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新城区> 西安市新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西安市新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0 11:19
单位名称 西安市新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据国家政策管理保障性住房。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公有住房售价的核准和方案审批;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审核、资金发放和档案等管理工作;履行政府对辖区物业管理的行政监督职能。
住所 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15号
法定代表人 杨树群
开办资金 32.4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新城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6万元 33.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规定申请年度报告,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新城区住房保障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和谐新城”为目标,积极遵循“政策先导、公正公开、应保尽保、居有其所”的工作原则,不断开拓创新,狠抓工作落实。2022年全区的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审核1808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1016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6.9%。发放金额3474073.86(2021年4季度金额787229.81元、2021年8月-11月新增家庭金额50167元、2022年1季度金额786108.81元、2季度843770.94元、新增补发165493元、整改补发9945元、2022年3季度金额831359.3元)。2、公租房已入住小区满3年复审已上报25个小区,约5398户。3、积极开展E类人才租赁补贴(2018年7月开展此项工作),主动与区人社局、区政府办、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联系。我局已将取得资格的74个单位,341人E类人才2021-2022年补贴共1327200元发放到位。4、商品房购房资格审核939件。5、商品房网签合同注销22件,商品房网签合同变更70件。6、测绘成果备案实测成果备案28件,实测成果变更备案4件,预测成果备案9件,预测成果变更备案2件。7、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共筹集上报1602套(间),完成目标任务的106.8%。已完成全年任务。三、存在问题:一、廉租房补贴发放任务完成逐年困难:依据保障性住房政策,西安市城六区户籍家庭可享受廉租房待遇,随着居民生活条件整体改善,我区辖区内低保户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经过多年来住房保障已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廉租房的准入门槛跟不上近年来的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收入,导致2021年个别街道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任务完成困难。2022年市级预计下达我区的城镇居民廉租房租赁补贴950户,任务重完成困难。二、公租房建设压力大:2018年市住建局向我区下达500套公租房建设任务,此项工作我区一直未完成,虽然2021年市政府办公厅将此项任务变为2021年至2025年五年内完成500套公租房建设任务或者提供土地26亩,但仍难以完成。主要原因和困难是:一是建设或购买公租房资金需要5个亿左右,未列入预算;二是新城区目前土地供应得不到保障。三、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重:市住建局2022年预计向我区下达1500套建设任务,此项工作为一项新工作,项目申请、审批程序及流程还在摸索阶段,目前在等待市住建局下发细则和方案。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是一个多渠道完成的工作,既可以由政府建设,也可以由开发商或者企事业单位建设。但是我区供地紧张,财政资金也很困难,此项工作还是主要依托开发商和企事业单位在自有土地上完成。四、E类人才和廉租房租赁补贴拨付周期长:E类人才补贴发放的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负担30%,市财政负担70%,每年由区财政全部垫付,年终市区两级财政结算。2021年E类人才补贴我中心于2020年11月就已经上了政府常委会,但资金直到2022年2月区财局才拨付至我中心,中间时间间隔太长,导致群众多次投诉。四、改进措施:严格要求,严守纪律,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理论和实际有机结合,更好的为群众服务,为社会稳定和谐作贡献,为创建幸福新城作贡献。日常监督检查各街道办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对街道办进行业务指导,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确保廉租住房租赁租赁补贴任务顺利完成。结合区情实际,继续深入挖潜,广泛宣传动员,力争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和项目征集力度。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宣传,对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定的进行全面梳理,加快认定手续办理,吃透政策、应纳尽纳。(二)协调加快新建项目手续办理。简化审批流程,精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协调解决项目困难,力保项目有序推进。对于我区在高陵的500亩飞地的手续办理情况,我局将继续加强和市级市级部门及各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力争尽快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工作。(三)统筹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政策协调和业务指导,做好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供应、规划、施工手续办理,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方案的联合审查等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