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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30 16:28
单位名称 山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执法监察保障。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生态破坏执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执法。
住所 山阳县城关镇南大街东段
法定代表人 李宏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0.5万元 40.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有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以来,山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和县局精心指导下,生态环境执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执法监管责任全面夯实。建立了《生态环境监管包抓联系制度》,实行“股室包抓镇办、干部包抓企业”的“人盯人+”网格监管体系,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夯实了环境监管一体化责任,全县18个镇办143家重点企业实现包抓监管全覆盖,干部职工不定期对监管企业进行现场督查、视频调度、在线巡查,针对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整改。2022年包抓干部累计现场检查企业190余家次,非现场检查86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70余份,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生产,有效防止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大重点排污企业监管力度。坚持每月对全县5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做好检查笔录,定期调度在线监控数据信息,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查处;二是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专项行动。安排专人对夜间建筑施工、广场舞、沿街叫卖、商业门店音响扰民问题开展巡查整治,有效减少了中高考期间噪音污染,确保了中高考顺利结束;三是开展汛期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防汛值班情况,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汛期环境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四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每季度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2022年累计抽查企业76家,已全部开展现场检查并在省环境厅网站公示检查结果;五是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环境执法常态化检查。出动300余人次,对医院、集中隔离点,县城污水处理厂开展了100余轮常态化执法检查,指导相关医疗机构规范分类收集和转运处置医疗废物,做好医疗废水、废物处置监管,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确保万无一失;六是开展“双高”项目专项检查。对我县境内西十高铁三个标段、丹宁高速三个标段共六个施工项目部开展了4轮现场检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4份,督促环境污染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七是开展其他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省、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求,先后开展了镇级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后、饮用水源地、在线企业、污染源信息公开、工业窑炉和臭氧污染防治、打击固体废物及工业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2022年在日常执法检查中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93人次,检查企业239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41份,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件,罚款102.55万元,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整治案件各1件、移送公安案件2件拘留3人。(三)群众信访投诉及时有效办结。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2022年共受理部、省平台及12345系统群众投诉115件,处理市县转交网络舆情5件,化解信访积案1件,所有投诉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处理和回复,查处结案回复率100%,无一件超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建筑工地噪音扰民问题,从2022年3月至10月底,坚持每周对城区建筑工地、文化娱乐场所开展一次夜间(21:30-23:00)巡查。2022年5月9日至6月21日,坚持每周巡查四次,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关于加强2022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城区内在建工地及商砼站集中约谈会,群众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扰民问题的投诉显著减少。同时,深入了解群众诉求,注重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特别是严重影响群众健康、损害群众利益矛盾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化解,有效防止了矛盾上升和积案的形成。(四)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持续加强。成立了环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马代青任组长,副局长王隆、崔波任副组长,各股室队站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安排部署应急管理工作,由执法大队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监测站负责做好应急监测工作准备,各股室队站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进一步完善了环境污染预警机制和环境应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山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处理和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污染事故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坚持定期对重点河流、饮用水水源地、交通要道等敏感区域,以及对重点污染区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以及涉危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和拉网式排查,针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督促企业整改,强化后续督查,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县应急物资储备库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应急物资储备品类、数量,落实专人管理,向省市争取活性炭20吨,确保应急物资在关键时刻运得出、用得上。2022年县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五)突出问题整改成效显著。定期调度第二轮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进展,对整改不力、整改进展缓慢的下发督办通知8次,开展现场检查24次。同时,将第二轮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提交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进一步夯实了整改责任,推动任务落实。截止目前,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县14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已整改到位13个;交办我县19个信访件,已全部整改到位。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县19个信访件,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多次与市督察办及各县级牵头部门对接,确定了涉及我县整改问题及有关整改措施,对照市级整改方案起草了《山阳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六)生态环境网格化稳步推进。在全县18个镇(办)确定了240名网格员专职负责我县生态环境网格巡查工作,将村级生态网格员工资纳入县扶投公司收益分红和县级财政年度预算,按时发放全县生态网格员工资,每周二、周四督促各镇(办)生态网格员开展环境巡查工作,使用商洛市网格化环境监管APP上报环境巡查信息。同时,定期调度生态网格员履职情况,对生态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倒逼责任落实。2022年我县生态网格员均积极使用商洛市环境网格化监管APP开展环境巡查工作、上报环境巡查信息,累计在线32090次,上报巡查信息15873条,无问题个数11387条,有问题个数4486条,已处理4428条,基本实现了网格巡查的全覆盖、无死角。(七)生态环境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制定了《2022年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了专项整治责任,细化了整治重点、措施要求和完成时限。同时,确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工作开展,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强力生态环境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走深。2022年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指导35次,排查发现问题11个,已整改到位11个,受理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2份,均已按期整改办结,办结群众信访投诉120件,无一件超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存在问题(一)执法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大队部分执法人员为执法新手,对环保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运用不够娴熟,工作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存在一定业务局限性。(二)案件查处数量与处罚金额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在去年百日攻坚期间,对辖区企业“过筛子”,发现问题多,立案查处多,罚款数额大。今年以来,面对持续攻坚的要求,部分违法线索较少,立案数量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三)执法方式单一。非现场监管能力有待加强,在日常执法中大多是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发挥无人机遥感、热点网络、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技术手段运用不充分。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队伍内部建设。细化大队内部职责划分,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强化行动,塑造执法人员良好形象,提升大队集体荣誉感。敢于作为,勇于担责,鼓励执法人员积极执法办案,提升大家的责任心、事业心、获得感。(二)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做好日常执法检查,有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积极清除执法监管盲区,实现污染源执法监管全覆盖、企业监管精细化。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办理案件的能力,在办案实战中提升执法能力。(三)完善监管企业信息。强化对监管企业档案资料的收集,不断完善企业一企一档,全面掌握监管企业信息。(四)紧盯反馈问题整改。紧盯第二轮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放松,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账督办,确保所有问题按期高质量整改到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