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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三原县公证处

发布时间: 2023-03-31 10:34
单位名称 陕西省三原县公证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住所 三原县南大街46号司法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罗群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三原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万元 1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省三原县公证处.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二〇二二年,我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精神,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牢固树立诚信为民、热情服务理念,在全处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截止11月15日共受理各类公证事项287件,法律援助9件,共计收费12万余元。为三原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发挥了应有保障作用。1、实行“最多跑一次”服务。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在当事人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做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当事人只需来公证处一次就能拿到公证书。2、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建立首问负责制,做到咨询电话一打就通、咨询事项一口说清。“谁首次接待、谁最终负责”,接待当事人申请或咨询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材料,引导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避免群众重复跑路。3、开通“老、弱、病、残、孕”绿色通道。坚持公证机构公益服务定位,对“老、弱、病、残、孕”申办公证实行专人负责、优先办理或上门服务。4、开通现役军人绿色通道。现役军人携带有效证件申办公证实行专人负责、优先办理。现役军人申办委托、声明等按件收费的公证一律免收公证费。5、加大公证法律援助力度。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凡本人提出申请并持有《残疾人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等相关优抚证件或城镇、农村低收入家庭困难证明的,按照审批程序酌情减免公证费。6、实行“温馨邮寄”服务。对不便到公证处亲自领取公证书的当事人,可以应申请,提供邮寄送达公证书服务。7、缩短公证办理时限。进一步缩短公证办理时限,除必须外出调查及复杂、疑难的公证事项外,出证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