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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公共财政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3-31 10:40
单位名称 神木市公共财政事务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财政局督促企业完善内部财务制度;提出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措施;对公益性企业、教育行业补贴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供热费等的测算、发放;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征收;部分罚没收入返还;财政票据的使用;开展重点税源调查及分析研究税源监管和税收征管机制。
住所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南路6号财政大楼1102室
法定代表人 李贵强
开办资金 1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神木市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6万元 19.7万元
网上名称 神木市公共财政事务所.公益 从业人数  4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公共财政事务所在市委、市政府和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将工作开展与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同时围绕公财工作重心,调整思路,转变观念,努力探索,不断开拓创新,强化财务监管,使公共财政事务所所各项工作有所提升,现将我所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1)及时拨付公益性企业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公益性企业是政府社会职能的重要承载者和人民生活的保障者,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补助,以保障各项民生政策的顺利实施,本年度,经我所会同发改局等部门精确核算,共向供热公司、公共自行车公司、粮食收储公司、污水处理公司等企业拨付年度运营补贴38440.35万元。其中:公交车运营补贴5539.78万元,冬储化肥利息补贴223.17万元,供热补贴18692万元(含预付),行政事业单位供热补贴6575.69万元,公共自行车公司运行补贴784.7万元,粮食收储公司粮食收储费用补贴及储备金649.2万元,小麦轮换出库亏损补贴及拍卖佣金165.76万元,天然气采暖补贴2053.76万元,污水处理补贴3756.29万元。(2)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2022年,在市财政局的领导下,我所认真履行职责,会同统计局、工贸局等相关部门等对市上出台的的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措施进行逐条落实。本年度,兑付稳实体与供给侧改革专项资金7023.41万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456万元,招商引资配套资金669.52万元。同时积极核拨上级各类涉企奖补资金,截止12月31日,共拨付上级资金2551.17万元,其中2016年市级工业升级专项资金60万元,2018年度全市财税贡献突出企业表彰奖励资金20万元,2020年省级专项资金规上工业企业培育项目资金60万元,2021年度榆林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资金269.5万元,2021年度榆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资金60万元,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上工业企业培育项目资金320万元,2021年规上工业企业市级配套培育项目奖励资金320万元,榆林市名优新特产品展示销售奖励资金30万元,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云上平台项目奖补资金5万元,金属镁产品收储贴息资金3.67万元,2021年度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资金20万元,标准化厂房建设奖励资金500万元,2021年度陕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奖励资金50万元,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10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600万元,第二批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奖励资金30万元,第三批榆林好产品技术奖励资金20万元,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50万至1000万元项目资金183万元。重新梳理、出台奖补政策,经过多次合建议、呼吁,现在正在由工贸局等部门对我市部分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措施进行重新梳理,对原来政策相对随意、连续性不强,引导性不强等问题进行了修改,目前已由主管部门重新起草了《神木市2021-2023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神木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已上报市政府相关会议研究。(3)加强教育资金监管,确保教育免补资金落到实处。2022年春季协同教育局完成全市63所中、小学,90余所公、民办幼儿园127925位在校生人数核实;2、下达15年义务免补教育资金4.74亿元。下达中央直达资金1.37亿元,160余笔资金及时分解到各学校,截止年底支出进度81%;3、为了巩固“双减”成果,我们协同教体局对全市57所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课后延时服务费全部交回往来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将收支及时公开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4、对中省市安排下达的义务教育薄弱改造、农村税费转移支付及长效机制专项资金进行了实地检查,强化监督管理,保证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4)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2022年累计完成票据发放584.3万份,其中医疗票据558万份,公安交警系统零星收费票据2.1万份,非税收入收款票据2.4万份,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21.8万份,罚没票据275份,会费150份,捐赠150份。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6月份对我市68所学校使用的相关票据的领购、核发、使用、保管、核销等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检查指导,加强了财政票据收费管理,强化了各学校对课后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彻底杜绝了收费不出票的现象。2022年我所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存放票据库房的要求对财政票据库房进行了改造,扩大了仓库的面积增加了存储量,做到了按年度、票据种类等分类摆放,彻底解决了票据库房存在的安全隐患。(5)持续推进非税收缴电子化管理,超额完成征收。2022年神木市财政局公共财政事务所主动作为,开拓创新,陕西省非税暨票据一体化平台平稳运行,非税收缴管理、项目管理、票据管理、退付管理线上办理更加流顺。非税电子化改革以后,在支持现金、转账、POS机刷卡等传统支付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网银转账等互联网缴款渠道,受到群众、企业的欢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神木市共完成非税收入222293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定任务达38%。2022年12月19日,陕西省财政厅对神木市财政局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在全省予以通报表彰,同时于2023年1月20日由榆林日报进行报道,报道中对我市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中的优秀做法予以肯定。下一步,公共财政事务所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快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进程,按照现代财政国库收付制度体系建设要求,下大力气推进非税系统与债务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和执收单位业务系统对接融合,资产处置收缴线上办理和部门汇缴向缴款人直接缴款转变,促进神木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公益性企业是政府社会职能的重要承载者和人民生活的保障者,针对公益性企业的特性,加强对公益性企业的补助,以保障各项民生政策的顺利实施。发挥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融资激励作用,提升业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中小企业健康良性发展。支持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是党中央一贯的方针政策。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帮助民营企业纾难解困。积极开展清欠工作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增强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以此来稳定社会预期,为推动经济实现平稳开局发挥积极的作用。三、存在的问题。今年来,我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具体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在现行体制下,如何有效发挥企业财务管理作用;如何进一步促进企业财务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如何精准加强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何进一步完善企业项目数据库建设及上报工作,实现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动态监管,新的财政体制,财政工作框架下,公共财政事务所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向。四、改进措施2023年,我们将继续在财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重心,强化措施,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本单位的各项工作,重点围绕公益性企业补贴、非集中供热行政事业单位供热补贴的精准测算(部分已委托了第三方机构进行成本测算)、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面应用、教育资金监管的精细化、深入化等工作,争使公共财政事务所的工作有一个更大的提高。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提升非税收入管理水平。2、严格财政票据管理,继续规范财政票据的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检查、销毁工作。3、加强教育资金的投入,确保教育免补资金落实到位。4、强化财政对中小企业扶持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管理,进一步健全财政支持中小企业产业项目库。5、宣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财税政策,加强民营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纳入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化。6、继续做好财政对公益性企业的专项补贴和行政单位供热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科学测算,合理安排财政补贴资金。7、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国有企业财务工作的全面调查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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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