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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财政监督处

发布时间: 2023-03-30 11:37
单位名称 咸阳市财政监督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监督检查市本级各职能部门执行国家财经制度情况,对重大项目委派财政监督员;监督检查市属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适时提出财政税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
住所 咸阳市渭阳西路1号
法定代表人 周书盈
开办资金 71.3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38万元 30.53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财政监督处.公益 从业人数  2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学习情况积极加强业务学习,注重学习时效。组织全体人员系统学习了《政府会计改革概况》、《政府会计制度下的资产类科目》、《政府会计制度讲解》等政府会计制度及新旧制度转换业务,并就培训知识开展了热烈讨论。通过系统学习,全体人员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新旧会计制度区别、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具体实例、业务操作等有了准确理解,为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二、开展业务情况(一)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监〔2022〕22号)文件,我们于7月至10月全市共抽调62名检查人员(含专业人员10名),对我市48个企事业单位开展检查。通过查前公示、查后公告,增加检查透明度,扩大检查影响力。共查出违规违纪问题4类15个。按照“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以查促管,保证实效”的原则,及时向被查单位送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查单位限期改正,并坚持跟踪问效制度,进一步落实整改效果。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成。(二)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工作按照省厅通知要求,一是对2020年决算公开和2021年预算公开存在问题,责令相关部门逐一进行整改,上报2020年我市决算公开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2021年我市预算公开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二是分别上报咸阳市各县市区2020年度决算公开情况和2022年度预算公开情况检查报告,对全市13个县市区的政府和865个部门2020年度决算公开情况和2022年度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覆盖面100%。同时立行立改,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完善,确保了检查结果落实。通过预决算公开检查,进一步增加了预决算透明度,加强了公众与政府的沟通和信任,完善了财政预算公开机制。(三)“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按照《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咸财预算〔2022〕73号)文件要求,对市县两级“三公”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抽取5个市级部门对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三公”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从11月2日开始,目前正在进行问题整改工作。(四)违规兴建楼堂管所自查自纠工作按照省厅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违规兴建楼堂管所资金筹措方面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对违规动用财政资金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建设和维修改造楼堂管所的问题、将财政资金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给企业,由企业代为建设楼堂管所的问题、无预算安排,违规使用其他预算资金建设、维修改造和租赁楼堂管所的问题、未按市场价、未按时支付租赁租金等问题扎实开展自查。经过自查,我市不存在动用财政资金违规兴建楼堂馆所的情况。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要求,坚决杜绝违反规定兴建楼堂馆所和业务用房的现象。(五)调研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功能企业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监〔2022〕25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财政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职责,了解功能企业经营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以及企业执行财税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方面有关情况,2022年7月下旬,我们组织相关力量对彬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完成专题调研报告1篇。(六)市本级完成的其他工作一是对局所属7个单位发布内部审计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二是上报了2021年度直达资金专项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加快了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出进度,进一步规范了直达资金使用;三是抽调3人参加全市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等。三、取得的主要效益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支部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二是高效完成了2022年度全市会计监督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功能企业专题调研、“三公”经费专项检查、财政内控等项工作,为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秩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四、存在问题一是财政监督队伍有待加强。在岗人员不足、平均年龄偏大,承担综合事务和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头绪多,影响财政监督工作效能发挥。二是知识储备不足,培训机会少。新时代做好财政监督工作,要求工作人员要及时更新业务知识、完善知识体系、熟悉财政资金运行的新路径,掌握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相关业务学习、培训不及时,直接影响财政监督工作质量。三是财政监督手段相对滞后,影响效能发挥。虽然近年来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不断创新,逐步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控”和“事中监管”转变,但财政监督工作手段仍然以事后监督检查为主,影响了财政监督工作效能。五、主要原因一是在学习方面,学习不够系統,理解还有差距,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不够充分;二是在作风方面,对一些不良风气抵制不坚决,没有站在敢于坚持原则的高度去反对和批判,甚至随波逐流;三是在纪律方面,纪律意识仍显淡薄,在严格执行纪律方面,自觉主动性还不够强。四是检查中轻视了整改工作,有些单位收到整改通知书后认为检查已结束,对整改重视不足。六、整改措施2023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市财政中心工作,按照省、市财政监督工作重点,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规范财经秩序为目标,立足本职工作,强化整改落实措施,扎实开展财政监督处各项工作,服务服从咸阳经济社会发展一路向“阳”大局。七、下一步工作打算2023年,我们将围绕省、市财政中心工作,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规范财经秩序为目标,服务咸阳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大局。一是强化学习观念,关注党建工作新方向、关注财税政策、法律法规新知识、关注意识形态新热点,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增强看齐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高效工作。二是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要求,严格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干部队伍建设。三是按照省、市财政工作安排,做好会计评估监督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内控(审)检查、其他专项检查等工作。四是完成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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