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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吕河木材检查站

发布时间: 2023-03-30 17:21
单位名称 旬阳市吕河木材检查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执行《森林法》和国家其它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依法检查辖区过往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依据市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单位的依法授权或委托,履行相应职责。
住所 旬阳市吕河镇江店社区
法定代表人 彭小安
开办资金 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旬阳市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79万元 7.7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市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常规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立足岗位,规范执法,确保了单位工作平稳,安全,有序运转。(二)重点工作:严格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和所开办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我站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各项制度齐全,政务信息公开,明确执法职责与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要求对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及时报告,如出现滥用职权或不能正当履行职权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确保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坚持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即立案一调查取证一决定一送达一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法律文书。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遵守时效性,合理适用法律,在执法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林业罚款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没有一起要求行政复议引起行政诉讼案件。案卷制作上达到规范,一案一档,案卷整理归档及时。加强了新《森林法》、《秦岭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及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完成主管局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三)亮点工作:去年以来,森林公安队伍整体转隶,新《森林法》取消木竹外运和运输检查制度,全县涉林行政案件的查处面临新问题、新挑战。面对新时期形势的变化,我市林业系统整合执法力量,组建以木材检查站为班底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亮证执法,规范用语,窗口单位立足基层,为民服务,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和举报非法运输的人和事,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年承办各类涉林案件105起,其中行政立案起23起,办结23起;信访调解回复(12345工单、110转警、电话举报)34起;上级反馈疑似涉林违法案件、森林督查核实43起;核实中省环保督察反馈案件5起。有效的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新《森林法》的实施,取消了木材运输证件的检查工作,使我们的主体职能职责无法可依,面临新的职能转变过程。改进措施: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力争实现工作新突破口,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维护森林资源的管理秩序。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为中心,进一步加大林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维护森林资源的管理秩序。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执法水平;二是全面完成局党组交给的各项任务;三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征乱占林地,非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四是配合各股室做好各项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