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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科技开发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30 10:35
单位名称 榆林市科技开发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建立通向榆林科技工作的便捷通道,打通全市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开展新技术研究与推广、“三区”人才管理、项目包装及咨询、高企及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介服务、企业孵化器、科技投融资、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创新创业发展战略规划、人才培训等服务。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人民西路313号
法定代表人 乔东
开办资金 40万元
经济来源 市科技局统筹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科技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55万元 68.05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科技开发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榆林市科技开发中心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部门职能工作考核指标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情况汇报如下:一、2022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科技型企业培育方面一是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根据《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的文件精神,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二是组织指导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做好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网络申报工作。三是举办了2期工业科技特派员能力提升培训班。采取了课堂互动、座谈交流和现场观摩等多种培训方式,举办了工业科技特派员走进榆林秦创原活动,参观了陕西建工第九集团有限公司,期间还举办了科技系统工作座谈会,达到了预期培训效果。(二)R&D投入方面2022年与R&D投入直接相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基础研究支出占研发支出比重、研发人员占比等三项考核指标略有提升。(三)创新载体平台建设方面近期,我市颐高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基地、榆神工业区众创空间通过科技部备案成为国家级众创空间,获批3家省级众创空间,2家省级孵化器,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紧盯指标考核夯实责任。印发了《关于榆林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监测指标任务分工的通知》,进一步夯实部门责任。同时将秦创原建设纳入到全市大考核、季度点评会(由5+X调整为6+X)以及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每周召开调度会加大秦创原建设力度,市委督查室会同市政研督查办等对各有关单位进行多次专项督导,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推进落实。二是紧盯指标考核对接汇报。及时向省科技厅报送《关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建议进一步优化秦创原监测指标体系,提高指标绝对值和增长率的分值,降低GDP占比的分值,并适当增加加分事项。每月赴省科技厅汇报对接工作,各指标责任单位也均不定期赴指标数据来源部门对接汇报工作,确保及时掌握跟进指标有关情况。三是紧盯指标考核实现突破。我市提出的关于考核指标的意见建议已被采纳,考核指标数量由23项调整为20项,且大部分指标均不与GDP挂钩。从最新统计情况来看,预计“科小”1163家、“高企”248家,两项指标同比增长可达90%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7.83亿元,同比增长71%,除新增上市企业外,其余指标完成情况总体上均有明显提升。(五)其他工作一是紧紧围绕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总体目标,我市工业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受到省上主要领导的肯定,并提出让各地市学习借鉴,主要体现是我局聘用了市本级4名市级工业科技特派员,组织各县市区挑选全市69家重点规上工业企业,选派了83名工业科技企业兼职特派员,同时县市区自主招聘26名专职工业科技特派员,投入经费177万余元,形成市县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大了创新平台、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二是及时转发中省科技部门各类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和有关园区、科研院所积极宣传宣讲政策、主动为中小企业服务。三是举办了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成立大会暨秦创原榆林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论坛,协会的成立对榆林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培育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取得的主要效益一是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达1159家,新增552家,增幅90.93%。二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244家,新增121家,预计增幅95.27%。三是依据《榆林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交易科技人才引培研发投入奖补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我们严格按照奖补细则兑现奖补资金。2022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总共审核通过科小255家,兑现奖补资金共2550万元,高企65家,兑现奖补1950万元,创新平台、人才及技术合同交易两项兑现奖补3240万元。四是从平台建设成交显著。国家级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与中科院大化所联合共建国家化工减碳技术创新中心,省政府已报科技部;与西安科技大学共建西部富油煤绿色开发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与交大一附院联合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稳步推进;正在争取CCUS评价中心等国家级平台或基地、中心落地榆林,新增国家级众创空间2家。省级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支持榆林中科秦创原上郡能源实验室成功获批为省级重点实验室(2016年以来我市唯一获批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支持秦创原中试基地(榆神)获批1个“四主体一联合”工程中心(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管理主体、需求主体、市场主体,与高校联合)、秦创原(榆林学院)成果转化中心和靖边两链融合试验区各获批1个省级工程中心;支持神木市获批2个“四主体一联合”工程中心;支持秦创原中试基地(榆横)成功获批首批陕西省中试基地,获批经费500万元;支持“副中心”榆林物联网协同创新研究院、榆林浙大智能自动化研究院获批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新增省级孵化器2家,省级众创空间3家;正在申报的能源陕西实验室即将落户榆林。秦创原网络平台一期建设已经完成,2022年8月中组部在陕西调研秦创原建设时,被作为典型介绍。市级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与交大联合成立了创新研究院和金融研究院,组建7家新型研发机构,新培育市级重点实验室1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孵化器4家、众创空间5家。三、存在的问题R&D强度偏低的问题突出,一是2021年我市R&D经费投入13.44亿元,同比增长22.47%,2020年榆林市GDP达4089.66亿,2021年GDP达5435.18亿元,同比增长33%,分母增速大于分子增速,导致投入强度难以提升。二是企业自主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很少,普遍存在着委托外部研究机构进行技术研发的现象,该研发费用不能纳入企业研发有效统计口径,需要做辅助账归集,造成R&D经费归集上报率较高而认定率较低。三是科技部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发费用、统计部门认定的研发费用与税务部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认定的研发费用,以及国资委考核国企的研发费用,四方之间认定口径不一致,对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造成很大的困扰,企业为规避风险,存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入账、未入统问题。四是统计部门每年对各县市区企业上报的研发费用认定数据不予反馈,造成各县市区、企业无法找到认定率低的核心原因而无的放矢。整改措施企业内设科技机构要做到“七有”。去年9月20日,市科技局会同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重点企业成立科技管理部门的通知》(榆政科发〔2022〕64号)文件,要求全市重点规上工业企业、竞争性国有企业以及承担厅市联动重点项目企业要率先健全内设科技管理机构,具体而言就是企业科技内设管理机构一定要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组划、有规划、有业绩。“有组划”是指企业内部要有科技管理工作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承担组长的责任,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要承担分管的责任,企业的相关科室部门,特别是内设的科技管理部门要具体来推动科技创新的工作。“有规划”是指企业每年要拿出短期(1年)或中长期(3-5年)关于科技创新的具体规划。“有业绩”是指我们的工作最终都要用目标、任务和指标来说话,是以成败来论英雄的。通过“七有”实现有形覆盖。企业科技研发要实现“四清零”。通过“四清零”来实现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效覆盖,一是要“清零”无科研机构,通过落实“七有”来实现。二是要“清零”无研发投入,企业发展离不开研发投入,如果没有研发投入,就意味着对这项工作不重视且无创新的意识。那么如何在产业链上部署创新链,如何在创新链上布局产业链,如何实现习总书记所讲的两链深度融合,来推动我市的科技创新工作,这都是难以持续的。三是要“清零”无知识产权,企业要在科技研发中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创新产权和技术产权的保护工作。四是要“清零”无科技人才,任何科技创新的工作,没有科研团队,没有科技领军人才,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企业科技研发“四清零”行动也是我们对所有重点企业提出的新要求,也希望相关企业能够认真把“四清零”和“七有”做到位、做到家,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提高规上企业研发投入。积极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加大对规上企业的项目支持力度,帮助规上企业申请中省重大科技专项,激发规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活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确保研发投入强度稳步增长。(二)提升工业特派员从业能力。进一步完善《榆林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科技特派员管理的意见》,加大工业科技特派员的培训力度,确保科技研发投入数据应统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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