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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1 10:12
单位名称 府谷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对象家庭档案管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
住所 府谷县府谷镇天府路143号
法定代表人 郭玉成
开办资金 45.5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府谷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2万元 11.2万元
网上名称 府谷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低保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干部职工和全县民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有关低保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范和完善低保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切实保障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现将2022年低保中心工作总结如下:一、城乡低保工作情况(一)给我县397户666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一次性生活补贴、燃煤补贴、价格临时补贴共计685.6362万元,给3153户6027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一次性生活补贴、燃煤补贴、价格临时补贴共计3160.1156万元。(二)扎实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努力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应纳尽纳”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三)全面推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优化社会救助程序,提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的精准率和救助及时性,高效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四)成立了低保清理排查工作小组,深入到全县14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对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排查。经过两个月的深入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我县的城乡低保清理排查工作。(五)临时救助工作情况对1641户城乡困难群众进行了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760.07万元;给各镇(便民服务中心)下拨临时救助储备金400万元。(六)低保边缘家庭工作情况有序推动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开展,在认定程序、认定时间、认定对象和认定对象覆盖面等方面取得扎实的工作成效,并给我县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对象56户132人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1981万元,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对象2014户3789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4.6927万元。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全面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等工作,扎实开展了提升农村低保覆盖率专项行动工作,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或存在薄弱环节的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实地查访、督促,着力解决社会救助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努力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应纳尽纳”的工作目标,合理提升了农村低保覆盖率,保障困难群众,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工作水平。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清理排查过程中发现个人收入不好确定、调查取证存在问题、动态管理难度大、“争低保”的不正常心态,客观原因造成的不客观低保户等。(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政策性较强,工作量较大,有部分镇、村工作人员对认定工作的基本原则、认定条件、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没有正确掌握,导致在对象认定过程中没有把好政策执行关。四、改进措施(一)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及时修改和完善。重点是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长效落实。充分利用信息核对平台,努力做到对象信息准确,加大对镇(便民服务中心)低保、临时救助及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准确掌握工作情况。五、下一步打算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强化领导,加强学习,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低保、临时救助及低保边缘家庭的工作机制,加大核查力度,加强责任追究,真正把低保中心的工作抓成解民忧、排民难、得民心的民生“暖心工程”。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