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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1 09:12
单位名称 城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保费征缴、基金监管、待遇发放和个人账户的管理;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养老补贴的审批发放工作;负责“八大员”等特殊群体工龄补助的代发等工作。
住所 城固县西环一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苏科旭
开办资金 118.9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城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6.09万元 35.1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6月27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原何勘变更为苏科旭;同时办理单位名称变更登记,由原城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变更为城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县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围绕养老保险抓扩面,不断夯实社保工作基础。坚持把续保扩面作为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础性工作,广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和实施以来取得的良好社会效益,充分调动参保积极性。协同税务部门做好2022年度保费征缴。在城乡居保业务系统中做好贫困、低保、特困、残疾、退役军人等各特殊群体身份信息更新维护,确保相应缴费补贴对接到位,引导群众在集中缴费期主动通过多种方式完成参保缴费。稳妥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难点问题,做好参保关系跨制度、跨统筹区转移。2、围绕社会保障释红利,全面落实社保惠企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功能,顶格释放助企纾困政策红利,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最大力度稳定就业局势,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广泛宣传落实稳经济大盘“降、缓、返、补、扩”社保政策措施,采取及时公开政策、及时审核资料、及时发放待遇的“三及时”措施,为广大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式、联动式、快餐式服务。严格执行待遇发放审批程序,规范操作程序,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待遇;严格审查待遇领取人员缴费、领取资格和享受期限,防止冒领、漏领现象发生。3、围绕社会保障守底线,加强社保基金监管。认真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和社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树牢底线思维,压实风险防控责任,推进社保基金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坚决有效维护社保基金绝对安全。一是及时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召开会议,传达省市文件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有效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今年以来,我们认真组织学习警示社保基金违法典型案例,采取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讲座、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剖析问题、以案释纪,防风险、堵漏洞;警示分析了省市通报的6个案例、市内周边发生的4个案例,分析成因、汲取教训,明确要求县级经办机构开展警示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镇(办)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对镇劳保所、村协办员开展警示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不断提升工作人员风险意识,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协查。同卫健、民政、司法、残联等部门建立起待遇领取资格丧失人员数据共享机制;针对违规领取社保待遇情况,同纪检监察、公安部门建立起联动追缴机制。通过数据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追缴,逐步形成基金监管合力,从源头防范化解业务经办和基金管理风险,切实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良好整治格局。三是全面做好风险排查。采取岗位自查、股室排查、高风险业务重点环节核查和股室交叉检查4种方式,定期对镇(办)社保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风险点排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问题。风险排查全覆盖社保领域4个险种、7种待遇、20多项业务,对排查出的3类风险问题,汇总、分析并建立风险问题排查台账,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整改销号。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进一步提高。鼓励较高收入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低收人员参加兜底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每月加发2元年限养老金。宣传待遇增长机制,不断增强制度吸引力,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增长至每人每月140元。止2022年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31.56万人,领养老金9.58万人,征缴保费4799万元,发放养老金1.73亿元,发放被征地农民补贴734.68万元5552人、“八大员”工龄补贴1781.8万元4.1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399个单位16757人,征缴基本险保费2.01亿元,年金3891.77万元,发放养老金3.37亿元5225人、职业年金272.82万元1141人;失业保险参保389个单位16395人,征缴保费349.40万元,支付失业保险待遇429万元,其中: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1370人次216.1万元、技能提升补贴523人67.65万元、支付价格补贴358人次1.07万元、稳岗返还121个单位144.18万元;工伤保险参保481个单位24036人,征缴保费407.75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86人次351.94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政策吸引力不强,低龄人口参加养老保险意识不强。二是社保服务对象多、资金管理跨度时间长,基层工作人员不稳定,经办力量不足。三是工作调研及信息宣传工作有待进一加强。改进措施一是以低龄人口、全民参保反馈的未参保人员为重点,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以来取得的良好社会效益,使群众见到实惠,充分调动参保积极性,确保应保尽保。二是加快职业年金做实进度,落实退休“中人”职业年金待遇。三是规范业务、重心下移,提升镇村经办能力,实现群众“就近办、网上办、少跑路”,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持续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参保群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二是维护更新业务系统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残疾人员数据和身份标记,准确对接税务征缴系统;协助镇(办)督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和残疾人员缴费,确保代缴政策落实。三是做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后续工作。四是宣传落实好稳经济大盘“降、缓、返、补”有关社保政策措施,抓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全面完成参保扩面任务。五是做好2023年各项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足额发放待遇资金。六是持续做好社保基金风险排查专项整治问题整改,认真稽核基金账务,防控业务风险。七是规范业务、重心下移,提升镇村经办能力,落实群众“就近办、网上办、少跑路”要求,强化作风建设,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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