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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1 09:20
单位名称 神木市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待遇核定支付和资格认证;职业年金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保费核定和征缴;医疗、伤残、工亡等待遇的资格审查、核定及支付。
住所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北路4号政务大楼345室
法定代表人 刘凯文
开办资金 15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1.48万元 78.65万元
网上名称 神木市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神木市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经办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单位法人由韩成变更为刘凯文。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义务植树、清明节祭扫、社区“双报到”、“红石榴陕先锋互学联建办实事”等活动。三是认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通过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建章立制、总结提高等步骤,重点解决了干部的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思路不清、执行力度不强、工作措施不实等问题。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了工作态度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工作方法明显改进、工作质量明显提高的情形。(二)坚持严守底线不松动,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一是强化内控稽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待遇审批流程,完善审批环节,所有业务推行定岗、定责,定人的“三定”方式管理;各险种之间信息比对制度化,严查重复领取社保基金人员,从源头上杜绝基金流失;工伤保险业务全部实现网上经办;三险种分别与合作银行明确合作银行的义务和违约责任。二是制定了《神木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服刑)月报告制度》。三是加大了违规领取社保基金追回力度。对工伤4人和机关养老2人进行了司法诉讼。2022年追回155人违规领取社保基金25.8万元。(三)坚持攻坚克难不退缩,着力解决待遇发放问题。一是将新增待遇人员与全国社保信息比对查询系统数据库数据进行比对,源头上杜绝重复领取社保待遇;二是将所有待遇发放全部实现了社会化发放;三是持续提高社保卡发放待遇比例;四是落实好待遇调整工作。截止2022年12月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每人每月调增45元,并及时足额予以补发;工伤保险1至4级伤残职工待遇分别调增每人每月90.74元、85.70元、80.66元、75.61元;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调增每人每月43.55元。(四)坚持以民为本不偏离,积极落实困难群众补助政策。2022年,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政策为24名五保人员、3633名低保人员代缴50元保费;2496名重度残疾人员、1076名双女户对象、2043名中度残疾人员(含一户多残人员)代缴500元保费;1346名轻度残疾人员,选300元和400元两个档次,代缴50%(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代缴250元)保费;符合陕人社发〔2014〕51号文涉核参战退役军人19人代缴1800元保费,涉核参战残疾退役军人4人代缴2000元保费。综上所述,共计为10641名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335.3万元。(五)坚持政策宣传不停步,全面提升社保政策知晓度。我中心今年强化政策宣传力度,坚持政策宣传不停步。充分利用广场大屏幕、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印刷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老百姓对三险种政策的知晓度。城乡居民保险充分发挥村、社区代办员作用,通过代办员将征缴工作落实到户,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工伤保险发放宣传册8000册,送政策上门,此外运用QQ群、微信等互联网媒介,保障参保单位及受伤职工政策需求。(六)坚持人才建设不懈怠,切实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对本中心经办人员通过线上学习、线下培训、窗口单位技能练兵比武等活动提高业务经办能力。二是为20个镇(街)养老保险服务站发放工作经费55万元,以提升镇(街)经办力量。三是持续推进“五个不出村”工作,全年为370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发放工作经费89.2万元,同时给355名村(社区)养老保险代办员发放补贴34.76万元,进一步激发了村(社区)代办员的工作激情,有效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四是多次召开社保基金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重要文件,同时组织深入学习《社保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等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守法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七)加强年检工作。进一步向广大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宣传推广“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并将两个年检认证周期间隔不超12个月的新政策及时告知服务对象;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采取两次定期认证(3月和9月)和每月来电确认两种方式进行生存认证。(八)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做实职业年金账户。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20年5-12月的职业年金虚账全部记实,有效维护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合法权益。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如下:截止2022年12月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26636人,新增参保1793人,缴费人数143224人,缴纳保费8216万元,财政补贴6886万元,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数60438人,发放养老金1.577亿元,社保卡发放率达97.8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3016人,收回基金2.1267亿元,收回职业年金1.0679亿元,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数3969人,发放养老金2.74亿元,社保卡发放率达95%;工伤保险参保户数2150户,参保人数121966人,完成市上下达征缴任务人数的121.5%,收缴工伤保险费7824万元,受理工伤保险案件726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583万元,社保卡发放率达到99%。三、工作中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下:(一)业务整合不到位、机构建设不健全一是三块业务服务三类人群,从基金筹措到待遇发放互不相容;二是办公场所不在同一区域,导致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和弱项;三是缺少协调一致的机制和制度,需进一步增强制度建设和统筹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经办权限划分不合理,业务经办存在扯皮现象中心内部各科室工作人员不足,造成分工不当,无法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的经办权限开展业务,存在经办人员、经办流程混乱,甚至出现人与人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有推诿扯皮现象。业务部门信息不畅、社保基金安全存隐患信息管理系统与银行、财政、税务、公安、民政等部门的信息未实现互联互通。沟通不畅的问题给经办人员增加了工作量的同时,给控制风险增量造成困难。例如参保人员户籍地转移或死亡后在本地缴费会造成本地社保基金流失;参保人员和待遇人员实际死亡时间比户籍注销证明所注销死亡时间早,导致社保基金“合理”的流失。打击违规行为不明确、追缴基金手段力度不够上级业务部门对违规领取社保基金的政策未作出明确规定,对违规领取社保基金行为打击力度不够。追缴手段单一,可操作性不强。四、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下面几条整改措施:(一)一是认真疏理单位所有科室全部业务,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方案,经班子全体成员讨论后将存在交叉和重叠的业务进行整合。二是通过和相关部门协调整合办公场所,将办公地址集中到一起。(二)向人社局、编办等上级部门反馈,充实空缺编制,增加工作人员。(三)一是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实现相关部门信息的互联共同。二是在在现有的沟通联络条件下,加大沟通联络力度,尽可能减少因信息不畅导致的违规领取的发生。(四)灵活变通运用所有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方法,加大追缴力度,同时采取司法手段处理一批违规领取人员,在全社会范围内起到引导作用,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五、2022年制定了如下工作计划: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主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党性教育等,督促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转变思想观念、树牢为民思想。二是强化部门沟通、增强风险意识。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比武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中心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使每位职工都精通政策和业务流程,成为社保业务工作的行家能手。三是增强防腐拒变能力、筑牢基金安全防线。通过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和法纪法规政策的宣传,增强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抵御各种不良诱惑。四是成立内控稽核股室,完善内控稽核管理制度。加大内控稽核工作力度,降低基金损失风险,同时健全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取贪占社保基金的行为发生,确保社保基金可持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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