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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31 10:08
单位名称 神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执法职责,以神木市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住所 神木市迎宾路街道农科路农业大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 乔明宽
开办资金 16.0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神木市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3.43万元 89.8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在神木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围绕年初的工作安排,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开展的主要业务工作(一)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积极组织开展“护冬残奥运保春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种业监管执法年、三年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等,采取明查暗访、检查抽查等方式,主要对城镇结合部、镇街集市、种养企业等案件易发地开展检查巡查,着重检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重点打击兜售假劣农资、使用禁用农兽药等违法行为。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执法车辆40次,检查集市18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50家,检查种养企45家,收缴过期劣质种子300袋,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00多份,抽样玉米种子10个,送检肥料样品1份,检测结果合格,送检鸡蛋样品4份,其中1份甲砜霉素超标(已立案处理),检查农药标签比对85种,未发现有不合格产品和标签不规范的情况。通过各项专项行动,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卫片执法工作。2022年3月10日接收榆林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疑似违法违规项目占用耕地问题图斑11个,经核实所有问题图斑均以整改复耕,已回复市局法规科。核查耕地“非粮化”问题图斑89个,耕地荒芜问题图斑102个,并将核查结果回复市农业农村局。接收榆林市委市政府未整改项目图斑395个(住宅类),其中经内外业核查未整改图斑145个,其余250个图斑是未经内外业核查的图斑,需由镇街进行内外业核查及合法性判定后再进行整改处理,以上145个图斑已经下发至各镇街,督促对违法图斑限期整改并在自然资源执法综合平台完成整改结果上报。接受自然资源局移交图斑108个,经摸排,有80个属于农村宅基地,总面积225.83亩,占用耕地面积10.59亩,占用基本农田面积2.67亩。其中18个有审批手续,1个已拆除,61个没有审批手续,下步将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依法做出处置。(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我单位制定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确定抽查任务数量和抽查门店数量,通过电脑系统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选检查门店,对我市所有农资生产经营门店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涵盖了种养殖企业、农机经营维修门店、农药兽药饲料门店、屠宰企业、种子经营企业、动物诊疗场所、渔具经营门店等。现已完成抽查数量9家,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人,完成本部门随机检查7次,部门联合随机检查2次。(四)严格开展禁渔期执法行动。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公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2〕1号)要求,2022年黄河禁渔时间调整为4个月,禁渔区域为黄河神木段、窟野河全段。在禁渔期内,我队加大了巡查力度,并在黄河和窟野河沿线镇村张贴禁渔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向村民宣传禁渔政策,提高了村民法律意识,同时鼓励村民积极举报违法捕鱼行为,为禁渔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在主要城区电子屏投放了为期3个月的禁渔公告,通过每天滚动播发,提高了知晓率。现共出动执法车辆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张贴宣传单300余份,确保了禁渔期渔业生态安全可持续发展。(五)开展宠物诊疗机构宠物店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市诊疗机构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门店证照是否齐全、执业兽药从业情况、宠物饲料经销情况、动物防疫情况。经检查我市5家诊疗机构运营正常,不存在违法行为。按照神木市生态环境保护五十三项攻坚行动要求,动物诊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需无害化处理。我队积极督促协调,5家诊疗机构已于7月份和榆林市九鼎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医疗废弃物处置实现了规范化。(六)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年初制定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实施方案,与6个回收示范点签订了回收合同。示范点主要负责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回收达到一定数量后,根据回收种类,给予财政补贴,并将对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现已完成了回收示范点验收、资金兑付工作,已于处置企业签订了处置合同,近期将组织完成今年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七)加强农资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科技之春”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对农业执法监管措施、假劣农资产品特点、农民如何维权以及农资质量鉴别常识等开展现场宣传出动,指导农民群众从正规途径购买农资、科学规范使用农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我队重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畜牧法等涉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民法制意识和法制素养。全年共出动宣传人员8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多份,宣传物品2000余份。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1、全年办理农药案件2起,兽药案件1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起,对维护我市农业生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2、提高了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3、有效改善了我市屠宰秩序,市面上私屠滥宰行为明显减少。4、有效遏制农村村民“未批先建”、超占多占等宅基地违法修建行为。三、存在问题(一)执法人员身份不明确。单位人员转隶后,将所有的专业技术岗人员也设置成管理岗,管理岗现阶段也不能晋升,严重影响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二)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工作任务重,人员配备不足,且45岁人员占单位人数一半,缺少专业性人才,行业部门转隶人员居多,缺少相关经验,给工作开展带来不少阻力。(三)卫片执法工作困难重重。我队因无数据库,导致很难界定图斑种类,只能依靠其他部门,但部门间图库数据有差异,导致工作难以开展。四、改进措施1、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集中利用乡镇集会、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放心农资下乡宣传”等开展法律宣传,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壮大农业法律宣传声势,营造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局面;3、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结合专项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检查,坚持节假日值班在岗制度,重点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高毒农药、私屠滥宰、农机具非法载人、动物非法拉运等检查力度,努力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安排。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配齐我队硬件设施。全面落实农业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一是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检查;二是加大抽检力度,严查使用禁限药;三是严肃查处冒用“两品一标”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查处案件不少于2起。(三)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的宣传力度,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主要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治理。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开展黄河流域禁渔执法监管检查等。(四)继续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组织开展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五)继续开展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做好全国农村乱占耕地住宅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针对6大类30种情形问题,做出相应的处置。继续做好耕地保护督察、“非粮化”、“非农化”、宅基地违法用地等图斑的核查处置工作。(六)做好农业普法工作。重点做好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的宣传。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