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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城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1 09:46
单位名称 咸阳市渭城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及时有效化解争议,构建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业务范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宣传咨询;仲裁员聘用、培训、考核。
住所 咸阳市渭城区公安分局后院行政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 李小红
开办资金 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渭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3万元 6.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涉及单位名称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一)扎实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区仲裁中心严格按照城居中心党支部工作安排部署,坚持落实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制定《渭城区仲裁中心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提纲》等内容18次,观看文献纪录片《我们,从延安走来》1次,积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依托“学习强国”APP,坚持学习课程积分制,强化党员学习制度经常化,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开展“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主题教育活动,围绕“六破六立”认真查摆问题,完善整改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二)创新模式扩大宣传工作。一是网络媒体宣传。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劳动法律法规解释、维权案例分析、解答职工疑难问题,工作开展动态等内容。二是深入基层宣传。利用“春风行动”、“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等时机,设立政策咨询点,现场解答劳动纠纷疑惑,形成依法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先后深入文林广场、凤凰广场、师范学院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讲活动3次,发放“劳动争议仲裁政策知识宣传”彩页1200余份。三是旁听庭审宣传。定期邀请用人单位、劳动者观摩旁听庭审,以案说法、现场宣传,增强企业业主规范用工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三)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不断变化的疫情防控形势,区仲裁中心持续发力,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疫情发生和反弹。一是认真排查强落实。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工作要求,区仲裁中心设立防疫排查点、“一米线距离”,做好来访群众扫码、测温、登记等工作。安排专人对办公场所进行日常消杀,强化上下班人员管理,确保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二是履职尽责显担当。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区仲裁中心依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党员志愿者下沉社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值守小区、详细登记、逐人测温、排查来渭车辆和人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累计出动156/人次、服务时长652小时。三是齐心协力完任务。为加快推进60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区仲裁中心利用“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行动,线上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宣传疫苗接种信息,线下以上门入户等方式进行疫苗接种宣传,确保实现60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应接尽接”,完成了区人社局分配的7名接种任务。(四)持续巩固文明城市成果。为响应推进全区“三大提升”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6月13日,区仲裁中心组织志愿者在包抓路段日月星城十字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提醒过往行人注意交通信号灯,对闯红灯、行人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引导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出行意识。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不仅营造了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更让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在平安出行的同时,感受到城市的文明气息,加入到创文工作的行列中,共同维护有序、干净、整洁的交通环境,让文明行为助力文明城市。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2年,区仲裁中心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受理仲裁案件,为劳动者维护权益保驾护航。根据申请人仲裁请求来看,主要集中在确定劳动关系、工伤待遇、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方面。截止目前,区仲裁中心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0起,不予受理案件7起。其中确立劳动关系类争议41起,占比29%、工伤待遇类争议17起,占比12%、劳动报酬类争议52起,占比37%、解除劳动关系类争议16起,占比12%、社会保险类争议8起,占比6%、其他类争议6起,占比4%;结案127起,其中裁决51起,调解撤诉76起,结案率达到90%以上,共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41万余元。三、存在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还有待加强。不能很好的统筹兼顾政治理论学习与其他工作,致使学习计划落实的也不够到位,学习的内容不够广泛,仅仅只是停留在表面上,对于学通弄懂还有一定差距。2.基层调解组织仍需要强化。基层调解组织虽然按照要求已经建立起来,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调解人员按照要求也进行了配备,但基本流于形式。调解人员的队伍变化较频繁,未能做到随缺随补,同时调解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总体上较低,还不能完全适应化解争议纠纷的需要。3.调解服务平台未有效宣传。按照国家人社部工作部署,逐渐实现调解仲裁网上化庭审,目前劳动者对于网上调解平台的知晓率不高,认识也不足,仅仅只是通过调解平台递交了申请书,大多数人还是通过线下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网上调解使用率不高。四、整改措施1.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继续做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学习活动。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充分运用各种网络学习平台、广播电视、区图书室等媒介,拓展教育培训和自主学习的途径。2.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正确引导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利用法律维权意识,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3.提升调解仲裁处理效能。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保持在60%以上。五、下年度工作计划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着重在“学通弄懂”上下功夫,按照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和自学的方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充分运用“学习强国”APP、人社练兵比武学习平台等积累丰富的理论经验和业务技能,为依法办案提供坚实的强大基础。2.扩大“互联网+调解”平台宣传。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设点宣传和网络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网上调解平台的宣传,指导劳动者如何在调解平台进行填写申请事项,宣讲调解平台的方便性、可靠性、快捷性,切实提高调解平台的知晓率、使用率。3.建立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内部沟通衔接机制。重点从落实首问首接负责制、推行案件一窗受理、明确案件管辖分工三个方面理顺劳动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范围,强化协调配合,减少当事人维权成本。二是建立信息双向反馈机制。重点从加强信息通报、实行信息共享、实现事实互认三个方面,强化案件材料、信息及结果共享互认,形成维权合力。三是建立联合会商调解机制。通过开展联合会商、协商调解、协同服务,柔性处理争议矛盾。四是建立联合行动机制。通过开展农民工快速维权、联合培训、联合应急处置,助力根治欠薪,充实工作力量,提升联动工作质效。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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