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白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白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提供管理和服务保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工作。 | |
住所 | 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方向 | |
开办资金 | 10.4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93万元 | 7.93万元 | |
网上名称 | 白河县养老失业工伤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全年完成参保缴费81613人,占年初下达任务的100.76%,征缴保费2020.2万元;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县发放待遇35050人,发放率达100%,应用社保卡发放待遇达95.54%;依据(陕人社发【2022】20号)文件精神,从2022年7月1日起,将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5元,达到129.5元的标准;依据(白人社发【2022】195号)文件精神,从2022年10月1日起,将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原最低标准129.5元的基础上增加6.5元,达到市对县考核136元标准;全年核准领取丧葬补助金人员1176人;全县完成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33965人,认证率达100%,其中利用手机生存认证30897人,社会化服务认证3068人,实现手机认证率达90.96%。(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全县完成参保缴费5388人,征收保费8906.96万元,征收职业年金4164.28万元;从2022年4月份开始,启动我县所有财政拨款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按月缴纳,职业年金财政负担部分不再按往年惯例以记账方式运行,全年完成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职业年金虚账记实部分缴费2106.08万元;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县退休人员2020人,发放职业年金709人,应用社保卡发放待遇达99%;全年办理“中人”退休待遇核定761人,按新办法计发待遇达到100%;全年完成退休人员调待1957人;全年完成清退去世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在职死亡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在职人员多缴养老保险费34人;全年完成退休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2047人,认证率达100%,其中通过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率99%。(三)失业保险工作。全年完成177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5819人的保费征缴,共计降征369.56万元;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年发放失业保险金192人次30.24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96人次12.09万元;全年代缴医疗保险190人次4.67万元;发放稳岗补贴33家57.47万元;发放7-10月的临时价格补贴83人次0.25万元。(四)工伤保险工作。全年完成235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8812人的保费征缴,共计征收工伤保险费158.08万元,降征40.97万元;全年发放工伤待遇144人次284.31万元,其中发放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7.66万元,发放丧葬费4.72万元,发放生活护理费10.91万元,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19.48万元,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2.75万元,发放医疗费用16.86万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规范做好基金财务工作。全年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4882.33万元,基金总支出13580.9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5450.34万元;职业年金基金当年收入4788.09万元,上解支出4672.83万元,职业年金基金累计结余210.2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905.86万元,基金支出5896.97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9508.22万元。(二)全面抓好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年初以来,围绕省市相继出台的各险种政策,通过张贴告知书、致一封信;印发宣传彩页、制作宣传专栏;召开宣讲会、培训会;在通村通组公交车播放视频;录制微信小视频、制作抖音等方式把各项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二是注重宣传报道。借助各大报刊、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将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截止12月底,在省、市、县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4篇,其中县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8篇,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6篇,超额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宣传任务。三是抓好业务培训。每月初,县经办中心组织全体干部,围绕“各险种业务经办运行情况”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分析研判风险点,制定具体防范措施;每季度,县经办中心负责人带领分队巡回各镇及部分村(社区)围绕“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开展调研督导,指导各镇规范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9月中旬,组织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局有关股室和参保单位相关人员,就“企改事”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有关政策进行专题解读;11月初,组织全县11个镇业务经办人员和县中心敬老院工作人员、两家社保卡发放合作银行负责人及县经办中心干部,重点就“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和城居保业务政策经办”进行了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不仅有效掌握了业务经办运行的基本情况,还大大提高了各级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三)巩固做好社保扶贫工作。今年以来,围绕中、省、市、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目标任务,安排专人主动与扶贫、公安、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对接,进行数据比对,确保各类人员参保情况数据准确;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县累计为7160人困难群体代缴保费46.69万元,代缴率100%,实现应代尽代;围绕省、市下发的各类疑点数据,落实专人完成疑似未参保数据及工作台账情况异常数据核实,截止2022年11月底,全县完成脱贫人口、“三类人员”、易地搬迁群众、特殊人群疑似未参保数据及工作台账情况异常数据核查处理14653条,完成率100%。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由于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数量减少,导致县级经办机构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兼职兼岗现象短时间内依然存在。改进措施。下一步,县经办中心将主动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并与县委编办沟通协调,力争增加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尽快调配缺岗人员,切实解决经办力量不足的问题。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继续加大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二)是大力抓好利用“手机APP”认证终端开展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生存认证工作,认证率达到90%以上。(三)继续推广社保卡发行应用力度,应用社保卡发放待遇达95%以上。(四)抓好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打造一支政策精通、业务精良、作风严谨、服务优质的经办队伍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