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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1 10:16
单位名称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编制与执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与使用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与使用情况记载;住房公积金核算;住房公积金保值与归还;住房公积金执行报告编制;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发放。
住所 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 王斌
开办资金 14626.5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人民政府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034.73万元 17041.42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2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是政治理论宣传触及灵魂,学习工作入心入脑。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个人自学、举办讲座等线下学习和举办线上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研讨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开展主题鲜明的各项党建活动。开展了“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开展了“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内干部职工一片红心心向党的热情更加高涨。三是进一步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全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1名,发展对象21名,预备党员2名,转正了党员4名,按程序组建了远程审批管理部党支部,组织完成了中心机关党委、下属第二服务厅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三项机制,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中心党组对部分工作业绩突出、政治素质过硬的干部进行了提拔任用,调整和提拔任用了10名干部,安排了2名年轻干部到一线管理部挂职锻炼;二是进一步强化干部培训。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印发了《2022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国两会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主题宣讲会。中心还充分利用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平台资源,对系统内全体干部进行了培训,目前绝大多数干部学习任务已经基本达标;三是理顺了中心执法权,积极推动系统整体参公管理。经中心主动协调,市委编办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将公积金领域执法权划归了中心,据此中心向市委组织部申请了系统内整体参公。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入推进延时服务。中心第一服务厅、第二服务厅、第三服务厅、靖边县管理部先后实施延时服务,初步在部分地区实现了公积金服务“全年不打烊”;二是进一步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缩短办事流程。中心将贷款审批权限试点下放至榆阳区管理部、第二服务厅,进一步压缩了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时限;三是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公积金各项政策。对信贷政策适时进行调整,开通了贷款周期变更和还款方式变更业务,完善了住房公积金二手房按揭贷款流程,取消了“申请贷款前6个月内是否有提取记录”的限制,统一了灵活就业人员和非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公式。及时出台了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截至12月底,共有7家企业申请缓缴,涉及金额34.25万元。四、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是积极完成市创文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印发了《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包抓城市住宅小区和路段工作方案》,组建了5个志愿服务队,定期在包抓小区和路段开展创建活动,采取实际行动帮助包抓路段和小区推进创文工作。二是持续强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健康机关着力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办公环境,通过打造“一个优美、五个过硬”模范机关,着重从文明用语、文明礼仪方面对全系统整体形象进行重塑,系统内整体形象有了极大的改观。五、取得的主要效益2022年,归集住房公积金75.75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4亿元的140.28%,提取41.5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8亿元的109.23%,新增缴存职工4.92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5万人的196.8%。发放贷款44.0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0亿元的110.22%,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为0.062‰,增值收益实现3.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亿元的155%。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72.58%,较上一年度提高了0.71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贷款占榆林市居民住房贷款市场的比重为51.03%,较上一年度的45.62%上升了5.41个百分点。根据全市2022年第1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工作要求,将截至2022年3月1日前骗取住房公积金及贷款逾期失信人员共计60人进行曝光通报,推送至信用中国(陕西榆林)平台“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二是大力推动住房公积金信用平台和数据库的建设。根据《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对全市公积金严重失信行为的834人的部分公积金业务采取限制办理进行惩戒。三是进一步强化学法普法工作,系统内法治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心狠抓系统内法治建设,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法普法首要政治任务。根据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制定了2022年度法治建设规划,制定了《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计划(2022-2025)》,为系统内未来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整体安排和规划。六、目前存在的问题1、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不够完善。2、住房公积金工作宣传力度,公积金政策知晓率不高。七、整改措施1、一是中心积极对接市县两级各部门,争取各部门之间支持,增强各部门扩面工作合力;二是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协助中心扩面。15家商业银行已经协助中心扩面3000多人,取得明显成效;三是通过增设服务窗口延伸拓展服务,助力扩面提效工作高效开展。中心在神木市大柳塔镇、榆神管委会清水工业区政务中心、横山区白界镇设立了经办网点,进一步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四是持续强化宣传,进一步提升公积金政策知晓率。中心与榆林传媒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借助其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传统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式宣传,将住房公积金的触角延伸至全社会的神经末梢,住房公积金的知晓率得到极大提升,进一步促进了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2、持续强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公积金政策知晓率。强化与省市主流媒体合作力度,借助主流媒体的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传统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式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将公积金政策的普惠性深入人心。在系统内部,通过走进企业、社区、学校等,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面对面进行广泛沟通,将住房公积金的触角延伸至全社会的神经末梢,让更多的群众认同公积金、参与公积金、使用公积金。八、下一步工作计划驰而不息抓全面从严治党,为全系统各项工作提供扎实的政治保障一是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引领,压紧压实压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凝心聚魂。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党员个人自学等形式。二是驰而不息纠四风,坚定不移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清廉公积金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勤快严实精细廉”工作作风,继续开展“将调研延伸下去,在全系统内开展集中整顿”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努力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持续推动系统干部职工作风持续向好发展,推动行风政风的彻底“脱胎换骨”。(二)进一步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为公积金事业长足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制定公积金系统干部培训5年计划,按计划大力推进2023年度工作。充分利用市内培训基地和教育资源,对系统内干部职工进行轮训。充分利用中组部指定的省内外培训机构,对系统内领导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从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进一步提升。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努力打造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公积金的队伍。(三)立足核心业务,主要任务目标再创新高2023年,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65亿元,提取38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35亿元,新增缴存职工5万人,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03‰以内,增值收益实现2.1亿元。(四)持续推进行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行业形象一是根据《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标准》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谱写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打造标准化服务大厅为抓手,配备完善的人性化基础设施,强化对一线从业人员从文明礼仪、文明服务、纪律要求、环境管理、效能管理、考核管理方面全面培训,加快推进全系统公积金服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地。二是进一步强化公积金执法工作。充分运用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中心的执法权,对全市应建未建、应缴未缴的企业和单位强化执法,督促其规范建缴。进一步强化房地产领域执法工作,联合市县住建、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对于拒绝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化联合执法,保障公积金制度的权威性。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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