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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0 22:06
单位名称 宝鸡市凤翔区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湿地保护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湿地保护、管理和发展规划;全区湿地资源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湿地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和湿地资源监测体系;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建立湿地资源档案,湿地功能区调整、资源占用初审等工作。
住所 宝鸡市凤翔区东湖路121号
法定代表人 胡少军
开办资金 10.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凤翔区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29万元 281.3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为顺利有效开展湿地保护服务工作,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经与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协调,为湿地保护服务中心调剂、招考10名工作人员,使湿地保护工作力量得到显著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合理配置,组建了办公室、资源保护室和宣教室等职能股室,并对各职能股室职责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区林业局领导、湿地中心负责、各股室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机制。(二).综合治理,科学修复。今年,湿地保护服务中心完成雍城湖花海建设约65亩,在饮凤苑栽植观赏莲125盆,在西干河及雍城湖库尾播撒黄菖蒲、美国石竹及野花组合100多斤。完成陕西凤翔雍城湖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四个标段维护期满的验收工作。重点实施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建设雍城湖湿地公园保护与监测设备一套;在雍城湖安装铁丝围栏8800米;对中干河湫池庙恢复重建区桥南桥北进行清淤疏浚,保护恢复退化湿地25669㎡(其中,林带7047㎡,湿地水生等植物18622㎡),修复生态护坡1581㎡,修复补水地2315㎡,安装宣教设施和监测维护设备。(三).加强巡护,常态监管。安排专人加强对湿地公园的日常巡护管理,定期修复、更换已损毁的宣传牌、围栏、垃圾桶等设施。及时制止捕鱼、垂钓、乱扔垃圾、损坏公园设施、毁坏花草等破坏湿地环境及公园设施的行为。为进一步遏制破坏湿地环境的行为,通过批评教育等形式,责令违法捕鱼者签订《禁钓承诺书》50余份,使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四).依法行政,严厉查处。湿地保护服务中心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全力保护湿地资源,对湿地公园范围内的自然资源严管严控,坚决查处肆意侵占和非法破坏湿地的行为。今年共处理一起行政案件——凤翔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外道路及配套管网(纸坊街段)工程穿越陕西凤翔雍城湖国家湿地公园案件,给8个单位多次发送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非法侵占、破坏湿地的违法活动依法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责令违法行为负责人限期清理、整改,恢复湿地公园自然环境。11月,凤翔创意玻璃有限公司对2022年度疑似违建点违建库棚钢架、顶棚已全部拆除,地面已恢复至2016年(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前的状态。(五).多措并举,大力宣传。利用“世界湿地日”“生态卫士日”,湿地保护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湿地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在区政府、湿地保护服务中心和饮凤苑湿地科普宣教室门前悬挂横幅、摆放宣传板面、发放宣传单、发放雍城湖湿地风景画等方式,加大湿地知识及《湿地保护法》宣传。工作日全天开放科普宣教室,邀请广大市民参观了解湿地相关知识,为群众讲解湿地知识、野生动物保护政策,宣教室年接待群众数万人次。(六).精心准备,积极申报。精心制作,积极申报2022年陕西省自然体验基地、2021年宝鸡市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参加“爱上宝鸡”西凤杯·宝鸡市首届网络短视频大赛。在陕西省林业局、陕西省林业科学院组织的陕西水韵湿地诗画草原活动中,我中心上报的5件作品(一张风景、四张鸟)全部入选。中心于今年7月被命名为宝鸡市科普教育基地。7月8日,邀请暑期研学班的中小学生走进湿地,通过实地观察和聆听工作人员的讲解,孩子们对凤翔湿地及湿地动植物有了新的认识,切实感受到保护湿地的重要性。(七).改善环境,常态监测。今年4月和11月,湿地保护服务中心分别安排专人开展“雍城湖国家湿地公园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彻底清理雍城湖水域周边垃圾,两次共清理雍城湖垃圾近百余车,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观,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也得到明显改善。今年监测发现有白琵鹭、鸳鸯、游隼、黑翅鸢、纵纹腹小鸮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10余种,苍鹭、大白鹭、白鹭、池鹭、豆雁、绿头鸭、斑嘴鸭、赤麻鸭、翘鼻麻鸭、赤嘴潜鸭、斑头秋沙鸭、彩鹬等省重点保护动物20余种,今年还首次监测到冠鱼狗、鸬鹚、海鸥、牛背鹭、黑翅鸢等在园区内停留觅食。