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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1 09:10
单位名称 米脂县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县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和管理;开展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全县网络涉腐舆情监测、处置和引导等工作。
住所 米脂县治黄西路79号
法定代表人 冯佳丽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国共产党米脂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98万元 17.17万元
网上名称 米脂县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一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今年以来,网络信息中心在县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职责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按进度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情况(一)按照机关制度要求,对标对表、按质按量按要求,有序有效开展工作。(二)按中省市纪委要求,及时在米脂县纪委监委官方网站依法公开监察信息,强化官方网站的信息发布、服务沟通和举报监督功能。(三)通过舆情监测软件,适时关注网络舆情动态信息,捕捉信息线索,对涉及米脂干部群众的举报网帖及时和相关部门对接。(四)按照市纪委网信中心要求,在人民网强国论坛撰写网络评论文章,积极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五)按县委组织部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网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六)积极保障县纪委监委各综合室部、案件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乡镇纪委电子政务外网、内网及信访检举举报平台的正常运行工作。(七)配合市纪委技术人员安装检举举报平台加密系统。(八)按照《陕西省纪检监察监督对象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文件要求,完成了米脂县纪委监委监督对象信息系统“三员”管理人员及系统使用科室查询员、审核员的权限、账号、密码分配工作。(九)按省、市纪委内网设备国产机替代化工作安排部署,我委5个科室已完成设备更换,其他内网使用室部的替换工作已完成前期统计并已上报上级纪委。(十)完成了我委视频会议线路的内网改造。二、存在问题(一)今年以来,深感自身能力水平距离当今信息化建设新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致使信息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推动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二)信息中心人员配备极其单薄,导致工作不好开展。无“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致使委机关信息系统得不到技术保障。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我室将对标差距,补齐短板,强化措施,以工作实际成效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推动实现网信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聚焦岗位职责,对标对表全年工作任务,按质按量按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