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旬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环境监察保障。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各单位或个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执行情况。 | |
住所 | 旬阳市城关镇党家坝环保大楼 | |
法定代表人 | 张奎 | |
开办资金 | 9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6.87万元 | 76.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1年9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单位名称、住所和举办单位。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执法活动:(一)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紧紧围绕《2022年生态环境分局工作要点》和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全面强化污染源巡查,认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的巡查;二是继续加强环境风险源、风险点的排查;三是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专项行动,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贯穿环境监管全年、全员、全过程;四是加强市区执法监察,重点针对在建工地、油烟污染、工业企业噪声等认真开展执法;五是深入开展生态监察,重点对规模化畜禽养殖,饮用水源管理开展巡查;六是强化环境信访、污染纠纷的调处工作;七是进一步提升部门能力,强化队伍建设,打造出一支会执法、能执法、效果好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二)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坚持“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措并举,强化涉气企业环境执法监管,极力消除影响环境质量的不利因素。关闭退出涉气企业1家(旬阳县大地复肥有限公司),淘汰工业炉窑5家,改造1家。排查挥发性有机物企业189家,督促存在问题企业及时开展深度治理和提标改造。开展高排放机动车路检路查452辆,处罚45辆,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80辆。建立了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4家企业开展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全域禁烧”原则,加大农作物秸秆和露天垃圾禁烧巡查整治力度,出动执法人员242人次,立案处罚2起。联合相关部门对市域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确保禁燃禁售工作落实到位。(三)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汉江水质稳定达标。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深入贯彻《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常态化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联合市监测站对地表水水质断面开展定期监测,全面掌握境内水质安全状况,对存在水质风险的部分断面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开展治理。对城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例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并配合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四)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以执法大练兵为契机,在市域范围内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执法,依法惩治违法排污、数据造假等行为;三是开展疫情期间医疗单位、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四是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执法;五是开展扬尘管控专项整治;六是开展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土壤污染专项执法,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七是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八是开展矿山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九是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整改专项执法;十是开展汉江(旬阳段)及其支流水环境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五)认真开展生态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印发了《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任务清单》,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点乱象公示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等,大力开展无黑无恶示范行业创建工作;开展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20余份;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46件,办理“三书一函”13件,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线索5条,整治率100%。(六)坚持执法监测联动,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坚持环境执法监管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突出环境问,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全市生态环境总体安全。累计出动执法监测人员1876人次,检查企业462家,督促企业立行立改环境问题267件,下发贵令整改通知52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件,下达处罚决定书6份,收缴罚款40.56万元。受理上级部门交办、批转和直接办理环境信访案137件,均按期受理办结,案件受理率100%,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七)狠抓环境信访处理,化解矛盾于无形。全年来我队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的调解处理,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努力共建和谐社会。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目的,大队充分发挥“12369”环境投诉热线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群众投诉,通过重点监管、强化执法,重点解决,以预防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及上级转办来信来访137件,大队全部及时进行了办理,调查处理率和办结率达100%。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2年,我市市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4天(优175天,良179天),优良率97.0%,超目标任务26天;可吸入颗粒物PM1和细颗粒物PM2s平均浓度分别为45微克/立方米和26微克/立方米,同比,优良天数增加9天,污染天数减少6天,细颗粒物PM2;平均浓度下降1微克/立方米,完成目标任务121%,优良率提高2.5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分别为103吨、10.5吨、63.2吨、43吨,完成考核任务(考核指标分别为完成100吨、5吨、35吨、40吨);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8%,完成考核任务(考核指标4.8%);旬河口、观音堂、汉江兰滩、蜀河口、汉江庙岭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冷水河饮用水源地水质再度由Ⅱ类上升至I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域内江河湖库及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完成考核任务。加强全市15家选矿企业17座尾矿库监管,无非法处置、倾倒、排放危险废物等行为。全市医疗垃圾均交由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全年出动执法监测人员1876人次,检查企业462家,督促企业立行立改环境问题75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52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件,下达处罚决定书6份,收缴罚款40.56万元。受理上级部门交办、批转和直接接办环境信访案137件,案件受理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对省厅、市委、市政府交办、督办件做到了快速处理,及时上报,案件处理率为100%,按期结案率为100%,为人民群众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在安康市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业务培训暨大练兵比武竞赛活动中荣获“集体二等奖”,2名同志分别荣获“个人一等奖”“个人三等奖”。2022年2份执法案卷在旬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被评为优秀案卷,获得旬阳市司法局的通报表扬,1件被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推荐到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参加案卷评查。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2022年,我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仍存在一定问题和差距:一是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环境监管工作日益增强,干部队伍建设跟不上形势需要,专业人才匮乏,专业培训缺失,执法队伍薄弱,综合素质偏低,难以胜任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任务需要。二是四个配套办法执行力度不够。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实施以来,尽管我队加大了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但在执法过程中关键环节掌握不够到位,导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类型的案件偏少,未能形成震慑力。三是执法和监测联动机制有待加强。在对企业日常执法监管期间,执法与监测联动机制无法同步,对现发生的违法行为无法获取第一手资料。改进措施:1、继续加大环境监察力度,深入推进环保专项行动。2、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监察能力,强化行风建设,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四、下一步工作思路2023年我队将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力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上台阶、出特色。一要聚焦执法大练兵活动,完成日常巡查检查,提升执法效能;二要继续以中省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环境问题整改力度,确保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按期有效整改到位;三要认真贯彻新《环境保护法》,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强化与公、检、法等机关联动衔接,推动各项执法专项活动与环境监测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