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渭滨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农村经济经营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贯彻落实国家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政策法规,做好农经政策宣传;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 | |
住所 | 宝鸡市石鼓园小区农业大院办公楼三楼东 | |
法定代表人 | 邹小斌 | |
开办资金 | 27.6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7.27万元 | 5.27万元 | |
网上名称 | 宝鸡市渭滨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公益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设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农村产权管理明显提升1.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深入贯彻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视频会议精神和全市《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意见,结合区情实际,经区常务会、区委深改会审议通过,印发《渭滨区做实做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意见》,分类指导,因村施策,逐步推进,全区实现薄弱村全部消除,一般村(5—10万元)16个,占比36%;较强村(10—50万元)15个,占比34%;富裕村(50—100万元)5个,占比12%;示范村(100万元以上)8个,占比18%。2.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发展。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村集体资产监管,按照“十有”标准规范村股份合作社运营,形成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的良好机制。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50个村级、组级集体经济组织1个,确保法人信息、成员人数、成员户数、集体资产总额、集体土地面积等信息数据准确无误。3.村集体经济合同不断完善。按照省市安排,对全区镇、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经济合同进行了摸底,共涉及集体经济组织75个,经济合同1108份,金额9844.66万元。签订书面合同1089份,口头合同17份,其他合同2份,正常履行合同1079份,占97.4%。4.村集体组织带头人能力提升。依托职业农民培训举办“新型经营与管理主体能力提升班”,对全区50个村集体组织理事长(副理事长)70余人开展培训,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和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新型经营主体持续壮大1.农民专业合作社稳步发展。加强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注重品牌建设,提升产品效益,增强带动能力,对运行良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开展推介。今年以来,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申报市级示范合作社3家,申报省级示范合作社3家。为确保各类合作社健康运行,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经排查,不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现象。2.家庭农场规模提升。培育发展家庭农场5家,创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引导家庭农场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台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家庭农场“随手记”软件操作培训工作,逐步规范家庭农场财务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区家庭农场的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制定了《渭滨区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与扶持暂行办法》,对家庭农场的准入条件,登记注册、备案管理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通过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方式,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土地流转、产品质量认证、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产品贮藏销售等工作。对于评选为示范家庭农场的,在申报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农村各项改革加快推进1.加强农村土地政策宣传。在龙山河、邵家山等村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宣传4次,印发宣传资料350份,宣传470人次。2.探索农村土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积极探索农村闲置土地、闲置宅基地和住宅盘活利用方式,组织相关部门及镇村人员赴汉中、安康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区情实际,草拟《渭滨区“双流转”实施意见》,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盘活利用。(四)农业生产项目有序推进1.2022年项目实施情况。严格程序,验收并拔付2022年省级专项资金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15万元已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家庭农场培育发展项目15万元已实施完成等待验收;2022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70万元,经过实地考察调研,主体报名遴选,已初步拟定主体,等待上级部门审核后,公示确定。2.专项资金整治成效显著。对2019至2022年期间新型经营主体承担项目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家庭农场6家,农业企业2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家,共承担项目资金340万元。项目实施全程监管,资金拔付层层审批,不存在中介机构违规提取扶持资金等问题。(五)其他工作1.足额兑付农民种粮一次性补贴。认真领会省市精神,通过摸排核查,经过三次对全区符合补贴条件的34个,涉及农户5150户,补贴面积13430.38亩,按照每亩38.1元的标准,完成资金兑付51.17万元。2.超额完成固投经济指标。多方协调,积极争取,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00万元,其中2500万元已经投产,1000万元已完成四点定位,预计年底即将投产。3、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政策,做到常态化管理。下沉渭工路社区参与居民小区疫情防控,并按期到宝鸡西高速路出口卡点执勤,同时做好职工个人防护工作。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2年申报省级示范社3个,申报市级示范社3个,创建市级优秀合作3个,区级示范合作社3个;申报省级家庭农场2个,创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个;50个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已经全部清零。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信息化程度较低;2、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不规范,示范带动能力不强;3、村集体经济发展较薄弱,可持续发展的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较少,为集体经济创收的资源和资产较少;(二)改进措施:1、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尽快将村集体资产向股份合作社移交。2、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遗留问题。四、2023年工作计划加强镇村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推广农村集体产权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提高农村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2、规范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创建市级示范合作社1个,区级示范合作社3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个;培育新型经营主体5个;创建“十有”示范村集体经济组织10个。3、2023年10月底前完成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15万元,家庭农场培育15万元)验收。4、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快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2023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5、抓好项目资金争取。抢抓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以绿色为导向的农业政策投资机遇,积极争取省市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6、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村集体资产监管,规范村股份合作社运营,多渠道为村集体经济注入资金,形成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的良好机制。稳慎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唤醒沉睡资源,促进集体经济发展。7、强化工作作风,提升业务技能。强化学习意识,补短板、强弱项,自加压力,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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