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米脂县> 米脂县古城古建文物保护利用中心(米脂县姜氏庄园文物保护所、米脂县常氏庄园文物保护所)

米脂县古城古建文物保护利用中心(米脂县姜氏庄园文物保护所、米脂县常氏庄园文物保护所)

发布时间: 2023-03-31 09:40
单位名称 米脂县古城古建文物保护利用中心(米脂县姜氏庄园文物保护所、米脂县常氏庄园文物保护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古城古建文物的日常保护、维修、文物藏品安全保卫,协助做好工程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古城古建的对外宣传推介和旅游开发利用。
住所 陕西省榆林米脂县广电巷6号
法定代表人 姬静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米脂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61万元 550.99万元
网上名称 米脂县古城古建文物保护利用中心(米脂县姜氏庄园文物保护所、米脂县常氏庄园文物保护所).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米脂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实施姜氏庄园马棚抢救性维修项目,已完成设计全部内容,申报初验过程中;2、实施姜氏庄园挑檐日常养护工程,已完成设计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3、组织相关单位对姜氏庄园东寨墙变更部分设计内容进行可行性分析;4、签订米脂窑洞古城东大街30的维修管护协议,启动米脂窑洞古城民居保护维修工程(二期)东大街30号的前期工作。原计划11月22号开标,因疫情原因推迟;5、启动米脂窑洞古城民居保护维修工程(二期)东大街26号,正委托相关单位正在做施工预算中;6、签订米脂窑洞古城北大街45号后院的维修管护协议;7、完成米脂窑洞古城民居保护维修工程(三期)院落的筛选,并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方案;8、完成米脂窑洞古城小巷子口二层阁楼维修管护使用协议的签订;9、委托编制姜氏庄园(仓窑院,水井房)等的日常养护方案。10、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注重政治学习、开展党性教育,不断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11、定期进行巡查,随时发现问题;12、加强在非正常气象条件下文物的巡查,并将出现的文物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局机关。将巡查发现坍塌等现象,现场拍照记录。严格执行节假日及非正常气象条件的值班制度,确保发现问题随时上报;13、实施局机关交办的刘澜涛故居水毁抢救性维修项目;14、雨季局机关领导对米脂窑洞古城进行巡查,指导我中心对部分紧要险位置进行及时抢救性维修。15、完成创研室资产移交相关工作;16、配合局里实施常氏庄园维修工作,负责项目实施外围协调工作;17、配合完成常氏庄园旅游服务中心外围协调工作;18、配合完成常氏庄园剪纸博物馆布展项目外围协调工作;19、配合实施米脂窑洞古城基础设施改造项目;20、配合实施米脂窑洞古城民居保护维修工程(一期)寺口巷1号院落修缮工程;21、配合局机关实施民国城墙改造项目;22、完成县、局机关各项接待工作;23、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在姜氏庄园设置旅游咨询服务点;24、与史志办联合在微信公众号推出米脂窑洞古城人物系列;25、选派第一书记姬春荣同志到软弱涣散村(高庙山村)工作;26、与华润希望小学联合,将刘澜涛故居选定为其实践活动基地。取得的主要效益落实并较好完成2022年工作计划中的各项内容。保护了文物的安全,宣传了米脂县优秀的建筑、历史文化,提高群众文保意识,丰富我县的文化旅游资源,为我县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目前存在的问题1、古城古建文物保护主要业务、工作地点在印斗镇刘家峁村、银州街道办高庙山村等乡村。现有工作人员仅原姜氏庄园划转部分享受乡镇补贴,其余工作人员未享受;不利机构工作安排;2、人员业务水平层次不齐。通过购置文保、古建专业书籍,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下一步工作计划1、进一步做好在建、续建项目;2、加大保护宣传,配合做好“旅游宣传日”、“世界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3、加强文物巡查和调查等日常保护管理工作;4、配合做好新闻媒体采访、影视剧拍摄及各类活动的接待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