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子洲县婚姻登记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 |
住所 | 子洲县政务服务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刘杰 | |
开办资金 | 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子洲县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27万元 | 4.2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子洲县婚姻登记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全面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有关要求,按时实施了榆林市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和陕西省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按照榆林市婚姻登记实行“全市通办”有关工作要求和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实行“全省通办”要求,单位分别在3月、9月,利用县政府网站、镇村两级干部QQ、微信群发布了有关公告,并在各乡镇进行了实地宣传。于4月1日如期实行了婚姻登记“全市通办”,于10月1日如期实行了婚姻登记“全省通办”。二、全面完成婚姻档案电子化及其他各项工作,登记服务零错误、零纠纷,为构建“和谐、平安子洲”做了最大努力今年,收集整理、修改婚姻历史档案、数据18000余份(条);补充完善2017年7-26洪灾水淹档案14000余份;婚姻档案电子化50000余份。受理结婚登记743对;补发婚姻登记证654对;受理婚姻档案查询服务3410件(次)、证明出具4000余份;登记合格率100%,无登记错误及由此引来的纠纷情况。三、加强协调,综合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及时有效的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的棘手问题婚姻登记中心不断加强与当地司法部门、公安派出所、乡镇民政工作站、村居委和驻村工作队联系,建立互通互联机制,及时宣传婚姻登记有关政策。在帮助办事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上,密切配合,有效的解决了户口簿婚姻状况纠错问题、大龄户口空白问题,婚姻档案遗失补证问题,变造身份证复印件涨大年龄登记与最高检《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高检发办字〔2021〕(109号)问题,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婚姻登记服务问题以及2017年“7-26”洪灾导致的档案受损补救问题。以干部作风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打造文明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制定并坚持“月月有疑问、月月有讨论和月月有总结”的业务交流提升活动。并以干部作风专项整治为契机,查找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不断提高素质,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惑问题和疑难杂症,有力的提高了单位工作队伍的整体服务水平。今年,8月份和10月份,单位安排了2次电话回访活动,并以此作为考核评价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的依据,强化了群众参与监督的鞭策功能和单位的鼓励激励作用。在2次回访中,群众满意度均不低于91%,其中张晓妮同志满意度达到99%。坚持婚调工作“123”,夯实“三心”服务,不断推动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向前迈进近年来,当事人对婚姻自由的理解越来越任性,各地申请离婚的人数逐年上升。为了促进和谐子洲、和谐家庭的构建,子洲县婚姻登记中心坚持“一个目标两个路径三个原则”,即坚持以减少或杜绝冲动离婚为婚调目标,坚持以婚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和县妇联申请婚调的当事人为两条路径,坚持以婚姻自由为原则(疏导调解但不干涉),坚持以有利于构建和谐家庭为原则,坚持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牢牢夯实“爱心、耐心、细心”的“三心”服务婚调工作。工作人员对每一对申请离婚的对象,都要进行认真疏导、调解,力求化解其矛盾。今年,接待离婚对象403对,受理离婚申请387对,调解403对,实际办理216对。在构建和谐子洲、和谐家庭中,发挥了最后一道防线作用。六、取得的效益积极协助计生、卫生部门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为有效控制传染病得蔓延扩散,生化计划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我县育龄群众生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出生缺陷,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中心积极协助计生、卫生部门开展“两免”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七、存在的问题1、服务方式简单,时有群众办事跑冤枉路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一次性告知上。在电话、微信答复群众咨询问题时,考虑问题简单,如:群众电话咨询办结婚证需要什么,工作人员脱口而出:身份证、户口本。而事实上,当事人可能是离婚后申请再婚,或者丧偶后申请再婚;也有可能是中老年人补办或补领结婚证。因对群众了解不够,所以答复问题简单粗糙,出现了非故意的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现象,导致群众办事跑冤枉路。2、服务功能窗口不健全,不利于婚姻家庭责任意识的培养。目前,因为政务服务中心场地问题,无条件建立颁证大厅,无法对新婚对象进行婚前权利义务教育,无法指导他们正确认识婚姻家庭矛盾,无法指导他们如何防范和消除家庭矛盾。3、对婚姻登记纠错问题,实行单一人性化处理婚姻登记联网前,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均出现大量婚姻登记瑕疵引发的纠纷。如:冒名顶替借用或盗用身份证件登记结婚、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伪造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登记,变造身份证复印件以涨大年龄结婚登记,婚姻登记证件短缺,婚姻信息输入错误等情况。八、整改措施1.结合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站位,抓细抓真日常服务工作。2.向政务服务中心和审批局打报告,申请解决颁证大厅办公场地问题。3.根据最高检《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高检发办字〔2021〕(109号)的要求,要根据不同情况,本着便民、消除纠纷、不留隐患的司法解除无效力婚姻登记问题。转变思路,摒弃单一的人性化便民处理方法,坚持民政纠错和司法解除两条腿走路。九、2023年工作思路继续做好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人们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婚姻权益。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以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为核心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措施。加强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优化工作流程,继续完善和落实好便民措施。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