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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3-30 15:09
单位名称 宝鸡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决策和部署;市政府系统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协调和监督市政府部门和全市各级政府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业务资源系统及电子公文传输工作;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住所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六号楼F座二楼东侧
法定代表人 郭文斌
开办资金 4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26万元 11.2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我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规范机构概况类基础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要求,我市各级政府网站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同一版面,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并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相关规定,对各县区、各部门网站公开的机构概况类信息进行了检查,针对更新不及时、公开缺项等问题专门发函督促整改,针对无网站的部门专人联系,协助其公开机构概况类基础信息。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和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59号)要求,加大对市场主体信息、减税降费信息、扩大有效投资信息、疫情防控信息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保障栏目内容,拓宽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三是持续加强政策解读。今年全市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我办加强与市司法局合作,要求在市司法局审核备案的政策性文件,必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预公开栏目发布意见征求信息,广泛征求公民意见、建议,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有效增强了决策透明度,今年公开决策预公开类信息28条。为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围绕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有效投资和基础设施补短板等方面的政策文件,积极联系相关科室、部门,做好相关解读工作,不断提升解读数量和质量。全年公开解读文件13条。四是做好政府会议、《政府公报》公开工作。全年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市政府开常务会议23次,编辑公开《政府公报》12期,确保公开及时准确。五是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国办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工作要求,年初,印发安排部署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公开工作通知,指导各单位做好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工作,认真编制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总各县区、各部门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按照要求时限在市政府网站专栏公开,对各县区、各部门年报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在市政府网站设置专栏,集中统一公开了全市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二)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和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59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和考核指标的通知》(宝政办函〔2022〕46号),对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针对省政务公开办反馈问题,逐一排查,对第三方检测中错误的地方,及时整理相关佐证材料,报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对确需整改的已全部整改完毕,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平稳推进。(三)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在主动公开方面,重新修订了《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相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坚持公开前逐级审批制度,对市政府办公室上网公开的文件、各类信息,均由我办主任预审后,各综合科室初审,文书机要科科长复审,办公室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上网公开,做到公开文件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按照中省安排,对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集中公开,统一了规章网络文本格式,全年公开市政府规章6部、规范性文件5个、政府文件114件,安全无差错。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出具告知书,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依申请公开答复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我市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为群众提供规范、标准、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全年受理答复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59件,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督办函2件,均已按期答复,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为广泛宣传推广近年来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上报了一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典型案例,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四)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力度一是认真做好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填报工作。在做好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填报工作的同时,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对“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的填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全市394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监管系统,利用最新信息化技术成果与手段彻底解决了新媒体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检查覆盖有死角、发现问题不及时、人工检查效率低、检查结果易受干扰等问题,极大地提升了我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监管水平。扎实开展政务新媒体专项排查整治和账号核查补报工作,理顺了政务新媒体开办、注销等管理机制,有效提高了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二是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通报工作。坚持每季度对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通报,并对上次检查不合格的新媒体进行二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每季度第二个月底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一一列举,有效地解决了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的内容更新不及时、显示格式不规范等现象。三是认真做好“宝鸡发布”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发布工作。全年“宝鸡发布”政务微博发布信息562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731条。(五)持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前期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的基础上,我们加强督促指导,印发了《宝鸡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交通运输、统计、广播电视、旅游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工作的通知》(宝政公开办函〔2022〕5号),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区均按要求完成了交通运输、统计、广播电视、旅游等新增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公开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严格落实《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坚持公开前逐级审批制度,对市政府办公室上网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均由我办主任审核后,各综合科室初审,文书机要科科长复审,办公室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上网公开,做到公开文件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共公开政府文件106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现场、信函、网络等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程序,严格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进行答复,不断提升答复质量,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日趋规范。共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19件,均已按时答复,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各县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情况掌握不足,部分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不齐,流动性大,工作缺乏延续性,无法与之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2、政务新媒体运用水平不高,舆情回应能力有待加强,缺少专业美编技术,信息发布多是文字,无法做到原创图文发布。(二)改进措施。1、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督促县区、部门敲定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2、加强自身学习,探索创新合作方式,解决缺少专业人员问题,提高信息发布水平。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根据中省要求,做好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和协调,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二)严格依申请公开程序,做好市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答复。(三)加强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工作,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通报情况4次。(四)做好政府公报编印工作,全年印发政府公报12期。(五)利用“宝鸡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广泛发布政府信息、开展政民互动、提供政务服务,架起群众与政府联系沟通的桥梁,全年发布政务信息220条以上。(六)深化重点领域、重大民生项目信息公开,指导督促涉及单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重点领域、重大民生项目信息。(七)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工作,主动公开市政府办公室产生的政府信息,全年公开市政府办公室产生的政府信息80条以上。(八)做好本单位党的建设、综治及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维稳、意识形态、风险评估和保密等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