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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

发布时间: 2023-03-30 15:02
单位名称 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技术咨询及人员培训。
住所 榆林市经济开发区兴达路环保大楼
法定代表人 任文祥
开办资金 3042.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51.73万元 2240.72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公益 从业人数  5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环保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按照省、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科学谋划,以空气、水、土壤、辐射和农村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为重点,积极完成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监测、环境应急监测、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等任务,为全面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一)认准任务,做好生态环境监测例行工作。一是环境空气方面,完成4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点位、1个沙尘暴点位、2个酸雨点位、4个降尘点位常规监测,每日发布空气质量预报;完成市环保大楼楼顶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57种PAMS物质+非甲烷总烃)手工监测;完成延安市13个省控空气自动站交叉运行维护工作;二是水环境方面,完成3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及1个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19条河流2个湖库31个断面(省控16个、市控15个)地表水水质监测;完成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64个工单565个样品分析监测任务;三是土壤和农村环境质量方面,每季度完成涉及12个县区10个断面农村环境质量地表水水源地监测;4个县区12个点位农村环境质量土壤监测,6个县区7个村庄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四是污染源执法监测方面,完成涉水重点排污单位30家,涉气重点排污单位90家,涉土壤重点排污单位18家的污染源执法监测;配合国家、省、市、县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完成50余次执法监测;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完成鄂尔多斯市4家抽测企业废气、废水监测。五是声环境方面,完成榆林城区10个功能区噪声点、30条交通道路噪声和105个城市区域网格噪声点的监测。六是辐射监测方面,完成1个辐射空气自动站点、1个地表水、3个饮用水源地、1个土壤环境的现场采样工作;完成1个宇宙射线空气吸收剂量点位及5个环境电磁辐射点位的现场监测。七是应急监测方面,完成米脂县芦则沟矿透水事故、靖边县采油二队10号联合站油水混合物泄漏事故、府谷县黄河流域府谷段疑似污染团事故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八是信息公开方面。定期公开例行监测信息,实时公开空气及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及时向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平台上传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信息;市站编制完成了《2021年榆林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全年出具有效监测数据2万余个。(二)强化机制,保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严格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要求,修订完善质量管理手册等体系文件,发布实施了《体系文件(第九版)》;3月份完成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工作,取得榆林市市场监管局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保证了监测能力的延续性、合法性;积极参加国家总站四轮能力验证,考核结果为满意;市站作为组长单位对商洛市监测站进行土壤国家网风险点位质量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县站能力验证考核、全过程质量管理及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质控考核。(三)夯实基础,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今年,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大力支持下,持续优化环境监测服务保障能力。组织全市环境监测及执法320人参加全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10名监测技术人员全部通过省厅举办的辐射技术人员上岗证考核,取得辐射类8个项目资质;积极参加执法监测联合网络答题及执法监测大练兵活动;认真完成省站组织的《智慧支撑2022云上水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配合市局完成榆林市放射源丢失突发环境时间企地联合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及应急监测能力。(四)提升素质,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先锋队。一是持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集中学习、强国平台、专题党课、诵读书目、研讨交流等形式建立学习机制,编制创建模范机关学习教育简报36期;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微党课大赛,获得个人三等奖;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高西沟、杨家沟、郝家桥红色圣地,聆听红色故事、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二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顿。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通过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会等形式,强化干部职工尤其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生态环境系统作风专项行动工作,深入查摆“六个聚焦十二个方面“的短板不足,建立了部门问题清单及个人问题清单,以全面列举表现形式,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促进作风转变的长效机制。三是定期组织站内监测人员进行监测技术交流培训,及时掌握所在领域新标准、新方法、新技术、新政策;加强县级站的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组织全市监测技术人员开展国标新方法、应急监测等业务知识学习,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措施查漏补缺,提高全市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二、取得的主要效益按照中、省下发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不折不扣做好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例行工作,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好成绩。一是做大市级,构建“市总站+榆阳区站”组合模式,进一步提升市级监测力量。今年市局下拨专项资金240余万元,着重引进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离及电磁辐射等先进监测仪器设备,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及应急监测能力。受疫情影响,目前大气挥发性有机物57项、辐射监测8项具备资质认定评审条件。二是做实县级,出台《榆林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优化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市总站+榆阳区站”组合模式,组建绥德县级区域环境监测站,建立神木市、靖边县重点县级站,建设权责清晰,职责分明,协同有序的市县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三是做好专项,严格落实《2022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完成榆横及榆神工业园区丰、平水期地下水污染防治监测和神木市环境健康风险监测点监测;配合省站完成省控断面水生生物监测及生态野外核查工作;圆满完成“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环境质量保障监测;配合市局开展全市县级监测站监测绩效评估工作,并对榆林市辖区内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的社会化监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支队开展榆林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百日攻坚行动;配合省厅完成延安市境内39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交叉执法检查;完成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在线监控企业(涉水、涉气)进行比对监测。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年来,我市在不折不扣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环境监测任务的同时,继续坚持科研立项,技术创新,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与当前生态环境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压力,还有一定的差距需亟待解决。一是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二是监测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技术骨干相对不足等因素仍然是制约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瓶颈。四、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提高能力建设。二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培养更多的技术骨干。三是加强监测队伍建设,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积极参加各类技术培训,锤炼一支敢担当、勇作为、重落实的环境监测队伍,积极争取提高人员待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监测人员稳定性五、下一步工作计划2023年,市站各项工作将进一步深入落实《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现代化建设。以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市监测体系重点任务落实。市站及榆阳、神木、府谷、定边、靖边、横山、绥德区域站严格按照省厅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各项监测工作,其余县级站积极配合市站完成本辖区内各项监测任务。(二)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不断完善全市环境监测质量制度体系和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市站推动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信息化系统(LIMS)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内部质量体系建设与运行。开展全市实验室分析能力考核、优质实验室评比及系统内监测报告质量评比。(三)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对照省级“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和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评估指南,补齐短板,提升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加快土壤有机物、地下水有机项等监测能力建设。积极争取通过国家环境监测标准规范验证实验室成员单位遴选,申报陕西省“水和废水”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加强全市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继续开展网络答题、强化各类监测业务培训、加强环境监测应急演练,拓宽生态环境监测培训覆盖面。(四)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要深入贯彻学习二十大报告精神及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战略眼光,着力抓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注重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