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湿地宣传卓有成效。2022年4月25日,湿地保护服务中心在湿地科普宣教室门前悬挂横幅,摆放宣传板面20余块,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邀请广大市民参观科普宣教室,了解湿地保护相关知识。当日,共接待群众2000多人次。2022年5月23日,在雍城湖湿地公园宣教中心摆放宣传版面30余幅,大力宣传《湿地保护法》。当天,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单2000余份,发送湿地宣传纸杯纸袋上千份。当日,宣教中心接待参观群众3000余人次。在陕西省林业局、陕西省林业科学院组织的陕西水韵湿地诗画草原活动中,我中心上报的5件作品(一张风景、四张鸟)全部入选;中心于2022年7月被命名为宝鸡市科普教育基地。(二)湿地保护工作初见成效。湿地服务保护中心重视日常巡护管理,及时制止捕鱼、垂钓、乱扔垃圾、损坏公园设施、毁坏花草等破坏湿地环境及公园设施的行为。为有效遏制非法垂钓行为,工作人员暂时没收渔具,违法者签订《禁钓承诺书》后,方可领回渔具。通过开展“雍城湖国家湿地公园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对雍城湖周边及水面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有了极大改观,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明显改善,让人可喜的是今年还首次监测到冠鱼狗、鸬鹚、海鸥、牛背鹭、黑翅鸢等在园区内停留觅食。湿地保护服务中心顺利实施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安装保护监测设备、机械围栏,清淤疏浚,刷坡整地,恢复湿地植被,栽种护林带等,目前,该项目正在扎实推进。市、区领导对该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工作给与充分肯定。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1、国家虽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保护湿地,但破坏湿地行为屡禁不止;法律、法规虽明令禁止一系列破坏湿地的行为,但并无违反相关法律条文后的具体处罚措施。这对我们开展湿地日常保护管理工作造成较大难度。2、由于湿地保护中心成立不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颁布实施不过半年,社会各界对湿地的认识不深、保护意识不强,违建、非法捕鱼、垂钓、乱扔乱倒垃圾等破坏湿地的现象屡禁不止,需要继续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倡导全社会积极主动爱湿护湿。3、由于雍城湖国家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范围大,开展保护与修复的地域众多,资金短缺,除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林业部门支持外,还需区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改进措施1.继续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录制视频,制作电子贺卡等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湿地保护知识宣传力度。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湿地保护法宣传和湿地生物多样性知识介绍,全方位多角度普及湿地相关知识。三是通过湿地进社区、进校园等形式向周边群众及中小学生宣传湿地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爱湿护湿意识。2.全力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湿地公园日常巡查管护,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坚决打击乱搭乱建、滥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倒垃圾、违规垂钓等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确保国家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安全。3.提升湿地生态修复质量。继续实施雍城湖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建设任务,完成中干河湫池庙桥南桥北退化湿地草花、水生植物种植,安装宣教设施、监测维护设备;顺利完成雍城湖花海建设,为打造魅力凤翔增光添彩。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思路目标: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实施湿地重要生态系统和修复工程”为主要任务,凝心聚力资源保护修复,奋力谱写凤翔湿地保护新篇章。(二)重点任务:一抓湿地项目建设。继续完成雍城湖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筹备实施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湿地保护补助项目。抓好雍城湖花海等湿地景观建设,为群众营造良好的湿地公园体验场所。二抓湿地保护管理。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加大巡护管理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保护全区湿地资源安全。提高湿地公园监测水平,充分发挥湿地公园在保护、科研、生态旅游等方面的功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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