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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1 10:29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群众的保障性住房提供服务。为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及配套制度制定提供保障为购置型保障房的售后和产权转换提供基础性服务租赁型保障房的产权登记、日常维护及收费为保障性住房使用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提供基础性服务
住所 榆林市环城北路金林小区26号楼1楼
法定代表人 韩小平
开办资金 59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阳区住建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400.23万元 11065.28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一)完成了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麻黄梁工业集中园区)保障房的交房入住工作,共签订租赁合同1468户。完成了租赁补贴户年审和符合租赁补贴对象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市上下达累计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任务:2022年全年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952户,5695人,743.14万元。(二)做好直管公房、租赁型保障房承租户房租收缴工作,已完成房屋收租2501万元,其中直管公房31万元、金沙小区74万元,金榆、金林小区2214万元,芹河新区182万元。对无故拒不交房租者,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收缴或限期退出保障性住房。(三)收回金林小区商铺470平方米,收回芹河、汽车产业园2个小区商铺租金11.03万元。(四)认真开展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工作,已办理产权转换368套,其中金沙23套、金阳185套、金榆160套。(五)加强对各保障房小区的物业监管,协调处理投诉、矛盾纠纷3件,进一步提高各保障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办理各级交办的涉及保障性住房信访案件、网络问政362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反馈处理结果,做到问题不上交。(六)完成金沙小区648户的合同续签工作。(七)加强区直管公房和保障房日常使用监管,今年我中心安排了两个巡查小组,对我区租赁型保障房进行不定期巡查,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行为进行受理以及调查取证,并做出相应处理,确保租赁型保障房使用规范合法。投诉排查情况:接群众电话投诉近20多次,实名举报转租户4次,主动抽查106户,共收回保障性租赁住房23套。(八)根据榆阳区2022年1月14日第2次区长办公会《关于古城保护利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之精神,对古城范围内所有区属公产院落和铺产统一收回,我中心对城区918间直管公房进行了清退,清退并移交区文投公司703间,剩余灵秀街直管公房已起诉区法院,待区法院判决后收回。(九)认真开展区直管公房和保障房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租户生命财产安全和租户正常生活需要。1、紧急维修驼峰路直管公房2间,楼梯1处,灵秀街拆除塌陷小房1间,重新做围墙6堵;2、更换金林小区1-29号楼电梯五方通话系统。3、维修更换金沙小区租赁型保障房破损玻璃。4、金林小区停车棚安装充电桩。5、维修金林小区8-10楼消防管网;维修金沙小区消防设施,更换消防柜,紧急维修小区脱落的墙面瓷砖。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一)做好直管公房、租赁型保障房承租户房租收缴工作,已完成房屋收租2501万元,其中直管公房31万元、金沙小区74万元,金榆、金林小区2214万元,芹河新区182万元。对无故拒不交房租者,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收缴或限期退出保障性住房。(二)收回金林小区商铺470平方米,收回芹河、汽车产业园2个小区商铺租金11.03万元。(三)认真开展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工作,已办理产权转换368套,其中金沙23套、金阳185套、金榆160套。三、存在的问题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基本完成了区住建局年初安排的工作任务,但还有不足,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全面,理解运用不到位,影响了部分工作任务的推进。二是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由于今年疫情期间我中心重点都放在疫情防控工作上,在党建工作上有一些松懈,没有创出党建品牌。三是单位有一些管理机制要根据保障房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进行更新。总之,一年来,我中心在区住建局的领导下,在全中心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绩,直管公房和租赁型保障房的管理及收费工作逐步得到规范,但是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不断加以改进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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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