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能源发展促进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市能源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全市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能源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能源改革方面信息收集、对外宣传;能源发展改革调查研究;节能监察;节能规划评审、清洁能源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节能技术服务。 | |
住所 |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6号楼B座 | |
法定代表人 | 严科 | |
开办资金 | 1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5.54万元 | 16.3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在市发改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工,认真履行部门职能,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就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巩固提升散煤治理成果。按照全省散煤治理工作安排部署,全市散煤治理各成员单位持续调整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严格落实任务举措,不断巩固散煤治理成果。从治理情况看,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成效显著,农业大棚、畜牧养殖等重点场所治理措施有力,全市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优良天数稳步增加,达到预期的效果。(二)有效控制了全市规上工业非电力煤炭消费量。2021年省上下达我市规上工业非电力煤炭消费460万吨控制指标。中心迅速摸排全市35户规上非电力煤炭消费企业情况,制定控煤工作方案,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实时监测,下沉指导,灵活调剂,确保控煤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全年规上工业非电力煤炭消费431.92万吨,低于控制目标28.08万吨,完成了省上下达的控制目标任务,有效控制了全市煤炭消费,达到了预期效果。(三)组织实施电力直接交易工作。受今年疫情影响,我市29家企业生产不稳定,面临省电力交易中心偏差考核处罚,我中心积极与省电力交易中心对接,为企业申请免偏差考核电量1840.39万千瓦时,节省成本78.29万元。增强了我市企业在全国同行业的市场竞争力,为我市经济稳增长做出积极贡献。向省发改委和市政府报送《关于我市钛及钛合金和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参与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的请示》,经与省发改委多次协调,确定我市“宝钛集团”作为新兴产业参与跨区跨省“点对点”交易试点,目前已报国家能源局西北分部。(四)持续有效开展重点用能单位专项节能监察。按照省发改委2022年节能监察工作部署,围绕我市2022年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制定《宝鸡市2022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积极发挥节能监察在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保障能耗双控目标完成的重要抓手作用,着力推进节能监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监察力度,促进用能单位降耗增效,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依照中省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对全市列入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高耗能企业进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公共建筑夏季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节能监察,涉及金属冶炼、装备制造、建材、公共建筑等多个行业,全市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得到有效控制,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依法用能、节能意识明显增强。(五)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全面完成我市52户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指导新进3户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基础数据填报工作,督促企业按规定接入全省系统平台,通过义务技术服务、月报数据通报制度等多项措施,切实提高了企业上传数据质量。截至目前,全市“三率”数据接入率100%,月数据上传率99.33%,版本升级率100%,位列全省13个市区前列。(六)圆满完成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我市自取得国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以来,全市通过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新建燃气锅炉以及电供暖、可再生能源供暖实现清洁取暖改造面积6046万平方米,超额完成改造任务,主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县城及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93.89%。完成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面积425.6万平方米,完成备案项目34个,超额完成2019-2021年度城区及县城清洁取暖改造任务。2022年9月顺利通过国家四部委对我市试点城市终期绩效考评工作,我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三年共获得中央奖补资金9亿元。(七)注重能源运行基础数据统计工作。能源产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至关重要。坚持每月对全市煤、电、油、气企业的运行数据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分析能源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企业实际调研,结合企业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今年共编辑印发能源运行册5期,在做好能源运行保障的同时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八)注重宣传和培训工作。在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期间,深入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节能宣传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提升企业节能意识,推动企业参与节能降碳,引导企业利用节能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深入推进我市重点用能单位和规上工业非电力企业能源消费统计工作,切实提高能耗数据上报效率和质量,组织召开了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和规上工业非电力企业能源消费统计培训会议。县区发改局、统计局、重点用能单位和企业负责同志共9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能源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数据质量,促进了我市能源统计工作高效开展。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散煤治理成效显著。基本实现全市农村地区居民清洁能源替代全覆盖,从目前秋冬季运行情况看,我市清洁能源替代成效较为显著,全市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优良天数稳步增加,群众满意度高。(二)全市规上工业非电力煤炭消费量控制有力。全年规上工业非电力煤炭消费431.92万吨,低于控制目标28.08万吨,完成了省上下达的控制目标任务,有效控制了全市煤炭消费,成效明显。(三)专项节能监察成效明显。一是开展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节能监察。根据高耗能行业法规标准,对全市水泥、有色金属、铅锌冶炼、炼焦等10户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专项节能监察,核查用能设备台账,出具监察意见书10份,并提出整改意见,为企业进一步做好节能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开展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节能监察。对我市2户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整改落实情况专项节能监察,依据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督导企业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17台(套),更换变频改造电机、真空泵等设备14台(套),累计节能技改投资81.7万元,完成阶段性整改计划,提高了企业用能管理水平,降低了能耗。三是开展重点行业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共核查用能单位登记表15份,节能资料104份,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10份,出具监察意见书14份,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通过联合专项监察,加强了我市公共建筑夏季空调系统科学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节能意识,有效发挥了公共建筑单位节能工作示范引领作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在一年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也得到了发改委机关领导的肯定。但这些成绩主要得益于委党组的正确决策和领导,得益于县区发改系统及各能源企业的通力协作,距委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一是在学习上有实用主义现象,缺乏开拓和主动精神。二是深入基层发现问题多,但实际解决能力不足。三是对能源行业新问题,新政策研究深度不够。作为全市能源行业发展的政策性部门,在全市能源产业发展和节能监察工作中,研究行业动态、行业趋势不深入,政策方向把握不到位,对面临的新问题研究不深,举措不够有力,办法不够灵活。(二)改进措施1.细化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全市能源发展形势,合理地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将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清晰的目标责任体系,明确责任领导,落实责任人。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意识。主动谋划全市能源工作,实行分区责任包保制,着力解决企业生产和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3.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督促落实。围绕全市能源重点、难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以调研、座谈、督促检查等方式,及时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进能源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四、2023年工作计划今后,在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扎实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紧跟中省能源产业发展趋势和节能降碳总体部署,主动作为,认真总结经验,强化措施,做好下一年度工作。一是持续巩固散煤治理成果;二是扎实开展规上工业非电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三是推进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四是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推进节能专项监察;五是积极稳妥做好电力直接交易各项工作;六是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七是抓好麟陇能源化工基地的建设协调推进工作;八是及时准确完成能源运行统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