部门主要考核主责主业、配合全县重点工作、突出十项重点工作、“创亮点”工作和共性工作等方面情况,合理确定考核分值权重,使考核指标设置更趋科学合理。(三)完善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认真学习研究和贯彻执行市上的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对2022年度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一是分类确定等次。按照职能工作,将考核单位分为镇(街道)、“十项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党群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双条(管)单位五个类别。二是提高优秀等次比例。将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优秀等次的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35%,双(条)管单位由原来的30%提高到40%。三是调整社会评价主体和权重。在评价主体上,镇(街道)为全县领导干部大会测评和辖区内群众评价,部门(单位)为全县领导干部大会测评和“两代表一委员”评价;在分值权重上,明确镇(街道)按照5︰5的权重计分,部门(单位)按照6:4的权重计分。(四)加大平时考核力度。进一步强化市、县考核指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督查督办工作,强力推进指标的完成。一是实行领导包抓重要指标制度。市考县指标下达后,及时进行了分解细化,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分解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确保各项指标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办。二是实行预警提醒制度。对市上月末通报排名位次居后三位的承担指标部门(单位)下发预警函。全年共发出预警函13份。三是坚持季度督查、考核制度,对“创亮点”工作、十项重点工作进行季度督查和考核,并印发季度督查通报、考核结果通报各3份。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我中心逐项细化分解指标,狠抓“十项重点工作”季度考核、“创亮点”工作季度督查,建立平时考核台账,强化过程监督,跟踪问效问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干部业务水平还有待继续提高。2.整改措施:一是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究谈论等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二是通过邀请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与兄弟县交流等方式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是优化考核方式。聚焦高质量发展考核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精准设置考核指标。围绕考准考实,修订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用足用活“三项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是突出平时考核。坚持市考指标预警提醒制度,对镇(街道)、部门(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三个年”活动等工作进行季度督查,实行平时考核季度积分,实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动态监管,推动各项任务高质量圆满完成。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