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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1 08:57
单位名称 府谷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普及法律常识,促进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知识普及。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民事代理;刑事辩护;主持调解;参加仲裁、司法鉴定、公证;代写调解文书;法律咨询。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区检察院大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 白振荣
开办资金 93.9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府谷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59万元 36.2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府谷县法律援助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府谷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的具体业务(一)降槛扩面,筑牢服务根基。调整法律援助范围,放宽法律援助审查标准,全面覆盖低收入人群。重点关注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如有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到中心办理的,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对残疾人、农民工和其他紧急情况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直接受理承办,提供一站式服务,因疫情或其他原因不能到场开庭的,全权委托代理,真正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二)多举措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一是组建了专业的法律援助律师团,由两名法律援助律师及三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主要负责法律援助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二是优化法律援助审批手续和严格卷内文书格式,规范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出庭监督、结案审查、质量回访和立卷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办理规程;三是申请通过《府谷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以规范性文件明确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落实每年85万元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整体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提升办案律师的工作积极性。(三)创新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利用乡村振兴活动,在新民、田家寨、大岔、高寒岭、麻镇等6个乡镇集会举办了“助推乡村振兴法律援助进乡村”、“送温暖献爱心助力乡村振兴”等法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法》和法律援助办理的条件和流程,并发放了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在府谷县一中、二中、前石畔学校、三完小、二小、大风车幼儿园等12所学校举行了“加强法制教育构建平安校园”、“反对校园欺凌守护少年的你”、“学宪法,讲宪法”等主题法制教育课。今年,我中心共举办了宣传、讲座46场次,参与群众3万余人次。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我中心从法律援助办案制度和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严把受理、审查、指派、办理、归档五关,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案件办结后,中心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评查活动,立查立改,并由专人通过电话回访受援人,了解受援人对法律服务是否满意,承办人员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加强案件办理规范化、标准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断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2022年府谷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5件,民事63件,刑事192件,接待咨询51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96余份,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46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案件主要涉及婚姻家庭、子女抚养、农民讨薪、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类纠纷和各类公检法指派的刑事案件,做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三、存在问题回顾近一年的工作,虽然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对照组织要求尚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就工作而言,还存在着工作标准不高、工作创新不强、工作的方式方法欠妥等问题。四、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工作创新,切实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经验在一线积累”。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提炼总结工作经验,理清思路,扎实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法援队伍。五、2023年工作计划与思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固定每周二为学习日,深入学习了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二十大报告的精神、《法律援助法》等,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开展了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党员轮流讲党课活动。全体党员干部今年共撰写心得体会5篇,学习笔记30000字。鼓励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利用“学习强国”、“陕西省干部网络学院”等软件自觉学习,积极打造学习型机关,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创新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方法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宣传法律援助形式、范围、申请条件及优秀案例,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三)党建带动工建,创建县级文明单位。强化志愿服务,全力推进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四)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办案质量案件质量大步提升,开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精神,采用完善指派制度、案中监督、案后回访等方式加强刑事案件的考核,将考核结果和办案补贴相结合。落实办案服务规范,加强案件办理全过程监督。明确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规则和案件文书格式。开展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旁听庭审、优秀案例评选、受援人回访、疑难案件讨论等,助推案件质量提升。(五)深化便民措施,切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结合“法援惠民生”、“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使便民服务持续优化。加大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全程代办帮办等便民服务。发挥各部门、各乡镇法援工作站的作用,拓宽申请渠道,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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