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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住房保障中心
靖边县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0 16:06
单位名称
靖边县住房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辖区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工作和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服务。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分配、轮侯和后续动态管理工作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住所
靖边县城
法定代表人
黄昭鑫
开办资金
48.0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43万元
68.43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住房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一)统计工作有关情况我中心采取专职统计制度,专人、专岗、专职负责各类统计报表的汇总、统计和报送工作,按月定期上报。(二)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我中心不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制定并完善物业企业服务制度,密切协助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2021年进一步加强了小区出入车辆登记和管理工作。(三)“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情况从2018年开始,我中心积极协调张家畔街道办事处在惠民苑小区内成立社区及相关机构,待成立社区审批通过后,我中心将立即协调张家畔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完成阳光家园保障性住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四)精准扶贫工作及帮扶情况我中心派出工作人员卢天健驻村席麻湾镇塘坝渠村,较好的完成了各项脱贫任务,耐心细致地做好扶智扶志工作,有效地激发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五)省信息平台运行、管理维护及贯标工作及时、准确录入和调整相关信息数据,定期对各社区、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专职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信息录入培训,对信息平台专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六)租赁型保障房动态审核情况2022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租赁补贴任务为290户。我县实际发放租赁补贴为309户,592人。(七)低保家庭应保尽保情况我县城镇低保家庭共413户,其中:已保障家庭262户;不符合保障条件135户;放弃保障资格16户。(八)共有产权住房上市交易实施情况今年,共有55户保障对象完成上市交易。截至目前,共有185户保障对象完成上市交易。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一)租赁型保障房分配入住情况我中心已交付政府产权公租房538套,剩余部分2022年交付入住。2015年能源住宅小区公租住房共573套,以集体宿舍形式分配入住230套。(二)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情况2022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租赁补贴任务为290户,我县累计发放309户,补贴资金90.56万元。(三)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2022年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力度,全力完成2022年改造项目,涉及3个小区,7栋住宅楼,惠及住户144户。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一)西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物业管理不到位,矛盾问题尖锐突出,造成业主因物业管理问题一直上访问题。我中心多次协调并督促改正,要求规范管理工作,全力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二)租赁型保障房(租赁类)已分配装修进度缓慢问题。已分配租赁型保障房(租赁类)装修进度缓慢问题。2015年至今分配的租赁型保障房(惠民苑A3、A4),目前存在问题:一是由于县财政资金困难,装修资金拨付缓慢,因此制约了装修工程进度,影响了按时入住;二是由于县政府欠森达公司资金,森达公司一直拒不交房,造成惠民苑A3、A4保障房无法交付保障对象入住。改进措施:加紧协调,督促装修企业加快装修进度,以在2023年内完成A3、A4交房入住。(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问题由于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发改部门计划至今未下达,我县城镇老旧小区由于改造资金缺口大,居民自筹比例太高,无法确定自筹资金额度,造成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无法实施。由我中心实施的2019年和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费用一直未能解决,目前,项目前期费用均由我中心垫付,2019年项目存在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前期费用返还存在问题,这将制约我县2022年和以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同时也影响到了我中心正常业务的开展。改善措施:我中心将积极向省市县争取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尽快解决当前问题,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是加快租赁型保障房租赁类房源的装修工作,让广大保障对象尽快入住。二是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度,按要求启动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三是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按要求完成全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完善、运行和贯标及全国公租房信息平台录入工作,全面提升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四是完成市政府下达货币补贴任务,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由财政按月发放到户。五是继续加强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动态复核已分配的保障对象,及时纠正闲置、出租、出借等违规行为。六是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尽快完成我县干部周转房建设工作任务。七是根据省市要求成立和完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组织机构和配套设施等,完成惠民苑保障性住房小区创建工作任务。八是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模式,推进保障性住房社会化物业管理。九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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