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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水政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3-30 11:28
单位名称 宝鸡市陈仓区水政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认真贯彻国家水法规,依法维护水事秩序,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进程。业务范围:宣传贯彻水法规,依法查处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受区政府授权调处水事纠纷。
住所 陈仓区虢镇南环路农业综合信息大楼3楼
法定代表人 唐周科
开办资金 4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44万元 19.15万元
网上名称 宝鸡市陈仓区水政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我队着重提出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要双管齐下,认真开展执法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确立严格学习制度,安排每周学习时间,全队每人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七篇,举办学习专栏四次,以学习活动促进执法工作上台阶;二是我队积极派人参加各项执法培训,同时对培训的内容向全队同志做以传达,同时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开展学法、懂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学习培训组织专题研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期间,结合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我队参与在阳光时代广场进行水事法规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6条,展示宣传板10个,印发宣传资料200余份,受教育人员达1000余人次。针对渭河、金陵河沿河居住群众在河道中乱扔垃圾的情况,对相关镇村干部专门进行了有关的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村干部对群众乱扔垃圾的行为进行引导和教育。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我队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全年共巡查90余次,对河道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全年接到群众举报8次,对于群众举报问题及时安排人员现场调查处理,对于相关行为及时制止。全年办结水事行政违法案件3起,移交公安机关侦查1起,罚没款均已上缴国库。我队在执法中注重教育和惩处相结合,动员和强制相补充。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制止和违法案件查处,既纠正了公民、法人的违法行为,教育了当事人,又维护了水法规的尊严。确保了我区水事环境和谐、健康有序地发展。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1)人员短缺,给日常工作和办案带来诸多不便;(2)全队干部职工的执法再教育培训还有待加强;(3)全队人员的工作纪律作风有待提升。2.改进措施:(1)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2)坚持巡查;(3)严肃单位纪律作风;四、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我队将继续在区水利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促进依法治水”工作重心,进一步强化河道执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要继续把日常巡查工作作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重点河段、重点水工程要加大巡查力度,特别要加强节、假日和早晚的巡查次数和力度,争取做到早发现、早解决,以降低可能造成的损失。2.积极调处各种用水矛盾、用水纠纷,确保正常水事秩序。3.积极开展水政执法队伍系统培训和业务交流,加强水政监察人员对水法规和其他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提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