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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文物保护中心(吴起革命纪念馆)

发布时间: 2023-03-31 09:33
单位名称 吴起县文物保护中心(吴起革命纪念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 收藏管护文物。文物收藏、鉴定、管理、文物景点、革命旧址的管护。
住所 吴起县旧居路
法定代表人 袁苏
开办资金 28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吴起县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8万元 325万元
网上名称 吴起县文物保护中心(吴起革命纪念馆).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县文物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业务开展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定期组织学习,努力构建“学习型的支部班子”;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党的工作制度,为提高班子整体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围绕全县“干部作风拓展年”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提升和作风整顿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和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教育。三是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支部书记为落实“两个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强化支部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加大宣传教育,明确工作重点,强化社会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向广大群众宣传《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陕西省延安市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文物知识等,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设置咨询台、宣讲文物知识,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影响。五是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做好馆内消毒工作,严格监测登记,纪念馆正常对外开放,实行有效防控措施,我馆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同时,每周全天免费对外开放,截止目前线上线下共受众人数达近6万余人次,圆满完成2022年免费开放任务。六是举办了吴起革命纪念馆讲解员培训班,对全体讲解员进行为期近3个月的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体讲解员的讲解能力和素养,丰富了讲解员的业务知识。七是利用周末时间为10名小学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小小讲解员培训,进一步丰富了馆校共建活动,充分发挥了我馆的宣传教育功能,提高了小学生综合素质,让红色文化真正扎根青少年心灵。八是对全县文物点进行了安全大排查,坚持文物库房及展厅24小时值班制度,履行面对面交接班手续,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了全年无文物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和公共突发事件。九是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讲座2次,切实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及灭火技能,提升了处理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社会经济效益。一是投资200多万元实施了吴起革命旧址、张湾子毛泽东旧居安全防护工程,高质量完成了旧址视频高清监控系统全覆盖。二是投资100余万元完成了张湾子毛泽东旧居保护修缮工程及陈列布展,目前已面向观众对外开放。三是就是完成了吴起革命纪念馆图书馆分馆建设,丰富了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四是完成了刘河湾兵工厂旧址保护修缮工程的方案编制、塔儿湾赤安县苏维埃政府旧址的资金申请、完成三处省保旧址(彭沟门、叶剑英旧居、李洼子二区政府旧址、黑影沟三区政府旧址)的方案编制。三、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2022年,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下,在全体文物保护工作者的艰苦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从工作中看出了一些问题:一是我县大多文物资源产权属于个人所有,无法收回,保护难度较大。二是作为业务单位,文博专业人才长期缺乏,业务人员缺少专业知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物保护工作。三是文物保护意识还有待加强。从我县的情况来看,部分群众和一些单位文物保护意识还不强,认为文物保护仅仅是政府和文物部门的事,需要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使我县的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四是资金不足。虽然县政府逐年增加文物保护经费,但文物修缮费用高,规格高、门槛高,没有相应资质,无法承担修缮任务,所以基本上只能解决一些技术难度相对低的工作,所以治标不治本,对后续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五是我县文物资源开发利用还处于初级阶段,文物遗址与旅游路线有效开发利用能力不足。如我县境内遗存的秦昭王长城遗址、明长城遗址、革命旧址等都具有很高的展示利用价值,但目前仍未得到有效开发利用。四、整改措施。(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作为文物工作的重点,利用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文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文物安全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切实提高广大民众文物安全意识。同时我们还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深入学习,对照研究实际工作中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使文物工作者精通《文物保护法》,在提高业务素养的同时,不断提高法律素养。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在全县上下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为文物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二)把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落实文物安全属地管理和文物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健全三级文物安全管理网络,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作用,完善文物保护员制度,逐处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要加大文物执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监管力度,与公安、土地、城建等部门加强协作,严防严打盗掘、盗窃、破坏等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发动群众力量监督举报盗窃文物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文物安全万无一失。(三)紧盯国家“一带一路”、西部振兴计划、革命老区振兴等战略机遇及省市重点文物项目资金支持计划,积极跑项目、争资金,努力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争取推动实施吴起秦明长城遗址保护、开发利用工程。结合《吴起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积极探索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相结合的路子,努力争取实施一批文物旅游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促进文物合理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物工作队伍,是做好文物工作的关键。这只队伍,不仅仅指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包括各乡镇的文化专干、文物保护员。文物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这只队伍所必须具有的专业性,从提高保护管理水平的角度,就必须要加大文物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力度,才能真正建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专业性队伍。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坚持规划先行。按照《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陕西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县域发展情况,统筹做好全县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注重将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全过程。进一步对革命文物进行梳理细分,明确哪些需要征收,哪些需要抢救修复,哪些需要整理开发,哪些需要重点修建,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的分类分批实施。(二)加大经费投入。一要加大县财政资金投入;二要加强向上级文物部门资金及项目的争取;三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文物工作;四要要努力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在“十四五”期间的“国家长征长城主题文化公园建设”的政策机遇以及陕西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等有力因素,促使更多文物项目落地生根,促进文物事业发展。(三)做好收归利用。探索将彭沟门彭德怀旧居、刘渠子陕甘宁省委旧址、塔尔湾赤安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刘河湾红军西征兵工厂旧址等4处革命旧址的产权收归国有,聘请专业的文物维修专家对其进行规划设计,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使其回复原貌,陈列展示,“活化”利用。(四)注重安全防范。一要加大文物执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监管力度,加强与纪检、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严防严打各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二要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健全三级文物安全管理网络,逐级夯实文物安全责任;三要完善文物保护员制度,推行政府购买文物保护服务,逐处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五)加强队伍建设。一要招聘一批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踏实好学的文博及讲解人才;二要创造一些业务、执法基层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和交流锻炼的机会;三要出台一系列考核评价措施,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切实建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专业性队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