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柞水县自然资源局杏坪自然资源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各项矿产,土地法规和政策,依法调解土地纠纷和查处矿产土地违法案件,地籍管理,建房审批和基本农田保护等。 | |
住所 | 柞水县杏坪镇杏坪村 | |
法定代表人 | 汪玉山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柞水县自然资源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1万元 | 51.0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县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认真执行本单位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章程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一)、耕地保护1、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耕地保护领导机构,制定了“田长制”实施方案,落实了镇、村、组三级“田长”责任,在镇政府院内设立了田长制公示牌。2、年初与各村签订了2022年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建立耕地保护监督网络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制度,将保护面积分解到各村,确保全镇耕地保有量25800亩,基本农田18934.25亩不减少。3、2022年我所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时上报县局村民建房23户,占用耕地2990平方米。镇政府审批村民建房42户,占非耕地5020平方米。全年村民建房共占地面积8010平方米,未超过年度下达用地指标。4、2022年我镇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图斑1323个,面积1262.28公顷(18934.25亩)。年初同各村(社区)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同涉及基本农田地块的农户签字备书,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和面积18928亩,全年无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无违反基本农田“五不准”行为。5、2022年我所向县局申报了杏坪社区等13个村的土地复垦项目,预计通过复垦可新增耕地462亩。积极落实耕地占卜平衡任务,村民建房必须承诺新房建起后三个月内将原基拆除交村。(二)、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和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注重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利用“6.25”土地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法》和《地质灾害条例》,在全镇各村组张贴宣传标语60张,在各村悬挂标语15副,出动宣传车8余车次,组织镇、村干部走家串户,广泛宣传土地征收、报批、使用等政策。宣传土地、规划建设政策、土地保护政策。同时,利用宣传车逐村逐户地、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忧患意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并进村入户宣传和摸排违规违法登记教育宣传,全面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让全镇群众家喻户晓,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规范农村建房用地的审批和管理,进一步完善营盘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和重点镇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土地管理使用秩序,落实相关责任,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宗,其中村民建房占地2宗,配合县局拆除砂石场12个,收缴罚款2万余元。坚持周巡查月报告制度,做到对土地违法行为即时发现,即时制止,即时查处,维护土地市场的良好秩序。(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章立制,夯实责任,针对辖区2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抢、撤”预案,与各村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成立抢险突击队,与各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并给隐患点受威胁的住户197户,发放撤离明白卡197份。对辖区2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仔细摸排,现场勘查,落实监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做好监测记录,并对监测人做好业务培训,及时发放监测费15600元。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了汛期人民生命财产安。(四)、全面完成了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在包扶的中山村扶贫工作中,积极投身扶贫,进村入户,把党的扶贫政策和实惠带入到群众中。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积极为重点项目工程做好土地的协调和征地工作。(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健全各类制度,以制度规范行为,认真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实行阳光行政,将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在我所干部职工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局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2022年度我所辖区耕地保有量25800亩,基本农田18934.25亩目标顺利实现,全年共审批上报村民建房85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宗,其中村民建房占地2宗,配合县局拆除砂石场12个,收缴罚款2万余元,发放地质灾害点监测员监测费15600元,全面完成了国土局、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目前存在的问题(一)、耕地保护责任落实的不够。由于我所辖区面积大,地形复杂,巡查力度不够,村民法律意识淡薄,乱占乱建行为时有发生。(二)、执法监察力度不够。我所编制4人,实有工作人员1人,加上辖区占线长,所上无公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繁重,有的偏远山区无暇顾及。(三)、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四、整改措施(一)、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为农村村民建房选址做好用地规划,及时上报村民建房用地材料;做好引进项目的用地协调和统征工作。(二)、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坚持国土资源执法“周巡查,月报告”制度,坚决制止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确保违法用地发生率不超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的15%;认真查办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无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生。(三)、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健全我所财务管理制度。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明确耕地保护责任。将任务细化到村、分解到人,严格审批村民建房用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从事非农建设。(二)、加强执法监察。加大巡查力度,对我镇辖区的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作用。(三)、认真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日常监管工作,坚持地质灾害动态巡查,配合辖区地质环境及地灾隐患点的治理工作。(四)、认真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