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建设工程提供工程质量安全服务。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业务工作。 | |
住所 |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滨河大道3-2号 | |
法定代表人 | 高向文 | |
开办资金 | 177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预算 | |
举办单位 | 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235万元 | 1080万元 | |
网上名称 | 神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益 | 从业人数 5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严格规范建设程序,落实主体责任。春夏秋季质量安全大检查共检查36个项目,发现14个财政投资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不能及时办齐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的工程项目将不纳入我站的监督范围之内。2.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做好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各项目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职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项目复工后疫情防控形势稳定。3.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规划区内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采取分区管控的原则,要求建设项目配备洗车台、雾炮、围挡喷淋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多频次洒水,裸露土体及时覆盖,破损、陈旧的覆盖网及时更换,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要覆盖及时清运;施工现场操作工棚(砂浆搅拌棚)封闭要严实等相关要求。春夏秋季及扬尘专项检查中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40个项目挂了绿牌,未达“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25个项目挂了黄牌,责令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通过日常检查提高各主体责任方的扬尘治理观念意识,严格执行扬尘治理“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和“六个百分百”措施制度。4.规范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通过日常专项检查,以及配合市政府做好建筑场所、危化企业全面消防安全核查工作,按照“现场核查、现场交办、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强化了各责任主体单位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5.开展春夏秋季和外墙保温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开展春夏秋季和外墙保温专项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消除建设工程存在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外墙保温专项检查中发现普遍存在随意变更、进场材料控制不严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外墙保温施工质量控制,特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施工质量控制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工作,严肃查处有问题的企业。日常检查工作有效督促了建设项目各责任主体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6.加强高处坠落、危大工程等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加强对危大工程、高处坠落、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管控,明确落实责任制。对深基坑支护要进行专项方案论证且组织验收;高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建设项目将进行责令停工,直至整改完成。7.推进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落实实名制管理,持续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在建项目与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联网对接、建筑工人基本信息、从业记录、建筑工人动态监控、管理人员动态监控、管理人员到岗率等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切实提高实名制管理项目的覆盖率和数据更新率,落实农民工工资是否按月足额支付,根治欠薪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8.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严格推行进场材料三方联合验收制度和建筑材料不合格试验情况报送制度,一旦出现建筑材料试验不合格情况,责任监督人员第一时间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对不合格的建筑原材料进行处理,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我站责任监督人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了用于我市建筑工程实体材料合格。9.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市住建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质安站及全市在建项目负责人,在神木市医院项目召开神木市建筑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观看学习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视频以及相关法规措施等内容。开展了“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日活动,宣传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10.切实做好建筑工地主汛期防汛工作。结合我市建筑工地实际情况,制定下发《建筑工地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安排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切实做好防汛准备,遇到特殊天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河道施工采取短期停工措施,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度汛。11.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为全面提升建筑业从业人员、施工单位从业人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7月份,我站开展了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努力提升安全培训与工作实际的结合度。监督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的学习业务知识,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减少和预防事故伤害,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有序进行。12.逐步淘汰旧的模板支撑体系,积极引导使用定型铝模施工工艺。采用铝膜施工提高了工作效率,支撑体系更加可靠、稳定,成型的混凝土构件几何尺寸标准,同时能够周转重复使用,减少了建筑垃圾的产生,符合绿色建筑施工“四节、一环保”的具体要求。13.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通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建筑施工安全。14.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的创建工作。今年我市获得1个省级文明工地,4个市级文明工地,国家优质工程奖1项。通过开展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的创建促进了全市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15.全面开展市自建房摸排整治工作。积极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向广大群众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充分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主体意识,强化管控措施。16.加强脱贫户动态监测,做好住房安全有保障回头看专项工作。根据住建局分配的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鉴定、改造、验收工作,精准摸排、精准鉴定、精准验收,全面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积极开展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加强脱贫户动态监测,有效防止因房致贫返贫,做好住房安全有保障回头看专项行动。二.取得的主要效益2022年我站监管建设工程58项,总投资114.1亿元,其中房屋建筑工程43项,建筑面积312.8万平方米,投资103.6亿元;市政工程15项,市政道路总长度18.1公里,市政建设总投资10.5亿元。未发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各项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建筑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三.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市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程序不合法问题仍然突出,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齐相关手续,我站不能及时派员进行正常监管等问题。四、改进措施2022年,我站继续规范建设程序。认真做好春、夏、秋、冬季和专项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规范基本建设程序。今后,我站对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将不纳入受监工程范围,此类违章违法工程,我站将移送上级相关部门,建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理顺基本建设程序。(二)全面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及责任制落实。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根据省总站《关于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细化层级责任人的岗位职责,依据分级责任、动态管控的原则,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整治措施。(三)全面推进建筑企业和项目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工程参建单位严格按照《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工作。通过企业年度自评、季度评价、项目月自评等措施及时查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标准化考评工作促进项目施工行为管理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安全防护标准化,大力提升我市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四)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对施工现场作业区、宿舍区及办公生活区进行全面检查。一是加强培训教育和宣传,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的思想认识;二是杜绝消防火灾事故,施工现场配备临时消防设施,专人管控施工现场易燃品材料(保温、防水等);三是严禁生活办公区宿舍乱拉连接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切实把我市建筑工地消防火灾防治工作推到一个新的层面。(五)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继续贯彻执行《神木市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五十三项攻坚行动方案》、《神木市铁腕治污三十一攻坚行动》和《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攻坚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大气污染“一市一策”制度,以常态化高压势态有效治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重点针对市政围档、覆盖、冲洗等薄弱项目进行监管,确保我市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六)加大监督检查和差异化监督执法力度。根据榆林市住建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的通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思路,把全面检查和重点查差相结合。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创新监管手段,坚决防止因简化优化合作流程而降低监管水平,切实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各类监督检查,夯实责任,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我市工程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七)继续加强原材料的三方联合验收工作。施工现场进场材料构配件必须经过建设、监理、施工企业三方联合验收,送检合格方可使用。一经发现,不合格建筑材料全部清场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严防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实体。(八)深入开展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的创建工作。由于我市创建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施工企业对于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创建积极性不高。文明工地的创建活动有利于积极交流推广学习新的技术、工艺、标准,以点带面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现场总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