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政府采购提供质量服务。政府采购行为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财务结算·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 |
住所 |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南路煤炭综合大楼西707室 | |
法定代表人 | 王慧彦 | |
开办资金 | 109.7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45.39万元 | 58.21万元 | |
网上名称 |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采购单位支持配合下,我中心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业为重点,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我中心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贯穿“党的建设”,党建融合引领发展1、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 确保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促共识、凝心聚力谋发展。抓好“学习型”单位建设,重点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治知识等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3、抓重心,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引领力深刻学习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持续深入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切实将党史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阳光政采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和务实举动。二、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完善操作规程,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1、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搞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由于采购工作的法规性比较强,程序规范严格,只有程序合法,其结果才能合法,因此我中心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做好业务学习笔记,使其适时掌握政府采购的新政策、新法规、新条例,更好地运用在实际采购操作中。并且通过集体学习,通报采购业务有关信息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流,讨论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我中心不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到榆林公共资源交易中进行业务交流及培训,积极响应并推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建设的不见面开标系统上线测试进程,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运行模式,建设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业务执行系统,助推实现“阳光交易”,确保政府采购透明公开。2、完善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1)优化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等文件要求和实际招标采购时投标人易出现的问题,我中心紧跟陕西省级和榆林市级采购中心的步伐,重新讨论制订完善了采购文件,严格执行《财政部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降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门槛。(2)严格保密有关采购信息,包括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中标公告发出前的评审名单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3)公开招标项目,在抽取评审专家时按照全省范围内抽取的原则进行,避免其区域局限性、不专业性,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4)做好了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并完善了采购档案管理制度。采购活动结束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对中标(成交)单位进行公示,同时告知未中标人的得分与排名。对记录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影音资料都及时整理归档。(5)及时、合法、有效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质疑,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三、加强文明、平安建设1、申创榆林市级文明单位,塑造良好政采新形象多措并举抓好党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持续深化神木市精神文明单位建设成果的同时把创建榆林市级文明单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按照市文明办要求,我中心申报了创建榆林市级文明单位,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五型单位,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政府采购工作队伍,为和谐神木作出新贡献。2、成功申创榆林市级平安单位,构建安全和谐政采工作我中心围绕“平安单位”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体目标,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努力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努力增强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围绕“争创平安先进单位,构建安全和谐政采”的主题,开展了多次平安建设和综治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了宣传专栏,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学习贯彻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有关精神,营造“事事讲安全,人人保平安”的浓厚氛围,成功申创了榆林市级平安单位。四、高效完成各项采购任务,节约大量财政性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022年,我中心在全力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部分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和部分国有企业的货物、服务采购任务的同时,并完成了60万-400万元工程项目的采购,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我中心组织采购项目共计163项。其中货物89项,服务54项,工程20项。计划采购金额37716.971138万元,实现合同金额33473.54941万元,节约资金4243.421728万元,节约率为11.25%。在第1-12月163个采购项目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有67项,实现合同金额8329.2281万元;采取询价采购方式的有62项,实现合同金额17825.156885万元;采取竟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有25项,实现合同金额5005.585613万元;采取竟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有2项,实现合同金额160.0084万元;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有7项,实现合同金额2153.570412万元。五、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思路通过中心自查和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如组织学习教育有时不及时、不全面,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学习以及培训力度不够,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保证金退还不及时,对政府采购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及时更正等。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予以改进:1、转变理念,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深化行风效能意识,不断优化营环境服务举措,主动融入和服务采购项目,切实加强与财政监督部门和采购单位的沟通联系,为采购单位和投标人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业务指导等服务,坚持“问得清、答得明、办得准”,及时协调处理采购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项目特点及其进度要求,及时商讨解决,加快项目采购速度。2、学思践悟,持续强化理论学习。靠实责任,健全机制,全力抓好党建任务落实;规范动作、严把程序,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加强监督、严格管理,推进作风建设做细做实;坚持底线、严明纪律,不断强化规矩意识;坚守使命、积极有为,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常态化,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水平。3、加大业务学习培训力度,打造专业化采购队伍。组织干部职工到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实地考察学习,积极参加中、省、市组织的招标采购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把干部职工锻造成采购领域的行家里手,夯实业务基础,着力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强、服务优、底线牢、评价好的阳光采购队伍,从而推动我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